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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察论文范文资料 与刍议建立检察引导侦查取证机制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检察范文 科目:职称论文 2024-03-24

《刍议建立检察引导侦查取证机制》:这篇检察论文范文为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可用于相关写作参考。

摘 要: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引导侦查机关全面准确收集、固定和完善证据.确定正确的侦查方向,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改善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之间的配合和制约,从根本上保证案件的侦查质量和诉讼质量.

关键词:检察;监督缺陷;引导;侦查取证

一、检察引导侦查取证的特征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检法机关“分工责任、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是引导侦查取证的法律基础.依法引导侦查取证,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检察机关加强了与侦查机关的互相配合和互相制约.检察引导侦查取证具有以下特征:

1.引导侦查取证是依法进行的,具有司法性和诉讼性

“司法性”,是指引导侦查取证是检查机关的一项司法活动,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诉讼性”,是指引导侦查取证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采取法律规定的诉讼方式进行的.这是引导侦查取证区别于指挥侦查、指导侦查的重要特征.所谓“指挥”.在语义上,是指“指令调度”,体现的是具有隶属关系的双方之间的关系,带有行政命令的色彩.“指导”,在语义上.也有指点引导的意思.而“引导”,在语义上,是指“带着人向某个目标行动”,不具有行政指令色彩.我国检察机关与*机关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因此指挥侦查和指导侦查的提法是不科学的.检察机关对侦查的引导是从批捕、公诉的角度,对侦查机关收集证据等侦查活动进行引导,而不是全局指挥.“引导”侦查取证的提法,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正确反映了我国的检警关系.

2.引导侦查取证的重点在于“取证”,而不是所有侦查活动

侦查包括*机关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所采取的强制措施.引导侦查取证的重点是专门调查工作中的收集证据工作.检察人员的优势在于对其批捕、公诉证明标准的把握以及审查和运用证据的能力;而侦查人员的优势是侦查谋略、侦查技术和技能.因此,引导侦查取证的重点是按照批捕、公诉的要求引导侦查人员收集和保全证据,适时介入侦查、运用补充侦查提纲和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的目的也是如此.如果在刑事诉讼法*入并主导侦查程序过多,通过指挥刑事侦查活动而将侦查行为演变为检察机关自身的行为或检查机关与侦查机关竞合的行为,则检察机关在诉讼法中的法律监督地位就会受到严重的威胁甚至失去了立足之地.

3.引导侦查取证强调检察机关的主动性和积极参与性

引导侦查取证的本意是创新机制,解决检察机关在配合、制约和监督方面主动性、积极性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我国检察机关不是一个单纯的刑事追诉者,在刑事诉讼中具有代表国家追诉犯罪和对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双重职能,这是我国检察制度的特色,也是与西方检察制度的根本区别所在.为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机关必须积极、主动地参与到侦查活动中去,了解侦查活动,发现违法行为,以保证侦查活动的依法进行.这样才能实现法律监督的最终目的.

二、检察引导侦查取证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1.检察引导侦查取证应依法进行

引导侦查取证属于微观范畴的检察改革,应当在现有法律框架内进行,实现现行法律规定所确立的体制的最大效能,而不是对现行法律的突破和改变.在对引导侦查取证没有直接、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涉及到司法职责的划分和制度设定方面的问题.应基于立法本意,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有关规定.

2.关于引导侦查取证的具体方式

高检院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把引导侦查取证的方式归纳为十一种.这些方式都很具体,便于实践和操作,具有很大的指导意义.我们在运用以上方式引导侦查取证时,应有意识地使侦查机关的取证工作实现四个转变,即使言词证据由不确定性向稳定性转变,注意引导侦查机关使用技术手段固定言词证据,有效防止可能出现的翻供翻证现象;使实物证据间的关系由离散性向关联性转变,从而增强实物证据的有效性;使犯罪行为的特征归纳由自然性向法律性转变,注意引导侦查机关紧扣犯罪的法律特征收集证据;使取证行为由随意性向规范性转变.通过引导侦查取证工作,促进*机关在法律意识、证据意识、执法观念上的转变.

3.要正确把握引导侦查取证的度

准确把握引导侦查取证的度是开展引导侦查取证工作的难点.笔者认为应坚持“引导不是领导、引导不能代替、参与不能干预、讨论不能定论”的原则,在开展引导侦查取证工作中,检察机关基于检警之间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关系,从追诉犯罪的角度就收集、固定证据提出意见和建议.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的引导是一种建议权,如果超越这个界限,将影响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监督地位.把握好这个度,应做到三个明确:一是明确定位,即引导侦查取证工作是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证据,而不是指挥侦查;二是明确责任,即检察人员应明确自身的职责是向侦查机关及侦查人员对案件提出收集证据的指导性意见;三是明确目的,即引导侦查取证的目的是使侦查机关获取的证据材料所支持的公诉指控得到法庭确认,确保准确、及时、有力地追诉犯罪.

三、检察引导侦查取证机制的深化和完善

1.立足检察职能,强化监督,树立正确的检察引导侦查执法理念

检察人员应树立引导侦查的理念,充分认识到引导侦查的重要性,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开展引导工作中,应当明确定位,引导侦查取证工作是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证据,不是指挥侦查;明确职责,应该是引导侦查,而不是代替侦查,做到参与而不干预,讨论而不定论;明确目的,引导侦查取证的目的就是要使侦查机关获取的证据材料所支持的公诉指控能得到法庭确认,确保准确、及时、有力地打击犯罪.[4]同时,还注意处理好监督与配合之间的关系,在配合中加强监督,在监督中体现配合,加大对侦查机关实施立案监督、侦查监督的力度,依法纠正侦查机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和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行为,重点对侦查手段、办案时限、超期羁押、随意取保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

2.规范适时介入引导侦查的工作程序

对刑事案件适时介入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和程序:一是由侦查机关在发案、立案或破案阶段通知检察机关派员及时介入,出席现场勘查或参与重大案件的讨论,必要时可参与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和对受害人、证人的询问.二是检察机关认为有必要适时介入的刑事案件,主动与侦查机关联系介入,提前阅卷,加强联系配合.介入侦查的检察人员一般由分管副检察长委派或由部门领导指定,该承办人要对介入案件的质量负责.原则上谁介入侦查案件报捕后由谁承办该案.侦查机关未报捕的也由适时介入的承办人负责跟踪监督,以保证每个适时介入的案件做到件件有着落.

3.积极开展类案引导侦查

类案引导侦查是检察机关从其侦查监督职能出发,针对侦查机关所侦查的同类案件中的共性问题或侦查活动中出现通性问题,通过整体提前介入等方法加以解决的侦查监督活动.[5]开展类案引导侦查的内容有两方面:一是引导同类案件*性问题,如同类案件的证据标准;二是引导侦查活动中出现普遍性问题,对其加以集中、归纳,通过纠正违法等方式进行解决.做好类案引导侦查的前提在于建立与侦查机关的信息沟通渠道,可以利用信息化管理平台形成信息共享机制.通过沟通,及时了解侦查机关的工作动态,将案件质量情况和证据要求反馈回去.同时,侦查监督部门还应与公诉部门进行横向沟通,掌握类案庭审证据要求,以形成类案证据证明标准.

参考文献:

[1]朱元昌.《规范引导侦查取证的思考与建议》[C].《中国检察》,第10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2]陈乃保,杨正呜,徐庆天.《侦捕诉联动机制的实践价值》[J].《法学》,2006年第5期.

[3]种松志,卢东林.《检察机关侦查指导权初探》[J].《人民检察》,第12期,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检察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刍议建立检察引导侦查取证机制为关于检察方面的论文题目、论文提纲、检察蓝是什么蓝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参考文献的相关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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