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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范文资料 与知识产权模式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可行性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非物质文化遗产范文 科目:毕业论文 2024-04-05

《知识产权模式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可行性》:本文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范文,可以做为相关论文参考文献,与写作提纲思路参考。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时代,各国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对人类优秀文化遗产的破坏也是显著的,大量通过口传心授,时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濒临灭绝的边缘.为了维护人类文化的多样性,世界各国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但就如何以法律的手段,以及能否适用知识产权法对其进行保护仍存在争议,运用现有的知识产权模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既是可行的,又是必要的.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及特征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和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五个方面:①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②表演艺术;③社会风俗、礼仪、节庆;④传统的手工艺技能;⑤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根据上述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十分宽泛,表现形式的各种具有特定民族文化内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尽管其表现形式丰富多彩,但大多都具备以下基本特征:

1.独特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般是作为艺术或文化的表达形式而存在的,体现了特定民族、国家或地域内的人民的独特创造力,或表现为物质的成果,或表现为具体的行为方式、礼仪、习俗,这些都具有各自的独特性、唯一性和不可再生性.而且他们间接体现出来的思想、情感、意识、价值观也都有其独特性,是难以被模仿和再生的.如我国的民间剪纸艺术,川剧中的变脸艺术等,其独特性足以令人叹为观止 .

2.非物质性.非物质性首先是指人们的理念、情感、技能、才智、知识以及生活状态,它本身具有无实体性或无形性,但是它可以通过人或物表达、体现和展示出来,成为人们能够感受、认识和共享的客观现象.其次是指表现形式或者类型,包括特定的语言、传统表演、技艺、仪式、习俗、岁时节令等,以及和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器具、实物和文化空间.

3.传承性.参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第2条,该文件为国务院 《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附件.参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第3条.王文章主编:《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文化艺术出版社20 0 6 年版,第61 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物质性决定了其传承方式主要依靠世代传承保留下来,一旦停止了传承活动,也就意味着死亡.而且往往是口传心授,打上了鲜明的民族、家族的烙印,传承人的选择和确定主要着眼于和被选择者的亲密关系和对其保密性的认可.通常以语言的教育、亲自传授等方式,使这些技能、技艺、技巧由前辈那里流传到下一代,正是这种传承才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和延续有了可能.

4.活态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视人的价值,重视活的、动态的、精神的因素,重视技术、技能的高超、精湛和独创性,重视人的创造,以及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反映出来的该民族的情感表达方式、传统文化的根源、智慧、思维方式和世界观、价值 观、审美观等这些意义和价值的因素.非物质文化遗产虽然有物质的因素、物质的载体,但其价值并非主要通过物质形态体现出来,它属于人类行为活动的范畴,有的需要借助于行动才能展示出来;有的需要通过某种高超的、精湛的技艺才能被创造和传承下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现、传承都需要语言和行为,都是动态的过程.如音乐、舞蹈、戏剧等表演艺术类型都是在动态的表现中完成的.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

2003年1月, 和财政部联合国家民委、中国文联启动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通知》指出,要充分认识“ 保护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2004年,中国正式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成为第六个加入该公约的国家.2005年3月,国务院 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意见:一是充分认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确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目标和方针;三是建立名录体系,逐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四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

2005年12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 “ 文化遗产日”. 该《 通知》要求,要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一是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二是要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三是要抢救珍贵非物质文化遗产;四是要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五是要加强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和文化生态区的保护.

我国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门法律有1997年国务院颁布的《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2月25日通过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

三、以知识产权模式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行性

国际社会对采用法律手段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已基本达成一致,但就采取何种法律模式进行保护却存在很大争议,尤其是在是否适用知识产权模式保护的问题上分歧较大,反对运用知识产权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者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一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般处于共有领域,应适用公法来调整,而知识产权是一种私权,这两者是不相容的;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具有不特定性,而知识产权要保护的是特定主体的权利;三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般都具有传统性,这和知识产权要求的创新性相悖. 正是这些认识上的分歧,限制了知识产权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作用.但在目前的形势下,当务之急是最大限度的运用现有知识产权制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有效保护.本文将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客体、主体方面出发,对其知识产权性进行分析.

1.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客体和知识产权保护客体有重合之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内涵在于其实精神的实践和经验的累积,是一种智力成果,具有无形的特点.而知识产权法所保护的正式民事行为主体对于其所享有的创造性智力成果、商业标志以及其它具有商业价值信息的独占权,知识产权的客体,本质上就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很多程度上符合知识产权的保护客体的要求.

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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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知识产权模式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可行性为大学硕士与本科非物质文化遗产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优秀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关于免费教你怎么写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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