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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居家养老论文范文资料 与微时代背景下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法律问题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居家养老范文 科目:职称论文 2024-03-02

《微时代背景下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法律问题》:这篇居家养老论文范文为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可用于相关写作参考。

摘 要 居家养老在我国的传统文化的发展中,逐渐成为了我国养老的主要方式,由于种种原因,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人员总体而言供不应求.人人都会有年老的一天,而缺乏系统法律保障的居家养老方式却成为了我们的担忧.老年人由于体弱多病、劳动力不足等原因,需要养老服务人员具备更充足的耐心和专业知识来予以对待.而唯有法律才是对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尊严最有力的保障.对此,本文先对微时代背景下居家养老模式所具有的特点进行分析,再按照我国老年法的发展脉络来分析我国老年中存在的不足,进而对微时代中居家养老的相关法律问题提出几点建议.以期研究结论能为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的法律工作提供一点参考建议.

关键词 微时代 社区 居家养老 法律

基金项目:本论文为2015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微时代”背景下江西省社区居家养老机制创新的法理研究(项目批准号FX150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陈玮,赣南医学院,研究方向:经济法.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9.308

一、 前言

随着劳动力的南迁和工作的繁忙,越来越多的子女不能时刻陪伴在老人身边,而那些因种种原因成为失独、高龄、空巢、失能的老人更是无所依靠.居家养老成为了老龄化时代引起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在某新闻报道养老服务人员谋杀了9位老人后,才被某位老人的子女发掘自己亲人非正常去世的惊天报道后,人们开始意识到居家养老中老人生命、财产的安全原来存在如此大的隐患,更别提居家养老中老人的尊严和人格可能受到辱骂或践踏.因此,以法律的威严规范养老服务机构、政府机关的养老管理水平、老人的维权渠道和保护手段,才是当前解决养老行业中各利益相关方的有效渠道.

二、 微时代背景下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特点

(一)养老金领取进入微时代

对于居家养老的老人,家人和养老机构最为担心的便是其因事外出,而出现碰撞、摔伤等意外伤害事故.领取养老金是居家养老的老人不得不外出去社会保障局现场*的事情,而如今微时代来临后,社保局也开始实行养老金领取资格可直接采取微信认证的方式,通过微信直接领取养老金.居家养老的老人只需要在家用微信按照指示拍张照片便可完成认证,同时,养老人员还可以通过社会保障局所开通的社保微信公众号,在微信上直接了解当地社保政策的最新信息,查询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余额,语音咨询各类社保业务,完成养老金领取认证资格等.微时代给居家养老的老人在领取养老金方面所带来的便利,极大地规避了居家养老的老人不时奔跑于社保局与家庭之间的困扰.

(二)养老生活更加丰富便捷

微时代给我们最为显著的特征在于人们可以足不出户,便可以通过移动设备来满足我们的消费需求、信息获取需求、社交需求、娱乐需求、安全需求等.微信时代,玩微信已经不再是年轻人的专利,许多老年人在好奇年轻人对微信玩的不亦乐乎的同时,也开始默默学习使用微信的各种功能.在永安市燕西街道中山社区里,便有一群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请教服务站工作人员教其玩微信.现在该社区的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对微信视频聊天、语音聊天、微信钱包、微信摇一摇等功能使用的十分熟练.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可以足不出户便可以用手机微信给、购买相关的生活用品,还会使用微信视频聊天与多久未见的亲人老友直接视频,既不需要老年人承担通话费用,又能满足老年人想见亲友的愿望.同时,老年人还能够通过微信提前与老友预约,约定活动地点和时间,避免沟通不畅、联系不便而造成老年人单独在外出现意外事故的悲剧.

(三)防盗防骗安全措施更高

移动智能手机的使用群体开始逐渐高龄化,老年人所能熟练运用的智能软件水平超乎我们的想象.居家养老中人们最为关心的老年人的安全问题,以及实时的健康问题,在微时代中通过移动设备便可以全程解决.微时代社区通过建立微信公众号,通过向老年人推荐加公众微信号的方法,让居家养老的老年人能够足不出户或者集中在小区的休闲区,随时了解社区的最新活动、安全防盗防骗知识和紧急求助方法.同时,还能成为大家茶余饭后聚集在一起的娱乐话题,既能让老年人规避当前禁而不止的老年人上当受骗的悲剧,也能让老年人之间相互了解,加强沟通,丰富精神生活.

(四)帮助养老机构走出困境

微时代有越来越多的社会团体和政府机关开始关注高龄、空巢、失能、失独等特殊困难老人.部分事业单位、公益机构、专家学者和社会机构等开始启动品牌养老战略,以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连锁化和规模化的经营方式,以雄厚的资金实力、专业的居家养老服务技术和现代化的管理理念等,以战略联盟的方式搭建智能化居家养老平台.这种智能化居家养老平台能够直接惠及各个养老机构,使其实现信息化、智能化和现代化水平.使我国的养老机构在困难重重的养老国情下,能够具备更加坚实的支持力量,更加坚定的信心,和更加明确的发展方向,推动我国各地的居家养老服务走上新台阶.

三、我国居家养老的法律发展史分析

(一)居家养老法律的萌芽期

我国居家养老观点的产生其实由来已久,中华民族的传统观念中“养儿防老”体现的就是居家养老的一种思想模式.在1980年前后,我国的居家养老并没有形成系统的法律文件,起初唯一一部反映居家养老的法律文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的第四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但宪法的规定对老百姓的养老问题并没有起到强有力的约束作用,部分百姓不赡养老人的現象仍然大量存在,同时也没有全面覆盖“三无”老人的养老问题.后随时代的发展,在1983年我国出台了《关于老龄工作情况和今后活动计划要点》,要点中对日间缺乏照顾的老人,提出了可以开办老年人日间公寓、老年人家庭病房等,开始以细则的模式从法律层面规定老年人居家养老问题.1993年国家计委等部门又针对我国老年人养老实际情况,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意见》,意见中提出了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概念,标志着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诞生.1996年我国颁布了一部真正针对老年人的权益保护法律文件,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居家养老是我国老年人的主要养老模式.

居家养老论文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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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微时代背景下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法律问题为关于本文可作为居家养老方面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居家养老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论文写作参考文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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