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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债务重组论文范文资料 与关于债务重组准则理解和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债务重组范文 科目:毕业论文 2024-03-25

《关于债务重组准则理解和》:此文是一篇债务重组论文范文,为你的毕业论文写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摘 要:本文以对日常生活中债权债务清偿的理解为基础,结合相关会计科目的核算原理,对债务重组业务中债务人的债务重组利得和债权人的损失的计算和确认进行了通俗化的分析及理解.同时分析得到,债务重组准则可以从规范债务重组的经济实质、债务重组业务强制性披露的格式等方面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债务重组准则 债务重组利得 损失 信息披露

一、债务重组概述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12号——债务重组》规定,企业债务重组两个最基本的特征: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是基本前提,而债权人必须对债务人做出让步是实质.债务重组方式分为四大类五种:以资产清偿债务(包括以 清偿债务、以非 资产清偿债务)、将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混合重组方式.

债务重组业务中,债权人须对债务人做出让步,则债务人会获得利得,债权人会发生损失,且债务人获得的债务重组利得在金额上等于债权人该项重组债权的损失.

二、债务人债务重组利得和债权人的损失金额计算的理解

根据常规思维理解:

债务人的债务重组利得 等于 债务人应偿还的-债务人实际偿还的

债权人该项债权发生的损失 等于债权人应收的-债权人实际收的

其中,债务人“应偿还的”即为该“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而债权人“应收的”为“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而不是“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因为如果债权人在进行债务重组前对该项债权计提了坏账准备,则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会小于债权人“应收的”.例如甲公司应收乙公司100万元,甲公司对该债权计提了10万元的坏账准备,则该债权的账面价值为90万元,账面余额为100万元,这种情况下甲公司“应收的”和该债权的账面价值会不等价.

所以,不同的债务重组方式下债务人债务重组利得和债权人损失的计算主要的区别在于债务人“债务人实际偿还的”及“债权人实际收的”的分析.

(一)以 清偿债务

以 清偿债务方式下,债务人通过支付 清偿债务,所以其“实际偿还的”体现为支付的 ,所以债务重组利得等于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支付的 ;同理,债权人“实际收的”体现为收到的 ,所以债权人的损失等于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收到的 .

(二)以非 资产清偿债务

以非 资产清偿债务方式下,债务人实际是将非 资产的价值用于偿债,所以债务重组利得等于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非 资产的公允价值.债权人的损失等于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非 资产的公允价值.

需要注意的是,偿债的非 资产为存货时,债务人视同销售存货,债务人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 给债权人,而一般情况下,债权人不再将该增值税额支付给债务人,相当于该增值税最终由债务人负担,由债权人受益,此时,债务人“实际偿还的”不仅包括存货的公允价值,债务人承担的增值税额也是债务人偿还给债权人的价值的一部分.即债务重组利得等于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存货的公允价值+增值税销项税额).债权人的损失等于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存货的公允价值+增值税进项税额).

(三)将债务转为资本

将债务转为资本方式下,债务人用于偿债的是其自身的股份的价值,所以债务人“实际偿还的”体现为“用于偿债的股份的公允价值”.同理,债权人“实际收的”即“获得的债务人的股权的公允价值.所以,将债务转为资本方式下,债务人的债务重组利得等于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用于偿债的股份的公允价值;债权人的损失等于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放弃债权而获得的股权的公允价值.

(四)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方式下,对于债务人而言,该债务重组业务可理解为“一项旧的债务清偿,同时产生一项新的债务”,所以该债务重组方式下,债务人“实际偿还的”应体现为“新的债务的账面价值”,也即“重组后债务的账面价值”.同理,对于债权人而言,该业务可理解为“一项旧的债权清偿,转而形成一项新的债权”,所以债权人“实际收的”应体现为“新的债权的入账价值”.

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方式下,如果债务重组协议中涉及或有条件,债务人和债权人在分别计算债务重组利得和损失时,需要特别考虑或有金额的处理,对或有金额的处理基于的原则是“企业不得低估负债,不得高估资产”.对于债务人而言,或有应付金额虽然只是未来可能会支付的金额,但如果其满足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条件之一:或有应付金额预计很可能发生),则即使该或有应付金额尚未发生,应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抵减债务重组利得,此时,债务重组利得等于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重组后债务的账面价值+预计负债).对于债权人而言,该或有应收金额只是一项可能会收到的金额,所以基于“不得高估资产”的原则,债权人对于该或有应收金额在其实际发生前不做处理.

(五)混合重组方式

混合重组方式下,债务人用于偿债的不止一项资产,所以债务人“实际偿还的”应由几部分价值构成,债权人“实际收的”也为几部分价值之和.

三、债务重组利得和损失的确认的理解

(一)债务重组利得的确认的理解

对于债务人而言,债务重组利得属于“天上掉下的馅饼”意外所得,并非企业营业所得,所以应确认到“营业外收入”中.

(二)债权人损失的确认的理解

1.债权人未对重组债权计提坏账准备

债权人因债务重组而发生的损失,属于意外损失,和日常活动无关,所以应确认到“营业外支出”.

2、债权人对重组债权计提的坏账准备小于损失

如果债权人在进行债务重组之前,对该项债权计提了坏账准备,则重组债权的损失不能完全确认为“营业外支出”,其理解如下:

如:甲公司应收乙公司80万元,双方进行债务重组,乙公司最终偿还给甲公司的价值为60万元,则甲公司该项债权的损失等于债权人应收的-债权人实收的等于80-60等于20万元.如果债权人在此之前对该项债权计提了8万元的坏账准备,因为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

债务重组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关于债务重组准则理解和为适合不知如何写债务重组方面的相关专业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关于债务重组利得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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