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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所得税论文范文资料 与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简述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企业所得税范文 科目:mpa论文 2024-04-21

《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简述》:本文是一篇关于企业所得税论文范文,可作为相关选题参考,和写作参考文献。

【摘 要】 本文阐述了企业所得税的概念和特点,具体介绍了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包括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等.对搞好企业缴纳所得税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 企业所得税制度;应纳所得税额;汇算清缴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及特点

所谓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按我国现行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为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经济组织(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除外).现行企业所得税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征收对象是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程序复杂;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一般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征收办法.

二、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制度

1.纳税人和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除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以外,凡是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都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主要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以及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为了更好地保障我国税收管辖权的有效实行,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企业所得税法明确将纳税义务人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所谓居民企业是指在我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或者是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所成立的但实际管理机构在我国境内的企业;所谓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所成立的且实际管理机构没有在我国境内,但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我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我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所谓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如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从事制造业、采掘业、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业、商品流通业、金融业、保险业、邮电通讯业、服务业、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确认的其他营利事业取得的所得.此外,还包括卫生、物资、供销、城市公用和其他行业的企业,以及一些社会团体组织、事业单位开展多种经营和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经营所得.其他所得是指股息、利息、租金,转让各类资产、特许权使用费以及营业外收益等所得.

2.税率

当前,我国企业所得税实行的税率为比例税率.具体而言为:其一,基本税率为25%,这适用于居民企业和在我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其二,低税率为20%,这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实际征税时适用10%的优惠税率.其三,优惠税率.针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另外,为了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针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产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这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为企业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和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其基本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所得额等于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1)所谓收入总额,是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具体而言,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和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损赠收入及其他收入等.为防止纳税人将应征税的经济利益排除在应税收入之外,我国税法将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计入收入总额.

(2)所谓不征税收入,是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按照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不征税的收入项目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收收入.

(3)所谓免税收入,是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于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具体而言,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和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和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4)所谓各项扣除,是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相关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成本支出是企业在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及其他耗费;费用是企业在生产产品及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销售费用(已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税金是企业实际发生的除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附加.损失是企业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帐损失、坏账损失、以及遭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非常损失及其他损失.其他支出是除过前几项支出以外的企业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相关支出.另在以上扣除项目规定的基础上,现行税法对企业支出税前扣除的具体范围和标准做出了具体规定.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第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三,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4.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

居民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基本计算公式为:应纳所得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由公式可以看出,应纳税额的多少是由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税率两个因素决定的.在具体的计算过程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一般有两种:

一是直接计算法.此法下,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应纳税所得额等于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二是间接计算法.这是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或减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的项目金额后,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即:应纳税所得额等于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纳税调整项目金额包括:企业的财务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予调整的金额;企业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税收金额.

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月(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办法,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预缴所得税的计算和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计算两个部分.

(1)按月(季)预缴所得税的计算,纳税人预缴所得税时,应按纳税期限的实际利润预缴;按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十二分之一或四分之一预缴或经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计算公式为:预缴所得税额等于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十二分之一(或四分之一)×适用税率.

(2)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的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等于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减免的税额-允许抵免的税额.多退少补所得税额等于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已预缴所得税额.

【参考文献】

[1] 高培勇.共和国财税60年[M].人民出版社,2009.

[2] 林道智.全面理解我国企业所得税制度[J].山东大学论文集,2013.7.

[3] 成怡.企业所得税改革对我国财政收入的影响[J].江西财大学报,2013.12.

企业所得税论文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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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简述为关于本文可作为企业所得税方面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企业所得税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论文写作参考文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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