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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司法新闻传播论文范文资料 与传媒文化对司法新闻传播的影响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司法新闻传播范文 科目:mpa论文 2024-03-20

《传媒文化对司法新闻传播的影响》:本论文为您写司法新闻传播毕业论文范文和职称论文提供相关论文参考文献,可免费下载。

【摘 要】司法是现代国家综合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律的框架内,司法应以新闻传播的形式向社会公示,而传媒文化对于司法信息的传播具有深刻影响.在我国,除少数当事人或其家属有机会参与到司法活动中以外,通常情况下,普通大众只能依靠传媒途径获取司法信息,因此司法新闻的公开报道采用何种形式、深度和广度如何,会直接影响司法公开报道的效果,传媒文化在这一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反映了社会治理体系管理能力的大小.笔者以中外司法信息公开情况为参照,分析媒体司法公开报道的文化现象,并探求不同国家和社会文化之间价值观念的差异.

【关键词】司法新闻传播;传媒文化;文化圈;价值观

一、对象:各国开展司法公开报道的形式和内容

社会现象是社会文化的反映,而社会文化是社会现象的灵魂,在不同的社会文化圈,司法信息公开在内容、形式、时间、范围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既包含来自制度层面的差异,也包含实际运行的差异.举例来说:

1.传媒文化在美国:媒体严格遵守司法公开底线

美国《宪法》第六修正案规定,刑事审判必须保护被告人的公正受审权,“在所有的刑事判决中,被告都将享受这样的权利:获得迅速、公开的审判,由刑事案件发生地的州及地区组成的立场公正的陪审团负责进行.”审判神秘化是被反对和不被接受的,审判公开是公正审判的前提条件,美国法律关于司法公开的内容是以《宪法》第六修正案为蓝本的,适用于美国的各州法院和联邦法院.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要求,新闻媒体应通过公开监督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这对于媒体而言属于保护新闻报道的基本权利和的权利.有学者指出:“媒体追求新闻自由与轰动效应,与司法系统追求司法独立、维护司法权威、保护被告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二者之间构成了宪法权利层面的两难困境.”①也就是说,司法公开虽然给媒体传播提供了资源,但是如果這种公开报道不得当,将严重影响司法的独立性和公正性,违背司法公开的初衷.因此,对媒体报道司法信息进行必要限制成为美国的选择.

美国法官对于案件庭审掌控的能力非常强,诉讼参与人在法庭上的表现必须获得法官许可.美国法庭不允许新闻媒体进行视频、图片报道,只允许使用漫画、素描等形式还原庭审现场,对未经判决认定的事实,媒体只能够以3D动漫或绘画的形式还原展现,不得使用真实照片作为宣传材料.

2.传媒文化在韩国:法律切实保护被告人的人权

韩国对媒体报道庭审活动有严格规定,比如韩国2008年新《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侦查机关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询问相关参与人时,应当对其主要内容予以录音录像,对于录音录像的程序以及证据能力,应事先向犯罪嫌疑人告知,取得其对侦查活动作为庭上举证效力的明确认知,为防止侦查活动伪造、变造音视频资料,规定在整个调查过程中,只要无不可抗力等特殊因素影响,都应录音录像,对于相关参与人,录音录像需要获得其许可,不得强迫.②

韩国司法是否可以通过电视直播,最初引发了来自社会各界的不同观点,但随着人权意识的不断增强,韩国只允许在有限范围内对时间较短的片段进行镜头取样,不允许完整直播庭审.为弥补效果缺憾,韩国建立了陪审员制度,它不同于美国的陪审团.韩国的陪审员可参与到法律规定的几类案件中,对事实部分进行甄别讨论,以扩大公众的参与力度,包括③:第一,侵害生命法益所附随之特定类型之刑法上的犯罪行为;第二,各种特别法所规范之重要犯罪;第三,合议庭所管辖之刑事案件中以大法院规则所指定的案件;第四,上述犯罪类型之未遂、教唆、帮助、阴谋、预备罪;第五,与上述犯罪相牵连且需合并审理的案件.陪审员的参与,使得社会关注的重大刑事犯罪案件拥有了公众判断色彩.

3.传媒文化在埃及:媒体司法报道范围极广

埃及是中东伊斯兰国家中较为世俗化的一个,其施行的法律主要是学习西方法律后的本土制定法,包括宪法、行政法和刑事法律在内.埃及的诉讼制度如西方庭审一样,法官居中,由检察官和辩护人两方进行抗辩.2011年8月,埃及前总统穆巴拉克在埃及接受了关于其在任职期间内腐败、不当调动军队等指控罪名的审判:“8月3日和15日,在被临时改造成法庭的开罗国家学院礼堂内,83岁的埃及前总统穆罕默德·胡斯尼·穆巴拉克两次以被告身份笼中受审.”④央视新闻报道栏目也就穆巴拉克的庭审活动进行了长时间的新闻报道.画面中,穆巴拉克坐在铁笼中,吃力地回答法庭的问题,其一举一动都在电视画面上得以呈现.前总统出庭受审并将法庭的基本情况、法官讯问和被告人回答等逐一展示在电视上,既反映了埃及社会对于此次庭审活动的极大关注,也透露出埃及司法活动对于电视直播庭审活动没有严格限制或禁止.

4.传媒文化在中国大陆:司法新闻报道日益规范

中国大陆对司法活动的公开报道始于20世纪80年代,最初是以公开报道庭审活动为主,力图通过公开庭审对全社会做法治警示.上世纪80年代,“严打”日益强化,新闻公开报道的必要性愈加明显,当节目种类丰富后,司法新闻类、类以及法治评论栏目等报道形式相继出现,而因其在收视效果上的枯燥性和专业化,市场支持率逐渐降低,这种情况下,、国家对于法制节目的报道是鼓励和支持的,但节目内容被管控.观众对司法新闻报道的要求有分化:专业化节目旨在传授法律知识,非专业化节目旨在提高法律意识.长期的司法宣传,目的不仅是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也逐渐强化了民众的权利意识,这使新闻报道要做出更人性化的改革,要尊重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的基本隐私,对相关人员的个别化特征、财产等不再做无限度公开,例如2010年以后,电视播放庭审的直播越来越少,司法新闻类节目通常给当事人打上马赛克,姓名也用“某某”表述.

二、司法公开情状异同的原因

法治发达的程度和媒体的发达程度是媒体报道司法情状差异的直接原因,不同文化观念影响下的立法及其法律规定是各种司法新闻报道情状不同的深层原因.

司法新闻传播论文参考资料:

新闻传播杂志

新闻传播杂志社

新闻传播期刊

新闻和传播杂志

新闻投稿网站

中国国际新闻杂志社

结论:传媒文化对司法新闻传播的影响为关于对写作司法新闻传播论文范文与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司法新闻传播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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