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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增值税论文范文资料 与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策略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土地增值税范文 科目:本科论文 2024-04-03

《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策略》:这篇土地增值税论文范文为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可用于相关写作参考。

[摘 要]近年来,我国的房地产行业飞速发展,成为了我国非常重要的支柱产业,其税收也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但是,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数额相当大的税收支出是一个不小的负担.纳税筹划是企业出于减少缴税或递延纳税的目的,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所进行的一种先于纳税行为的事前谋划活动.本文通过对目前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的研究,认为企业关于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需要根据不同的政策进行调整,以获得最佳的纳税方案.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企业 纳税筹划 措施 风险防范

一、绪论

土地增值税是指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出售建筑物时所产生的价格增值量征收的税种.这几年,随着国家不断变化对于住房的规定和致力于城镇化发展,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数量逐年攀升,已经逐渐成为我国经济的重要支柱行业.随着房地产价格不断的上涨,企业的收入也随之大幅度上升,但更重要的是企业需要缴纳的相关税收也不断增加,这对于企业来说是压力是非常大的.这些年来,以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主的纳税人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增长较为迅速,特别是2007年和2010年受国家税务局强化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影响,纳税人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较去年同期增长均超过70%.2007年至2014年,全国纳税人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从403亿大幅度升至3915亿,占税收总量的份额比例也由2007年的0.88%上升至2014年的3.29%.在2015年由于受到房地产市场需求疲软的影响,纳税人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多年来首次出现下降的趋势,2015年全国纳税人共缴纳土地增值税3822亿,和2014年比较下降2.1%.

我国的土地增值税采用的是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其最高税率可达到60%.从税率上来看,土地增值税是我国名义税率最高的税种.自2007年以来,在国家税务机关不断加强税收管理的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所要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实际税负率持续增大.虽然实际税负率不断提高,但是和土地增值税名义税负率相比较仍是有较大的差距.

在国家征税数额日益增加的现实情况和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形势下,合法地谋求利益成为了企业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所在.为了获得最大的税后利益,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利用科学的办法缴纳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是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巧妙地利用税法对企业的一些优惠政策,制定多种纳税方案并筛选出最合理的那个方案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合理筹划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可以为企业创造较低的成本,帮助企业的价值达到最大化,形成一定的优势.不但如此,有效地进行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可以在无形之中为企业树立一个成熟的形象,良好地适应日新月异的房地产市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为企业挣得一席之地.

二、我国土地增值税主要政策及分析

众所周知,我国的房价是老百姓日常生活中不可忽略的一件大事.但如今房屋价格飞速上涨,越来越遥不可及,老百姓想要买一套房子真是越来越困难.为了遏制房价的快速上涨,我国便运用土地增值税来进行调控.由于国家税务总局以及一些地方税务机关经常对土地增值税政策进行不断地调整和改进,导致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变得非常棘手,因此国家推行了一系列的政策:

(一)日常预征,据实清算

由于货款延期,定价不清等许多因素使得纳税无法在售楼的时候就给出精确的土地增值税,因此国家提出了“日常预征,据实清算”的征税方式.这一政策具体来说就是国家先征收土地增值税,等到企业工程完工之后,再次进行土地增值税的计算,然后和先前的数据相对比,若是多征收税额便退还给企业,若是少征收税额便让企业再次交税.这对企业来说是一种非常快速而简洁的计税方式.

(二)清算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对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主体是有文件上的区分的,但是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对于一些定义还是存在分歧的.例如按照我国规定而言,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各自分期开发的项目作为其主体,那么在企业同一开发的项目中若含有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就要分开计算增值额.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对“国家行政机关审核通过的项目”以及“分期开发项目”存在界定上的分歧,导致了不少的争议.所以说清算主体不明确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而言有很大的影响.

(三)清算条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应当进行清算的,包括项目在完工决算前就被转让出去的、项目已竣工并完成销售的、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權的;第二类是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清算类,包括房屋销售许可证已满三年,但相关销售未完成的,已竣工并验收的房地产,且转让出去的房地产建筑面积超过整体的85%及以上的,或者虽然未超过85%及以上,但是剩余建筑面积已出租或自用的;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尚未*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应在*注销税务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四)多退少补

国家考虑到房地产企业要开发一个项目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所以允许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当地规定的征收率采用预征土地增值税的方法向企业进行收缴税款,等到最后清算完毕再对企业的税款进行多退少补.把预征土地增值税的管理办法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实际税负结合在一起形成了我国调节土地增值税的特殊手段.

三、对土地增值税进行纳税筹划的必要性

(一)行业竞争日益激烈驱使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

土地增值税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支出中较为重要的一部分,它会直接影响到企业利润的增长.从2010年到2014年,我国的土地增值税一直呈现着上升的趋势,而企业的营业利润只有在2013年有所上涨,其他的年份都比较低迷,甚至在2014年直线下跌,这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不是一件乐观的事情.所以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拥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获得更多的营业利润,必须对自己企业的土地增值税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

(二)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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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策略为关于本文可作为相关专业土地增值税论文写作研究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关于土地增值税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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