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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惩治腐败论文范文资料 与预防惩治腐败问题的法经济学分析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惩治腐败范文 科目:论文摘要 2024-02-29

《预防惩治腐败问题的法经济学分析》:本论文可用于惩治腐败论文范文参考下载,惩治腐败相关论文写作参考研究。

摘 要:腐败作为一种政治现象,经济因素起着重要作用,通过经济学理论深入研究预防惩治腐败问题对于强化国家治理体系建设极为重要.腐败行为产生的信息、成本和制度等经济诱因值得高度关注,其危害主要表现为抑制经济增长,影响生产效率;扭曲资源配置,耗费社会资源;破坏社会规范,降低政府公信力.本文从腐败问题的法经济学诱因和危害入手,提出预防惩治腐败问题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腐败;法经济学;犯罪;政府

中图分类号:DF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15)04-0063-05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绝对的权力必然产生绝对的腐败.”[1]正如斯蒂格里茨所说:“权力倾向腐败,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它既可见于最庞大的上层建筑,也可在最微小的团体中找到痕迹.”[2]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惩治腐败力度不断加大,成效不断显现,群众对败期望值不断上升,然而,腐败现象依旧多发,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腐败作为一种政治现象,经济因素无疑起着重要作用.现代经济学理论是建立在“经济人假定”基础之上的,即社会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是经济人,时刻都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更加明确地说明,人的是无穷的,满足层次是递进的,并按其重要性从低级生理性需要到高级心理性需要排列成不同层次.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家应该充分考虑到官员的经济人属性,运用经济学的手段去防止官员腐败.

一、公权的存在与腐败的源起

腐败是一种病态的社会问题,也是一种复杂的经济现象.美国著名政治学家亨廷顿认为:“腐败是指国家官员为了谋取个人私利而违反公认准则的行为.”[3]从经济学角度分析,腐败行为应当看作是以权谋私的经济活动,通过较低成本获得较高收益的经济行为.腐败没有社会制度之分,社会主义国家存在,资本主义国家也存在,执政的国家存在,轮流执政的国家也存在.可以说,腐败已经渗透到每一个国家,渗透到世界经济的每一个角落.

(一)权力:可交换的社会资源

德国著名学者马克斯·韦伯认为:“权力意味着在一种社会关系里哪怕是遇到反对也能贯彻自己意志的任何机会,不管这种机会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之上.”[4]显然,权力指某种影响力和支配力,即统治阶级为了实现其阶级利益和建立一定的统治秩序而具有的一种组织性支配力,它的存在意味着掌权者的行为具有一定的控制、支配和强制优势.同时,权力也是一种稀缺的资源,利益需求者为了取得这种资源而展开激烈竞争,采取一系列政治、经济等手段以占有资源.权力资源往往被少数人垄斷,他们会利用权力来支配和调整资源的配置,以他们的意志去驱使被支配者的行动.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作为理性经济人的腐败官员,为了获取超额利润,权力主体可以通过商品交换的方式,用其所掌握的权力购买自身所需要的商品,这种不正当交易行为必然将权力化,权力会因缺少必要的市场竞争和市场监督而出现异化,腐败问题便会由此产生.

(二)腐败官员与经济人理论

现代生物学证明,生物界的自然法则是优胜劣汰,各物种都试图通过自利行为保护自身利益进而生存下来,由此建立的经济人理论就成为了西方经济学的理论基石.帕累托认为,“经济人总是在比较其边际效用,看怎样才能使自己获益最大.”[5]正如亚当·斯密所说:“每个人都在力图应用他的资本,来使其生产品得到最大的价值.一般来说,他并不企图增进公共福利,也不知道他所增进的公共福利是多少.他所追求的仅仅是个人的安乐,仅仅是他个人的利益.”[6]可见,经济人就是自利人,也是理性人,腐败行为就是经济人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产出的自利行为.此外,公共选择学派把经济人理论应用到政治领域,认为不管是经济理性还是政治理性,腐败官员在理性选择过程中同样追求利益最大化,出于经济利益动机的驱使,往往会制定出利己政策和形成政治同盟,导致权力寻租和腐败现象的产生.

(三)权力寻租与权力商品化

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腐败行为的实质是政治资源与经济财富的交换,主要表现为“权钱交易”,而寻租则是腐败的主要形式.布坎南认为,“寻租指那些本可以用于价值生产活动的资源被用在了决定分配结果的竞争上了.”[7]因此,寻租是政府干预的副产品.权力资本理论认为,一旦公共权力进入市场,就会对资产直接分割,从而攫取经济剩余.与市场失灵有所不同,权力对竞争性资源配置具有天然的垄断效应,寻租意味着无穷无尽的寻租和设租.也就是说,寻租的产生是由于租金的存在,而租金则是由于政府权力对市场的不当干预而产生的.同时,官员私人利益与公共决策之间存在着矛盾关系,在官员不断为权力寻租的背景下,并非每一公共决策都能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腐败是腐败官员的一种理性行为,在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形下,官员在公共政策抉择过程中往往会以牺牲组织机构的目标为代价,以此实现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这便是腐败.

二、腐败诱因的法经济学分析:信息、成本和制度

(一)信息不对称:腐败行为产生的必要条件

传统经济学是在完全信息的假设条件下分析经济问题的,认为每个市场主体进行经济活动时所获取的信息是及时全面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信息化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影响极其深远.根据现代信息经济学理论,信息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可以作为生产要素投入生产导致经济增长,从而极大地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节约生产成本.然而,任何制度都存在信息不完备和信息不对称,而腐败则是官员与公共部门建立在非对称信息基础上的博弈行为.如果具有理性的官员掌握某种信息优势或者资源,就会利用其避开利益风险,寻求利益的最大化;同时,也会充分利用信息在时间和内容上的不对称,有偿地传递给信息需求者以谋取私利,客观上却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种信息不对称状况容易导致发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从而也为腐败的产生提供了温床.更加值得关注的是,现实社会的腐败行为被查处的概率较低,大部分腐败问题因为信息不完备而无法查实.这种较高的腐败黑数表明腐败问题不但没有被有效查处,反而有可能成为激励腐败的诱因.[8]

惩治腐败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预防惩治腐败问题的法经济学分析为关于本文可作为惩治腐败方面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惩治腐败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论文写作参考文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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