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筛选
分类筛选:

关于红楼梦论文范文资料 与红楼梦的法律世界读书报告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红楼梦范文 科目:硕士论文 2024-04-06

《红楼梦的法律世界读书报告》:本论文为免费优秀的关于红楼梦论文范文资料,可用于相关论文写作参考。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08-0082-02

作者简介:张业功(1990-),男,汉族,安徽合肥人,浙江大学2014级法律(非法学)硕士,研究方向:民商法.

在从前的学习中,我对教科书的内容深信不疑,觉得学习就是不断地记忆积累,绝少怀疑.学习了本学期的中法史课程,金敏老师颠覆了我对历史的认识,深知怀疑精神的可贵.梁治平说:“视历史为以往经验的记录,并不否认和轻忽其中的创作因素.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史观,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历史.记录过去即是对以往的回顾,回顾必定出于特定视角,而视角必包含特定时空中特定人群的情感、理性和偏见,包含他们的希望和恐惧,风尚和.因此,对历史的检讨,便是一种对于人类心理、思想和行为的探讨.”人生的有限性决定了一个人无法亲身感知经历所有的历史,我们只能从叙述的历史中去了解曾经发生的过去,然而只要是人叙述的历史,都会有主观性.①金敏老师向我们介绍了伽达默尔的“效果历史”这一概念,伽达默尔解释到:“真正的历史对象根本就不是对象,而是自己和他者的统一体,或一种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同时存在着历史的存在和历史理解的存在.一种名副其实的诠释学必须在理解中显示历史的实在性.因此我就把所需要的这样一种东西而称为‘效果历史’.理解按其本身乃是一种效果历史事件”“理解从来就不是一种对于某个被给定对象的主观行为,而是属于效果历史,这就是说,理解是属于被理解东西的存在.”客观历史我们永远无法准确地知晓,书本上的历史均是经过改变的“历史理解的存在”,是在客观历史真实的基础上的重构,这必然决定了我们所了解的历史存在着人的主观,是主观历史.所以,我们在学习中法史的过程中要有怀疑批判精神,去反思什么样的主观历史更接近于客观历史.

田晓菲在“幽暗的树林”中说:“叙述的方式和角度,往往比叙述的内容更重要,因为它们决定了叙述的内容.”历史知识的形成受到方法和旨趣的左右,他们共同决定历史的叙述模式、知识样态及其运用.从知识沿革的角度看,在特定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决定历史知识的这些因素,可以概括地用“范式”这一概念来说明.②不同的中法史的范式,便决定了它们的优劣.2013版司考教材的《中法史》③、刘根固的《中法史》④代表了的主流范式,通览全书,给读者一个总体感觉,从西周以降,历代的律法均为规定刑事犯罪,坚持主流范式“诸法合体,民刑不分,以刑为主”,在介绍唐朝法律制度时,均只引用《唐律》作为材料来源,均只介绍了唐朝的刑事法律.然而,同样作为主流范式的叶孝信版《中法史》却详细介绍了唐朝的法律形式主要有律、令、格、式四种.详细介绍了《唐律疏议》、《唐六典》,并详细介绍了唐朝刑事方面、民事方面、行政立法、经济立法及对外贸易等方面的立法.所引用的法律也较丰富,诸如《捕亡令》、《杂令》、《田令》、《婚姻令》、《户令》、《主客式》、《茶法条约》,这些均为我们展示了一个迥异的唐朝法律范围.叶孝信版的《中法史》似乎破坏了我们对长久以来所熟悉的主流范式的印象,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也是极其发达和完善的,民法、刑法、行政法及经济立法等等兼备,可知叶孝信版《中法史》乃主流范式的边缘.

为何会出现上述差异呢?“持有什么样的法的概念,就写出什么样的中法史”这句话或可给予些许提示.贺卫方“东西方法律意义的沟通”(为王健《沟通两个世界的法律意义》所作序):“来自西方的法律规范、原则、理论、概念在本土不断传播,它们表现为一系列语词,但又不仅仅是语词;通过不断的引进,通过阅读.记忆以及现代化传媒的大量复制,通过现代型的法律教育,它们已经成为我们自己的知识.甚至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连自家历史的原初记忆也丧失了,例如今天的史学家对中国法律史的解说就没法摆脱外来的语词及背后的各种概念、原则等.”同样,严复在翻译《法意》时指出:“西方‘法’字,于中文有理、礼、法、制四者之异译.”肇始于概念翻译的误解,进而扩展至对传统法的观念、结构、特征、内容等整个体系的误解.借用宇文所安的“*”说,我们今天对中国传统法的认识不仅经过了时间的*,更经过了空间的*,经历了这等时空*的传统法的面目与其本来面目不知相去多远,有多少“原初记忆”已经丧失.我们固然无法唤醒全部的“原初记忆”,实际上是由于我们沿用了那种如今看来过于狭窄的“法律”定义,即法必须由国家制定颁布,而造成的一个智识盲点.

法概念的澄清和原初记忆的找寻,我们便可以理解,为何司考教材和刘根固的《中法史》与叶孝信版《中法史》的内容和体系差距甚大⑤,范式的《中法史》,非常重视以刑为主的国家法典,坚持“诸法合体,民刑不分,以刑为主”总体特征,教材编写具有封闭性,抑制反思.然而此三者所依据的编写材料均为国家制定颁行的制定法,此称为“Law in book”.真实的历史与文本的历史,两者的关系等——努力去无限接近而永远无法等于.金岳霖说过,“彻底的经过训练的怀疑态度”.我们在学习中应该“shifting boundaries”,限缩性的法概念指导下写出的主流范式的中法史与扩张性的法概念指导下写出的中法史,都是写的历史,都是主观历史.相较于“Law in book ”这样的主流范式的中法史,扩张性的法概念指导下写出的《红楼梦的法律世界》这本书则为我们洞开了不一样的法律天地,这个别样的天地就是“Law in action”,这不是法律条文的累积堆叠,而是为我们活生生地展现三维立体的法律实施状态,“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毫无疑问,相对而言,扩张性的法概念指导下写出的中法史更接近于客观的历史.

《红楼梦的法律世界》这本书以《红楼梦》书中描写的社会生活现象为研究材料来源,从法律的视角并引用古代的文献典籍来详细解读该材料所反映的深层次的社会问题,这无疑开创了一个全新的红学研究方向,也让我们看到了古代法律运行状况.《红楼梦的法律世界》涉及的领域极其广泛:家族、家法、户籍、继承、典当、婚姻、丧葬、十恶、八议、枉法、强盗、大赦等等,这些都涵盖了古代封建社会的生活方方面面,我们从这些事例中可以清晰地看到我国封建社会的礼法如何相互交织作用.这本书所引用的材料也是极为丰富的,从主流范式的法条到范式不曾注意的皇帝的《训谕》和大臣的奏折、古人的著述、古代文学作品及今人的社会调查材料,这些都相对于范式的《中法史》更为清晰的向我们展示了古代社会理、礼、法、制四者统摄治理下的法律运行实况.从而无可雄辩地证明了扩张性的法概念指导下所写出的《中法史》更接近于历史的真实,兹举书中两例作说明.

红楼梦论文参考资料:

强军梦论文

结论:红楼梦的法律世界读书报告为关于对不知道怎么写红楼梦论文范文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红楼梦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的作为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和你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