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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税论文范文资料 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重要财税新规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财税范文 科目:毕业论文 2024-04-22

《2018年1月1日起实施重要财税新规》:该文是关于财税论文范文,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相关论文资料参考。

不知不觉中,时光的脚步已迈入2018.新的一年、新的起点、新的征程等2018年1月1日起,将有一大批财税相关的新规开始实施.环保税开征、进出口关税部分调整、贷款买新能源车首付最低15%、部分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 、财政票据全面推行电子化、 炒信最高将罚200万等《财会信报》记者梳理了主要新规,供读者在新一年的生活、工作中参照、参考.

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施行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鼓励企业提前执行.

新收入会计准则施行

2017年7月5日,为进一步规范实务工作中日趋复杂的企业收入相关会计处理问题,并和相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保持持续趋同,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14号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14号准则主要作了以下几个方面的修订:将现行收入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明确规定.14号准则发布后广受社会关注.业内人士认为,14号准则将进一步引领我国企业规范发展.

新《中小企业促进法》施行

2017年9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自2018年1月1日实施.新法将原法律由7章扩展为10章,由45条增加为61条,条款处处体现保护、扶持中小企业的制度安排.

新法把握的主要原则和思路有三方面.一是坚持“三个平等”,处理好市场公平竞争和中小企业特殊保护的关系.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增强本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让中小企业有获得感.三是坚持促进和服务,处理好制度刚性和法律规定可行性之间的关系.

新法坚持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强化了政府扶持力度,着力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在和现行法律政策良好衔接的同時,增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和时俱进,内容更广泛、更具体,前瞻性更强.

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在国税系统全面推行

2017年9月30日,国税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的通知》.通知称,根据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 单位财政票据核销管理的通知》要求,2018年1月1日起在国税系统(含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全面开展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统一部署、安装运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全面实施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启用机打财政票据,停用手工财政票据.

通知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已领用的手工票据停止使用.已使用尚未核销以及未使用的空白《 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和《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手工票据按财政部要求予以清理核销.清理采取自清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市场准入 清单全国推行

2017年10月1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实行市场准入 清单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市场准入 清单制度是指国务院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级政府依法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市场准入 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根据《意见》,按照先行先试、逐步推开的原则,从2015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部分地区试行市场准入 清单制度,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 清单制度.

小微企业增值税税收优惠延续至2020年

2017年10月2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

2017年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针对当前市场竞争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规则,相关规定更加明确、具体、便于操作,并有一定的前瞻性,能够适应实践发展的需要,有利于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新法明确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同时规定,“ 炒信”和帮助“ 炒信”情节严重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甚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新法在第十二条中,增加了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不正当竞争的条款,列举了几种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不得实施的行为,其中包括,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

《税务行政应诉工作新规程》实施

2017年11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工作规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1995年制发的《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试行)》(国税发[1995]9号文件印发)同时废止.

《工作规程》明确,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应诉通知书和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将据以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连同答辩状、证据清单、法律依据、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他诉讼材料一并递交人民法院.税务机关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按期举证的,以及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了其在行政处理程序中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应当分别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提供证据或者补充证据的书面申请.

财税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2018年1月1日起实施重要财税新规为关于本文可作为财税方面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财税文件在哪里查询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论文写作参考文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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