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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董必武论文范文资料 与西柏坡时期董必武在法制建设方面的贡献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董必武范文 科目:专科论文 2024-02-02

《西柏坡时期董必武在法制建设方面的贡献》:这是一篇与董必武论文范文相关的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资料,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参考。

[摘 要] 董必武同志是中国创始人之一,杰出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家.在他的一生中,对新中国的建立和建设作出了卓越的贡献,特别是在法制建设方面更有重大建树.西柏坡时期,董必武不但在依法行政、破旧立新方面作出了开拓性的贡献,而且对新中国的法制建设提出了一些具有很強指导意义的法制建设新思想,对新中国以至现在我国的法制建设仍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 西柏坡时期;董必武;法制建设;贡献

[作者简介] 王彦红(1972年—),女,河北省平山县人,西柏坡纪念馆副研究馆员,研究方向,党史、西柏坡历史及精神研究.

[中图分类号] D2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198X(2016)12-0071-04 [收稿日期] 2016-06-08

董必武同志是中国的创始人之一,杰出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家,在他的一生中,对新中国的建立和建设作出了卓越的贡献,特别是对法制建设更有重大建树.在董必武诞辰130周年之际,笔者与大家共同探讨西柏坡时期董老在法制建设方面的贡献,以志纪念.

一、建立健全华北人民政府法律法规制度,

开创我党政权建设史上依法行政的先河

1948年9月,为适应中国革命形势发展的需要,成立华北人民政府,董必武当选为政府主席.此时,华北人民政府一方面承担着支援全国解放战争战略后方基地的重任,另一方面承担着为即将建立的新中国政权建设探索和积累宝贵经验的职能,所以它不同于以往任何时期建立起来的地方政权,一定程度上它是人民政府的雏形.董必武十分注重政府机构、职能等各方面的建设,尤其在依法行政方面进行了大胆尝试.

为努力使新成立且无经验可循的华北人民政府迅速过渡为成熟运作的政府,董必武强调要有一套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正规的制度和办法.1948年9月26日,董必武在华北人民政府就职演说中强调:“现在政府各部门都成立起来了,这个政府是由游击式过渡到正规式的政府.正规式的政府,首先要建立一套正规的制度和办法.”“必须克服过去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的无组织无纪律状态.”[1](P207)“我们是人民选举出来的,我们要向人民负责,人民要求我们办事要有制度、有纪律,无制度、无纪律一定办不好事情.”[1](P208)1948年10月,董必武在《论新主义政权问题》的报告中强调:“建立新的政权,自然要创建法律、法令、规章、制度.我们把旧的打碎了,一定要建立新的.否则就是无政府主义.如果没有法律、法令、规章、制度,那新的秩序怎样维持呢?因此新的政权建立后,就要求按照新的法律规章制度办事.”[1](P218)这是我们党的领导同志关于“依法行政”的较早论述.

遵照这一指导思想,华北人民政府大力加强了党在法制建设领域的建设工作.在董必武的主持下,华北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同志全力以赴为新成立的政府制定新的法律、法规,从1948年9月华北人民政府成立到1949年10月结束工作,短短13个月时间里,先后制定、颁行了200多项法令法规文本,“其内容几乎包罗了政治、经济、文化领域的各个方面.”[2](P26)其中,有政权建设方面的法令规章25项、司法方面36项、金融财政税务方面58项、教科文卫方面38项、工商贸易方面15项,等等.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为初创的华北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

制定法律的终极目的在于运用,在于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华北人民政府时期,根据新制定的法律、法规依法处理了多起违反政纪法律的案件.如1949年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不经请示自行盖房案;1949年5月13日霸县非法动员民工运柴造成严重浪费案;1949年7月21日广平县擅自建筑大戏院严重劳民伤财案;1949年8月25日徐水县粮库管理失职糜烂公粮50万斤案等.

西柏坡时期,这些新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对案件的依法处理,开创了新中国“依法行政”的先河.

二、废旧立新,为新中国法制建设铺平道路

新中国成立前夕,如何对待国民党的旧法统,建立我们自己的新法制,已经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董必武根据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观点,主张坚决废除国民党旧法统,坚决废除以国民党《六法全书》为代表的一切反动法律.

1949年2月22日,发布了《关于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和确定解放区司法原则的指示》,明确提出:“在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主体的人民的政权下,国民党的《六法全书》应该废除”.[3](P573-574)根据指示,1949年3月31日,董必武和华北人民政府副主席薄一波、蓝公武、杨秀峰联名颁布《为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及一切反动法律的训令》.训令明确指出:“国民党反动统治阶级的法律,是广大劳动人民的枷锁,它和世界各国资产阶级的法律一样,是压迫和统治劳动人民的工具,为着欺骗人民和缓和劳动人民的反抗,不能不假装‘公正’以掩盖其资产阶级的实质.因此反动阶级的法律和人民的法律,没有什么‘蝉联’‘交代’可言,对反动阶级的法律只能是彻底全部废除它.”[4](P101)通过对《六法全书》的废除,澄清了不少模糊观念,明确了人民司法工作的方向,使解放区的司法工作出现了新局面,为新中国成立后的法制建设奠定了基础.

为了迅速推进废旧立新工作,培养新的法律人才,董必武一方面领导司法部门举办训练班,帮助司法干部树立革命的法律观点,开展人民的司法工作;另一方面向提出了创办中国政法大学的设想和方案.1949年1月,第一期训练班在平山县举办,受训学员102人;1948年8月4日,董必武与薄一波等共同签署了《华北人民政府关于北平政法学院改为政法大学的决定》,新中国第一所政法大学宣告诞生.

为了促进对中国法学的研究工作,董老还发起建立中国新法学研究会.在发起人大会上,他再次指出:“国民党的法统和《六法全书》及其一切法律法令,虽经我们明令废除了,但要完全粉碎旧法律的思想体系,彻底肃清它在一些人们思想中的影响,则还需要进行深入细致的批判工作.目前我们虽尚无完备的法典,但解放区已有很多政策、纲领、条例、法令等供我们研究学习.”希望“大家学习马列主义与思想的社会观、法律观,共同努力,逐步建设新法学的完整体系”.[4](P101-102)董必武为华北人民政府的废旧立新进行了大量工作,为以后新中国建立比较完备的人民法制奠定了基础.

董必武论文参考资料:

武当杂志

结论:西柏坡时期董必武在法制建设方面的贡献为关于对写作董必武论文范文与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董必武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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