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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建筑论文范文资料 与我国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困局应略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城市建筑范文 科目:毕业论文 2024-04-17

《我国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困局应略》:该文是关于城市建筑论文范文,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相关论文资料参考。

摘 要: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一方面正处于上升发展期,另一方面在发展的过程中面临着一系列亟待破除的困局:政府扶持力度低,发展动力不足;法律法规不完善,政府部门协调失衡;资源化产品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化解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加大扶持力度,促成“政府引导、多元参与、联结市场”机制;健全法律法规,创新管理机制;建立建筑垃圾资源化标准体系等.

关键词: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

中图分类号:X324;X79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02-0082-02

作者简介:崔浩(1991-),男,汉族,河南郑州人,郑州大学法学院2013级硕士研究生,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业,研究方向:资源法.

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进程的不断高速发展,以及国内许多城市热衷于对旧城区的改造,大量建筑垃圾源源不断地产生.2014年发布的中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报告(2014年度)指出,最近几年间我国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总量约为15.5亿-24亿吨之间,达到城市垃圾总量的近40%左右.面对如此庞大的建筑垃圾产量,我国的建筑垃圾处理、资源化利用情况到底处于怎样的状况?我国当前大约只有20多家相对专业的企业对建筑垃圾进行再利用处置,利用方式集中在生产建筑垃圾再生砖方面,其产量与质量水平不高.总的来看,我国当下还并未形成有效的建筑垃圾产业化发展模式,建筑垃圾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仍较低,资源化后的产品与同类型普通产品相比缺乏竞争优势.

一、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概述

建筑垃圾资源化指采用一定的技术手段,将处理后的建筑垃圾直接作为原料进行再生利用.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则将降低建筑垃圾的环境危害为起点,以先进的技术手段将建筑垃圾转化为可再生利用的资源和产品,最大程度上实现建筑垃圾的价值.

(一)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的内涵

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的内涵包括几个层面,首先,从管理层次来看,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应实行“政企分开”的模式,政府不应大包大揽地扮演着产业的投资者、建设者和经验者三者为一体的角色,而应做好产业市场的监督管理者;从产业性质来讲,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要打破公益事业的定位局限,而应定位成独立的“社会服务业”,为民众提供绿色的服务和产品;从行业结构来看,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应坚持投资主体多元化,把优质的社会资本吸引到产业的投资发展中,打破长久以来政府的独家垄断壁垒.

(二)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链

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链是通过对建筑垃圾处理过程中各参与要素进行合理的配置,以期把建筑垃圾的残余资源价值进行重塑利用.我们对建筑垃圾资源化的运转进行深入分析,同时根据在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运行过程中各个参与主体间的相互作用,会发现存在着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建筑企业、政府、社会大众、科学机构等几大主体.从政策、经费投入、宣传教育等诸多层面来看,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离不开政府的大力引导和扶持;而建筑企业、建筑垃圾回收企业和再生企业三者之间则形成了建筑垃圾资源化的封闭循环链;科研机构和社会大众两大主体共同构成了产业链的外部环境,为产业链的正常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二、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的发展困境

(一)政府扶持力度低,产业发展支持动力不足

《中国建筑垃圾资源产业化(2014年度)发展报告》显示,我国目前仅仅大约只有20多家相对专业的企业进行建筑垃圾的再利用,这与巨量的建筑垃圾亟待处理严重脱节.未建立起完整的投资回报机制,其中存在着市场、资金和政策以及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等问题.比如资金问题,我国目前现有的各类金融体系虽然比较完善,但是缺乏对于建筑垃圾处理行业的支持.

一般来说,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处理属于政府公益性事业,政府的大力支持鼓励是保障建筑垃圾资源化行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就目前的状况来看,政府并未提供足够的支持来发展建筑垃圾资源化行业.虽然之前出台了一些建筑垃圾资源化相关方面的政策,但这些政策缺乏具体操作,而各种优惠鼓励政策也并未落实,相关的专项补贴、信贷优惠力度不够,致使资源化企业发展陷入困境.

(二)法律法规不完善,责任主体不明确,部门协调不紧密

在我国现有的法律规章制度中,对于建筑垃圾进行管理的法律法规并不多,且其中的大部分法规制度还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和指导意见,具体的技术标准与规范严重缺失,大大地增加了建筑垃圾处理过程中的困难.直到目前,我国也没有针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专项立法.在具体的实践中多以循环经济理论进行借鉴,以至于出现了法制上的“空位”,管理上的“缺失”.

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涉及到建筑垃圾的产生、运输、处理、再利用等各个过程,关联到建设、发改委、环保、工业与信息化等多个行政管理部门.虽有如此多的管理部门,但缺乏一个明确的主导部门进行统筹,导致各部门间缺乏联动.另外,建筑垃圾处理行业的准入需经多层审批,期间既需好几个部委认定,地方政府的相关单位也要涉及.而各部委在相关的产业政策规定上都只负责其中一部分,相互间无法进行有效的协调,大大打击了企业的参与热情.负责审批环节的各管理部门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加上我国当前仍处于建筑垃圾资源化的初级阶段,产业化的实现任重而道远.

(三)资源化产品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市场销路不好

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是衡量一个行业的产品性能、行业发展度的有效尺度,是维护行业秩序、保证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然而,由于我国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处理技术研究较晚,在经费、人才、资源等方面投入不足,距离大规模成熟技术的应用还尚需时日.我国虽然在2014年12月,由建筑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布了《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标准》.但实质上只是属于联盟标准,并不具有强制性和约束性.事实上,我国目前仍未建立起统一的、对行业具有广泛强制约束力的资源化产品对应技术标准规范.

城市建筑论文参考资料:

城市建筑杂志社

城市建筑杂志

建筑模型论文

城市规划杂志社

建筑论文范文

关于建筑的杂志

结论:我国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困局应略为关于本文可作为城市建筑方面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城市建筑类型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论文写作参考文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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