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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租负担论文范文资料 与房价压力、房租负担和人口持久性迁移意愿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房租负担范文 科目:期末论文 2024-01-22

《房价压力、房租负担和人口持久性迁移意愿》:本论文为免费优秀的关于房租负担论文范文资料,可用于相关论文写作参考。

摘 要:人口的持久性迁移意愿直接影响人口流向以及城镇规模的变化,要改变中国城镇规模结构不合理的现状,关键是引导人口的迁移方向.本文重点研究住房价格对人口持久性迁移意愿的影响,将住房价格对人口迁移意愿的影响细化为购房和租房两方面,采用房价收入比和房租收入比等作为变量进行经验研究,结果发现:房价收入比和房租收入比对人口持久性迁移意愿的影响均显著;相对于收入水平而言,住房的销售价格已经进入抑制人口持久性迁移意愿的阶段,而住房的租赁价格尚未进入抑制人口持久性迁移意愿的阶段.因而,可以利用住房市场价格对人口持久性迁移意愿的影响来引导人口流向,因城施策合理选择住房保障的范围和方式,使住房政策成为引导人口迁移的手段.

关键词:房价压力;房租负担;迁移意愿;房价收入比;房租收入比

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6)03000308

一、引言

关于中国的城镇化方向,学界和政界较为一致的观点是走大、中、小城市均衡发展的道路.早在2001年,中国的“十五”计划纲要就提出:要着重发展小城镇,积极发展中小城市,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发挥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道路”.但是,在随后的城镇化发展进程中,大城市发展迅速膨胀,而中小城市发展平缓.部分特大城市主城区人口压力偏大,中小城市集聚产业和人口不足,小城镇数量多、规模小、服务功能弱,城镇规模结构不合理增加了经济社会成本和生态环境成本.源自《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对于发展现状的描述.

人口的持久性迁移意愿直接影响人口流向以及城镇规模的变化,要改变中国城镇规模结构的现状,关键是引导人口的迁移方向.伴随着中国城镇化的发展,农业转移人口由于绝大部分农业转移人口都进城务工,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民工的内涵基本一致,为尊重引用文献的原文,本文将交替使用农民工和农业转移人口.

作为流动人口主体,其迁移行为的家庭化、长期化特征日益突显.常年在外务工已然成为农民工迁移的主要模式,回流大多只是暂时的,留乡发展的概率并不高,大部分回流农民工会选择再迁移.但是,农业转移人口的持久性迁移并未得到较好的实现.人口的迁移行为可以被划分为两个前后相继的过程:其一是人口从迁出地转移出去;其二是这些迁移者在迁入地定居下来.当前,中国城镇化的核心问题是农业转移人口持久性迁移的实现,这意味着新型城镇化的关键环节在于人口迁移行为的第二个过程,在于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中国的传统价值观一向以安居乐业作为生活幸福的重要标志之一.农民工市民化的内涵也是以农民工整体融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为核心,让农民工在城市“有活干,有学上,有房住,有保障”.住房和就业自然也对人口的持久性迁移意愿产生重要影响.

本文将重点研究住房价格对人口持久性迁移意愿的影响,以期为中国的相关政策制定提供依据和支撑.笔者拟回答的核心问题是:住房价格会对人口的持久性迁移意愿产生怎样的影响?高房价是否会阻碍人口的迁移?由此,还可以延伸回答:住房政策能否成为引导人口迁移的手段?应以怎样的住房政策引导人口迁移?

二、文献综述

人口迁移可以分为持久性迁移和非持久性迁移.持久性迁移是指迁移者打算在流入地长期居住而不打算返回原居住地的迁移行为,也被称为长期迁移、永久性迁移;非持久性迁移是指迁移者没有或者不打算在流入地长期居住的迁移行为,也被称为暂时迁移、非永久性迁移或循环迁移.关于区分持久性迁移和非持久性迁移的标准:一类是以获得当地户口作为实现持久性迁移的标准,已经获得当地户口的迁移者被视为永久移民;一类是将放弃农村土地作为持久性迁移的标准,将愿意放弃农村土地的迁移者视同为具有永久迁移意愿的迁移人口.按照现行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的规定,农村的土地和农业户籍密不可分,农业转移人口要获得迁入地的非农业户籍就要放弃迁出地的农业户籍,放弃迁出地的农业户籍就意味着要放弃其在农村的土地.因此,这两类标准并无本质上的区别.想保留承包地是大多数农民工不愿转为非农业户籍的主要原因.然而,事实上的持久性迁移——在流入城市的长期居住,并不一定需要转为城镇户籍、放弃农村的土地和权益,尤其是随着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的推进,在流入城市享受市民待遇和具有当地户籍的关系将日趋弱化,事实上的持久性迁移将更为重要,人口的持久性迁移意愿更应成为研究重点.因此,本文将侧重于对人口持久性迁移意愿的研究.

学术界关于中国人口迁移意愿影响因素的研究,也开始更多地关注对人口持久性迁移意愿的影响.在所有阻碍劳动力流动的因素中,尚未根本改革的户籍制度是最为基本的制度约束,户籍制度的存在使绝大多数农村劳动力和他们的家属不能得到城市永久居住的法律认可,他们的迁移预期只能是暂时性的或流动的.随着经济发展、城镇化程度的提高和户籍管理制度的进一步松动,户籍制度对劳动力迁移的影响会逐渐淡化.一些学者的研究也在一定程度上验证了户籍制度对人口迁移意愿影响的弱化.章铮[1]发现,农民工家庭进城定居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年收入、预期工作年限和购房支出.夏怡然[2]发现,收入水平对农民工的定居地选择意愿发生显著影响,收入水平越高,农民工定居城市的意愿也越强烈;而生活费用越高、房价越高,则会越降低农民工定居城市的意愿.李强和龙文进[3]对农民工留城和返乡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发现,在诸多因素中教育的作用最为明显,人力资本水平越高的农民工留在城市的意愿就越强.李楠[4]的研究也发现人力资本是促成农村外出劳动力定居城市的重要因素,受教育年限和培训经历对农村外出劳动力的留城意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性别、年龄、外出务工时间、婚姻状况和家庭特征等,也被纳入农业转移人口迁移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但不同学者的研究结论有所不同[3-4-5].张宗益等[6]还对非农劳动力的迁移意愿进行了分析,发现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和单位性质对迁移意愿都有显著影响,并且和农业劳动力的迁移影响因素存在差异,例如非农劳动力的性别差异较小、受教育水平较高等.

房租负担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房价压力、房租负担和人口持久性迁移意愿为适合不知如何写房租负担方面的相关专业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关于房租出租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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