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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口退税论文范文资料 与出口退税性质经济学分析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出口退税范文 科目:职称论文 2024-04-21

《出口退税性质经济学分析》:本论文为免费优秀的关于出口退税论文范文资料,可用于相关论文写作参考。

摘 要:理论分析理想的出口退税应该具有中性性质,但实践中由于出口商品的垄断和出口的负外部性等原因导致出口退税又具有非中性性质.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应将出口退税作为我国一项财政政策,综合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情况,赋予其中性和非中性性质.

关键词:出口退税;中性;非中性

中图分类号:F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283(2016)06-0019-03

出口退税作为一项在国际贸易过程中被广泛认可的税制,其目的是为了避免对国际间流动的货物二次征税,使出口货物以不含税价格进入目标市场,从而消除出口歧视,创造相对公平竞争的国际贸易环境.出口退税既不是出口国给予出口企业的一种优惠政策,也不是一种变相的出口补贴,它是作为税制属性的要求和保证公平竞争的措施,有利于提高国际间资源配置效率和避免对自由贸易的扭曲.由于出口退税是一项既体现公平、效率又兼具中性原则的出口鼓励制度,世贸组织在《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协定》附件2规定:“间接减让表允许对出口产品生产投入消耗的前阶段累计间接税实行豁免、减免、或延期,”该规定一直指导着世贸组织成员国的国际贸易实践.我国自实行出口退税政策以来,在调整产业结构、鼓励企业出口、提高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和扩大对外开放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出口退税制度已经成为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份.

一、出口退税的中性性质分析

税收中性是指政府在征税时对所有的经济活动按统一的税率征税,应尽可能不给出口企业带来其他的额外损失或负担,以避免干扰市场经济正常运行.从理论上分析彻底的出口退税政策具有中性性质,不会对国际贸易产生扭曲,有利于全球资源的有效配置.

(一)理论假设

1有A、B两个国家和X、Y两种可贸易商品;

2A国大量生产并出口X商品,B国大量生产并出口Y商品;

3国际市场结构为完全竞争.

(二)消费地征税

1两国实行同一税率

用PAX和PAY分别表示A国X和Y两种商品的均衡价格;PBX和PBY分别表示B国X和Y两种商品的均衡价格.A国和B国对X和Y两种商品都征收税率t的商品税,在A国内X和Y两种商品新的均衡价格比例关系为:PAX(1+t)/PAY(1+t)等于PAX/PAY;B国内X和Y两种商品新的均衡价格比例关系为:PBX(1+t)/PBY(1+t)等于PBX/PBY.显然,两国实行同一税率并没有改变两国国内两种商品原有的价格比例关系.A、B两国之间两种商品新的均衡价格比例关系为:PAX(1+t)/PBX(1+t)等于PAX/PBX;PAY(1+t)/PBY(1+t)等于PAY/PBY,同样可知两国实行消费地征税而且实行同一税率,也没有改变两国之间商品原有均衡价格的比例关系,从而不会扭曲国际生产价格,影响国际贸易的经济效率.

2两国实行差别税率

假设A国按TA的税率征收国内商品税,B国按TB的税率征收国内商品税,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A国内X和Y两种商品新的均衡价格比例关系为:PAX(1+TA)/PAY(1+TA)等于PAX/PAY;B国内X和Y两种商品新的均衡价格比例关系为:PBX(1+TB)/PBY(1+TB)等于PBX/PBY.虽然A、B两国实行的是差别税率但并没有改变两国国内两种商品原有的价格比例关系.

当A国向B国出口X商品时,就X商品而言,A、B两国之间的均衡价格比例关系为PAX(1+TB)/PBX(1+TB)等于PAX/PBX ;当B国向A国出口Y商品时,就Y商品而言,A、B两国之间的均衡价格比例关系为PAY(1+TA)/PBY(1+TA)等于PAY/PBY.可知在差别税率条件下,消费地征税也不改变两国之间原有商品均衡价格的比例关系.

(三)生产地征税

1两国实行同一税率

在A国和B国对X和Y两种商品都征收税率t的商品税,在A国内X和Y两种商品新的均衡价格比例关系为PAX(1+t)/PAY(1+t)等于PAX/PAY;B国内X和Y两种商品新的均衡价格比例关系为:PBX(1+t)/PBY(1+t)等于PBX/PBY.虽然实行生产地征税但两国实行同一税率也没有改变两国国内两种商品原有的价格比例关系.在A、B两国之间两种商品新的均衡价格比例关系为:PAX(1+t)/PBX(1+t)等于PAX/PBX ;PAY(1+t)/PBY(1+t) 等于PAY/PBY.在两国之间实行相同的国内商品税率的情况下,按生产地征税也没有改变两国之间商品均衡价格的比例关系.

2两国实行差别税率

假设A国按TA的税率征收国内商品税,B国按TB的税率征收国内商品税,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A国内X和Y两种商品新的均衡价格比例关系为:PAX(1+TA)/PAY(1+TA)等于PAX/PAY;B国内X和Y两种商品新的均衡价格比例关系为:PBX(1+TB)/PBY(1+TB)等于PBX/PBY.虽然实行生产地征税但即使两国实行差别税率也没有改变两国国内两种商品原有的价格比例关系.

当A国向B国出口X商品时,就X商品而言A、B两国之间新的均衡价格比例:PAX(1+TA)/PBX(1+TB) ≠PAX/PBX ;当B国向A国出口Y商品时,就Y商品而言A、B两国之间新的均衡价格比例:PAY(1+TA)/PBY(1+TB) ≠PAY/PBY.

在生产地征税而且两个国家实行差别税率的情况下,改变了A、B两个国家之间两种商品新的均衡价格比例关系,从而改变了两国相对比较优势,对两国的贸易关系会产生扭曲效应.但如果在商品出口时退还全部税款,当进口时对进口商品征收国内商品税的情况下,就不会使两国的贸易关系产生扭曲效应.

通过以上理论分析可知,出口退税只是一种消除出口歧视的中性措施,并不是一种鼓励出口的补贴政策和优惠措施,理想的出口退税制度应该遵循征多少、退多少的彻底退税原则.我国从实施出口退税制度以来就明确了彻底退税的原则,可以说出口退税制度一开始在设计上就是遵循了税收中性性质.

出口退税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出口退税性质经济学分析为关于对不知道怎么写出口退税论文范文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出口退税算法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的作为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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