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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廉政体制论文范文资料 与廉政体制外监督:空间、机理和演化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廉政体制范文 科目:毕业论文 202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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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廉政体制外监督的运行空间、作用机理、演化过程与体制内监督密切关联,但其运行空间以政治的文明与开放为基本前提,从根本上受制于其地位和性质,还受到体制内对体制外监督的衔接机制、触发机制的影响.廉政体制对体制外监督,起初往往是抵制与否定,然后是容忍与默许,最后触发并接入体制内监督,条件成熟时将其转化为体制内监督.

关键词:廉政体制;体制外监督;腐败治理;廉政建设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6)01-0009-03

基金项目:广东高校廉政研究中心2015年度课题“宪法监督与廉政创新——对廉政体制外监督的探讨”(15LZYJ09).

作者简介:刘家明(1981-),男,湖北安陆人,嘉应学院政法学院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研究方向:公共管理战略.

廉政建设关系到政权的存续、社会的稳定与百姓的福祉.我国当前虽然形成了多元化的监督主体与监督制度,但既有的廉政体制较为僵化,仍存在漏洞,不仅监督形式存在一定疏漏,而且监督权的分工与制衡关系还没有理顺,廉政体制内监督主体的独立性、公正性缺失,而社会监督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1]多元监督力量缺乏有效整合,监督合力脆弱,共同致使公共权力总体上处于低效监督之中.为此,在法治不够健全、还未丰满的现行廉政体制下,廉政创新变得更为紧迫,要求监督形式更加灵活、多样、高效.在政府廉政政绩与体制遭受民众、学者的诟病和质疑声中,体制外监督却屡收奇效.为此,很有必要探讨廉政体制外监督的运行空间、作用机理和演化规律.

一、廉政体制外监督的运行空间

廉政体制是政府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体制是有关政府组织机构及其权责体系、领导隶属关系及支撑其运行的根本制度的总称.廉政体制是政府机构和执政党制定的基于预防与惩治腐败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性质的条令、条例,具体指国家行政机关、权力机关、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及政党等具有法定监督权的主体依法防止公共权力滥用、惩治以权谋私行为的监控系统和制约体系.为了克服逻辑混乱,笔者借鉴经济学中体制划分的观点,把当前既有的廉政体制本身视为体制内,把超出廉政体制规定的但却具有预防与惩治腐败功能的措施、暂行规定、行为及其方式、方法统称为廉政体制外监督.[2]

廉政体制外监督是以法律没有规定的主体、权责、客体、方式或路径对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行使公共权力的行为进行监察与防治腐败的活动.廉政体制内和体制外的区分,关键在于监督系统的要素是否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是否占用了国家的相关法律制度资源.从公共权力监督的要素和过程来看,完整的监督系统主要包括五个要素:一是监督主体,二是监督职责、权力或权利,三是监督对象、内容等客体,四是监督行为及其方式、方法,五是监督渠道或途径.因此,廉政体制外监督的概念实则界定了其运行的类型和方式,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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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表中带的内容,表示该要素可能按照廉政体制内的要求.根据廉政体制外的界定,公共权力监督系统中14个要素在体制内的监督类型与方式仍属于体制外监督.

廉政体制外监督的一般过程是监督主体根据其权责或维护自身权利的需求,通过某种渠道或途径,对客体采取某种方式方法的监督行为.根据上文对廉政体制内外划分的逻辑,这五个要素中的任何一个要素不在法律规定之内的监督均属体制外监督,而不论其他要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据此,廉政体制外监督可分为五种类型:法律没有规定的监督主体,法律没有规定的监督权力或责任,法律没有规定的监督对象与内容,法律没有规定的监督行为及其方式、方法,法律没有规定的监督渠道与途径.既有的法制规定与体制内的监督形式往往是有限的,而体制外监督的创新却总是无限的,因此表中所列出的体制外监督形式仅仅是部分举例或笼统概括.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与政府改革的需要及的新形势,廉政建设实践中完全可以摸索更多、更有效的创新举措.

新中国成立后腐败的形势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如此地严峻,尽管体制外的监督力量也从未像今天这样发展得如此充分,但遗憾的是,体制外监督天生的“非主流”“非法”地位,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和权力保证,没有明确的操作程序,而且不能单独发挥作用,体制外与体制内监督的衔接机制不够顺畅,致使体制外监督难以追根究底,容易受到官僚政治的迂回甚至操纵.因此,廉政体制外监督的运行空间从根本上受制于其地位和性质.廉政体制外监督运行的空间还受制于体制内对体制外监督的衔接机制.因为体制外监督最终是要靠体制内的公检法系统与党政监督部门的法定权力去组织落实的.体制内监督运转不畅,体制外监督也难以实观.为此,必须健全体制外对体制内的民意表达触发机制,体制外监督主体对体制内监督主体不作为或低效作为的问责机制,体制外对体制内组织落实监督的跟踪机制与体制内监督进程与结果向体制外反馈的衔接机制.否则,就很可能出现有问不责、有不监督、有监督无下文的尴尬局面,最后造成常见的信访被无限期拖延、踢皮球或被遗忘、淡化的夭折现象.

从大环境来看,廉政体制外监督有效运行以政治的文明与开放为基本前提,表现为进步、法治完善与政府权责合理明确、公共行政精神等方面.因此,打破权力过份集中和党政机关对信息的垄断,实现政务的透明、舆论的开放和公民的,是拓宽体制外监督的重要条件.值得注意的是,廉政体制外监督本身不是目的,我们不能为了监督而有意地扩展廉政体制外监督的运行空间.

二、廉政体制外监督的作用机理

廉政体制外监督与体制内监督密切关联,而且一般都要通过体制内最终发挥实效,即体制外监督无法单独发生作用,如果脱离廉政体制内部的监督要素,它就成了“无本之木”.因为公共权力系统运行过程中一旦缺乏法定的监督模式,必然导致无序和混乱,体制外监督也就无所依存.其作用过程一般如下:首先,廉政体制外的揭发、、投诉等监督活动,都需要体制内监督主体依据法定的权限,去调查、核实监督对象与内容信息的事实真相;如果外部属实,然后需要体制内监督主体启动具体的监督程序,执行具体的监督行为,如监察、督促、评估问责、经济审计、弹劾或要求做出解释等手段;最后,违法乱纪与腐败行为的矫正与作风整改、行政处罚、党纪惩罚或法律审判,也都需要廉政体制内的正规途径与正式力量.从该过程可以看出,廉政体制外监督通常需要动用体制内监督系统的主体、权责、方式、渠道等一个或多个要素.

廉政体制论文参考资料:

经济体制改革期刊

经济体制改革杂志

结论:廉政体制外监督:空间、机理和演化为关于对不知道怎么写廉政体制论文范文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廉政体制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的作为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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