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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扬论文范文资料 与理之现展和发扬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发扬范文 科目:本科论文 2024-04-05

《理之现展和发扬》:此文是一篇发扬论文范文,为你的毕业论文写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摘 要:作为宋代新儒学最高范畴的“理”,在20世纪受到了哲学家们的特别关照,哲学家们希望通过对“理”的诠释,既传承其蕴含的精义,又赋予其新的观念与价值.由于时代课题的错综复杂,也由于哲学家们的多元诉求,处于20世纪中国哲学中的“理”,在内容上担负着宽广的道义与深沉的情感,在形式上则追求透明的理性与缜密的逻辑.基于这样的诠释实践,我们获得的不仅是20世纪中国社会的情形,而且是中国传统哲学改造、更新的参照.

关键词:理性之理;通心物之理;平等之理;共相之理;生生之理;事物之理;现代开展与发扬

中图分类号:B244.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1-862X(2016)01-0073-008

“理”是儒学史上一个关键性概念或范畴,它取代了天、天命而成为宋明理学的核心概念或范畴,经由宋明新儒家之手,其内涵越发丰富深邃,负载着情感、价值与理想,从而为多向度诠释创造了巨大空间,现代中国哲学研究者正很好地利用了这种空间,从而使“理”呈现出多姿多彩之气象.

一、理性之“理”

对于儒学而言,“理”的*意涵是基础性的.比如,朱熹言“理即诸般道德的总体”,“理”即善,“理”即“德”,而陆九渊、王阳明主张“心即理即良知”.王国维对此并不否认,他明确肯定朱熹、戴震关于“理”的论述具有*意义.他说:“惟朱子与国朝婺源戴氏之说,颇有可味者.朱子曰:‘有个天理,便有个人欲.盖缘这个天理,须有个安顿处,才安顿得不恰好,便有人欲出来.’又曰:‘天理人欲,分数有多少.天理本多,人欲也便是天理里面做出来.虽是人欲,人欲中自有天理.’戴东原氏之意与朱子同,而颠倒其次序而言之曰:‘理也者,情之不爽失也.’又曰:‘天理云者,言乎自然之分理也.自然之分理,以我之情,絜人之情而无不得其平是也.’朱子所谓‘安顿得好’,与戴氏所谓‘絜人之情而无不得其平’者,则其视理也,殆以‘义’字、‘正’字、‘恕’字解之.于是‘理’之一语,又有*学上之价值.其所异者,惟朱子以理为人所本有,而安顿之不恰好者,则谓之欲;戴氏以欲为人所本有,而安顿之使无爽失者理也.”[1]29-30这个具有*意义的“理”,同时还是客观的、本体的.他说:“观吾中国之哲学,则理之有客观的意义,实自宋人始.等程子则曰:‘在物为理.’又曰:‘万物各具一理,而万理同出一原.’此‘原’之为心为物,程子不言,至朱子直言之曰:‘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至万物之有理,存于人心之有知,此种思想,固朱子所未尝梦见也.于是理之渊源,不得求诸外物,于是谓‘天地之间,有理有气.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气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是以人物之生,必禀此理,然后有性;必禀此气,然后有形.’等万物之理,皆自此客观的大理出,故曰:‘物物各具此理,而物物各异其用,然莫非理之流行也.’等故朱子之所谓‘理’,与希腊斯多噶派之所谓‘理’,皆预想一客观的理,存于生天、生地、生人之前,而吾心之理,不过其一部分而已.于是理之概念,自物理学上之意义出,至宋以后,而遂得形而上学之意义.”[1]25-26这样,“理”先于天、地、人而存在,具有超越性、绝对性.如是“理”便从物理意义“升格”为形而上学意义.概言之,“理”既具*意义,又具形而上学意义:“于是‘理’之一字,于形而上学之价值(实在)外,兼有*学上之价值(善).”[1]29不过,在王国维看来,“理”应该是主观的,只有“理由”和“理性”两义.他说:“‘理’之为义除理由、理性以外,更无他解.若以理由言,则*学之理由,所谓动机是也.一切行为,无不有一物焉为之机括,此机括或为具体的直观,或为抽象的概念,而其为此行为之理由,则一也.由动机之正否,而行为有善恶,故动机虚位也,非定名也,善亦一动机,恶亦一动机.理性亦然.理性者,推理之能力也.为善由理性,为恶亦由理性,则理性之但为行为之形式,而不足为行为之标准,昭昭然矣.惟理性之能力,为动物之所无,而人类之所独有,故世人遂以形而上学之所谓真,与*学之所谓善,尽归诸理之属性.不知理性者,不过吾人知力之作用,以造概念,以定概念之关系,除为行为之手段外,毫无关于*上之价值.”[1]32人们为什么将哲学之真、*学之善归于“理”呢?王国维认为是因为理性为人类所独有,此理性是人类创造、确定概念并成为人们行动的方式,因而并不具有*价值.既然“理”的基本含义“理由”与“理性”在性质上都是主观的,所以将“理”确立为哲学本体并不符合“理”概念之为人类思维产物的实情,因而“理”的形而上学意义是不可信的.王国维说:“夫以充足理由原则中之因果律,即事实上之理由,独全属吾人主观之作用,况知识上之理由,及吾人知力之一种之理性乎.要之,以理为有形而上学之意义者,与《周易》及毕达哥拉斯派以数为有形而上学之意义同,自今日视之,不过一幻影而已矣.”[1]27因此说,“理”之“充足理由原则中的因果律”与“人智力之一种之理性”两义,在肯定“理”之“理性义”的同时,否定了“理”之“形上学义”.

二、通心物之“理”

开出科学与,即开出“新外王”,既是现代新儒家的困惑,也是他们的追求与使命.这种学术理想也表现在他们对传统哲学概念或范畴的理解与诠释上.熊十力(1885—1968)确信,儒家思想蕴含了自然科学的种子,他说:“儒学与西学有不同者,亦只是形而上学部分,西学于此,似犹徘徊岐路,并非西学别异吾儒,而自有一条路可通也.吾不主张中西学术与文化为根本不同路向者,盖不可得若何证明,容作是说.六经广大,无所不包通.科学思想,民治思想,六经皆已启其端绪,如符号推理,及辩证法,《大易》发明最早.树其宏规.六经言德治或礼治,实超过西洋民治思想甚远.如《周官》法度,亦含有民治之法制,但精神迥别.科学方法,六经虽未及详,而孔子已注重实测术,则不容否认.”[2]752-753基于此思路,熊十力寻找到“理”这一范畴.然而,在宋明理学中,程朱言“物即理”,陆王言“心即理”,各执其偏.熊十力说:“关于理的问题,有两派争论.一,宋代程伊川和朱元晦等,主张理是在物的.二,明代王阳明反对程朱,而说心即理.等所谓理者,本无内外,一方面是于万物而见为众理燦著;一方面说吾心即是万理该备的物事,非可以理别异于心而另为一种法式,但为心上之所可具有,如案上能具有书物也.唯真知心境本不二者,则知心境两方面,无一而非此理呈现,内外相泯,滞碍都捐.如果遍说理即心,是求理者将专求之于心,而不可征事物.这种流弊甚大,自不待言,我们不可离物而言理.如果遍说理在物,是心的方面本无所谓理,全由物投射得来,是心纯为被动的,纯为机械的,如何能裁制万物、得其符则?我们不可舍心而言理.二派皆不能无失,余故说理无内外.说理即心,亦应说理即物,应无边执之过.”[2]44即是说,“心”与“物”都不过是“理”的呈现,由物看,物物皆理,由心看,万理皆备,所以,“理”无所谓内外;如果只说“心即理”,即意味着离开事物求索“理”,此是妄想;如果只说“物即理”,即意味着“心”没有作为,不能把握事物的律则.因此,既不能如陆王那样偏执于“心即理”,也不能像程朱那样偏执于“物即理”,而应将二者加以肯定.因为这样一方面可以肯定“心”的认知能力,使“心”能够发挥规划、把握事物律则的能力;另一方面可以确定“心”的认知对象,使“心”的认知能力有所施展.熊十力说:“若如我义,理固即心,而亦即物.是以心知之行于物也,而见斯理之澈内外,通心物而无间焉.离心而言物,则此心何可寻物则耶?否认物,而偏言理即心,则但冥心于无用之地,而万物之理不待推徵而自著.”[3]可见,熊十力肯定“物即理”,就是要肯定“心”有所作为,肯定“心即理”,就是要肯定“心”本有理则,而言“心”、“物”乃“理”之发用流行,就是以“理”贯通“心”、“物”,由“天理”开出“物理”,从而为探求“物理”开辟了路径,从而满足了科学知识之要求.

发扬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理之现展和发扬为关于对写作发扬论文范文与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发扬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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