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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官助理论文范文资料 与法官助理制度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法官助理范文 科目:本科论文 2024-03-31

《法官助理制度》:这是一篇与法官助理论文范文相关的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资料,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参考。

摘 要:法官助理,简言之即为法官助手,其职责是与书记员一起协助法官做好司法诉讼工作.法官助理制度源于西方司法体制,在实行人员分类管理、推进司法人员职业专业化的改革背影下,其作为法官员额项下的一个子命题被提上我国司法改革的议程.在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新的审判权力架构下,法官助理在其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一定程度上,法官助理的改革,关系着法官职业化建设的成败①.本文拟从法官助理的职能定位和组织设置两个方面为切入点,将静态的法官助理制度,放到动态的司法实践中,从实务语境的角度去探知法官、书记员与法官助理对该制度的接受程度、理解认知、履职状况等,分析其中存在问题与原因,然后从角色定位、职责范围、组织设置三个方面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冀求最大程度凝聚激发各类司法主体改革共识,为进一步完善法官助理制度提供浅许的帮助.

关键词:法官助理;职能定位;组织设置

中图分类号:D92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08-0044-04

课题组成员简介:李朝俊(1964-),男,贵州安顺人,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院长;陈优海(1983-),男,贵州安顺人,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立案庭,庭长,员额制法官;张良(1988-),男,贵州安顺人,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信息技术组,组长.

一、法官助理制度预设目标

(一)职能定位的价值追求

1.推进司法审判的专业化、职业化

在审判团队架构中加入法官助理一职,由其与书记员一起承担与审判相关的辅助性事务,将法官从大量事务性、程序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专司裁判之职,形成以法官为中心扁平化的团队结构,突显法官的办案主体地位.同时,通过设置较高的专业智识和职业*门槛,采取遴选方式并限制员额数以确保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法官的职业尊荣感与职业保障待遇,实现法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目标.

2.推升案件质效,促进公正公开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当经济、市场发展到一定规模的时候,就会出现分工②.法院事务亦是如此,将审判事务依据一定的标准在法官与辅助人员之间进行合理分工,有助于提升工作质效以及专业化程度.同时,合理的分权与限权,有助于规范审判权行使,促进审判公正公开.

其一,法官助理是法官的智库和参谋,可以对法官的审判提出参考意见或建议,让法官有更开阔的思路进行裁判;其二,当法官的行为偏离正当程序时,法官助理可以制约监督法官的肆意行为,有助于防止司法专断;其三,法官助理制度预防法官在审判前与当事人接触产生先入为主的意见,为当事人与法官之间设立一道隔离带,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③;其四,法官与法官助理之间、法官助理与当事人之间基于案件信息传递所展現的办案过程,为司法过程公开提供了有利的契机,使得法官心证成为可以公开和检验的司法过程;其五,法官助理是书记员的指导员,带领书记员开展送达、调查、调解等工作,指导书记员完成各种事务性工作,通过精心辅助与默契配合,为法官妥善审理裁判案件,提升司法质效提供有效支撑.

(二)司法组织的合理建构

1.人员分类管理的调节器

基于员额法官遴选条件的设置及额度比例的限制,人员分类管理后,很大部分未能入额的原任法官将面临转岗分流问题.在向外分流渠道尚未完全畅通且法官助理队伍尚处于新建的背景下,法官助理成了法官分流的重要走向,在一定程序上缓冲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对法院队伍带来的震荡.同时,原任法官转任法官助理,受益于其原有的办案实践经验,其将对由书记员选任为法官助理的人员起到很好的传、帮、带作用,同时亦能够更好地支持员额法官开展工作,因此,法官助理制度可比作人员分类管理的调节器.

2.未来职业法官的蓄水池

法官助理跟随法官参与调查、调解、庭审和草拟裁判文书,通过实战学习审判经验和管理能力,在与书记员的合作中提高自己的合作共事能力,在与当事人的沟通交流中提升自己语言表达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使自己在真正以法官身份行使审判职责前,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完成了基本执业能力储备.尽管法官遴选机制正在试图打通法官、律师和法学家之间的壁垒④,但体制隔阂及长期形成的职业思维、收入待遇等多重因素,使得从学者、律师中招录职业法官目前还只是一种象征性的有益补充和宣示性的法律职业制度多元化的制度安排,法官助理在很长时间里都将会是员额法官最重要的后备力量.因此,法官助理制度的设计在很大程度上兼顾了法官培养与储备功能.

二、理想与现实交错下的法官助理制度

(一)职能定位在司法实践中“走样”

1.思维不同步与信息不对称,造成法官常往返于事实与法律之间

司法认知是围绕事实与法律展开的思维历程,两者间很难完全割裂开来.在现实的司法认知中,内化于法官个人的思维个性和司法经验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法官助理承担着与诉讼活动直接相关的辅助性工作,其工作完成情况将对法官司法认知的走向和结果产生重要影响.同时,在当前的司法环境下,法官对法律与事实的发现不仅发生在庭审程序中,还可能发生在庭审之外的非正式过程之中.表现在处理个案时,法官往往需要往返于各项方针、政策和外部事实(如纠纷产生的背景、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可能引发的涉诉信访),补强并形成自己对案件全局的判断.在司法认知过程中植入法官助理角色后,获取庭审之外的案件信息并转化提炼为处理案件时的参考依据的职责,将由法官助理承担.从这个意义而言,法官助理将成为法官与审判对象的“*”.法官对这一变化的适应程度如何,取决于他们使用法官助理的意愿及法官助理本身的履职能力.

2.权威性不足和调判程序的不可分性,造成法官常穿梭于裁判与调解之间

调解结案率仍是当下法官办案质效中重要的考核指标.由法官助理承担调解职责,面临着来自裁判者的身份与道德教化者的身份两重挑战.尽管我们一再强调不得“以判压调”,但是由法官主持调解,基于身份的重合性与事实的一致性,以及当事人对诉讼结果的理性预判,都会促会纠纷的解决.如果换由法官助理专司调解之职能否取得如此效果,尚待司法实践检验.同时,裁判和调解在诉讼程序中总是交替进行的,很难截然分开,法官助理能在多大程度上分担调解工作,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法官助理论文参考资料:

初级助理工程师论文

助理政工师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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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法官助理制度为关于对不知道怎么写法官助理论文范文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法官助理是法官么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的作为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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