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筛选
分类筛选:

关于刑事侦查论文范文资料 与论刑事侦查之云端搜查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刑事侦查范文 科目:专科论文 2024-02-12

《论刑事侦查之云端搜查》:该文是关于刑事侦查论文范文,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相关论文资料参考。

[摘 要]在大数据时代的背景下,云计算的普及使得数据资源的经济价值愈发明显,由此带来的网络犯罪亦成为各国刑事司法打击的重点,对抗利用云端技术实施的网络犯罪自然地成为国内外侦查制度研究的焦点.云计算的资源共享性、存储分布性、快速灵活性为犯罪者所利用,给侦查机关破案带来了挑战,授权刑事侦查机关“云端搜查”具有现实需要.另外,云端搜查程序受到隐私权保护、正当程序、比例原则等观念的制约,且域外先进国家的立法经验对我国云端搜查程序的构建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针对当前我国侦查机关云端侦查权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的现状,在刑事诉讼法中明确授予侦查机关云端搜查之权力,并对该程序进行合理且必要地规范,是我国侦查机关对抗利用云端技术实施网络犯罪活动的当务之急.

[关键词]云端搜查;云计算;法律干预授权

[中图分类号]D91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284(2017)07-0097-05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空间”和“现实空间”已然并存,双层社会的社会模式已经到来,由此带来了数据资源的客观经济价值不可同日而语,特别是“云计算”的广泛普及,使得“云端”中的数据资源成为越来越多犯罪分子觑觎的对象.由此对云端搜查的研究与规范显得尤为突出和必要.

一、“云端搜查”的界定

“云端”即是网络资源,是虚拟网络空间中的一个庞大的数据存储中心,在云端存储的数据具有可用性、秘密性和完整性.与网络信息资源利用的传统模式相比,“云计算”(cloud computing)是一种整合了多种技术的新型资源利用方式.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局(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s and Technology,NIST)将云计算的特性概括为以下五点:按需的自助服务(one-demand self-service)、快速动态的资源部署(rapid elasticity)、广泛的网络连接(broad-network access)、不区分地理位置的资源共享(resource pooling)及可测量的服务(emeasured service).具体表现为:由远程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软件、平台和基础架构等服务,用户仅需要使用google chrome、sogou等一般浏览器连接网络便可随时随地按需使用相关服务,如在云端存储资料、在线浏览、对数据进行编辑、分享等各种操作.

毫无疑问,与网络刑事侦查措施有着密切联系的科技力量就是“云端储存”(Cloud-Storage),用户将所需资源存储于云端服务器,通过网络连接登陆者即可随时随地在云端存取资料.“云端搜查”(Cloud Search)即是指侦查机关在云计算环境下按照比例原则基于法律干预授权,对特定案件中存储在云端的数据资源进行搜查,以收集和保全电子数据的一种刑事侦查措施的新形态.云端搜查本质上属于强制处分,侦查机关进行云端搜查的前提是有法律干预授权,这是其进行搜查行为的合法性基础.侦查机关搜查被告电脑等电子储存实物时是否有权对与其网络连接的云端进行搜查?云端搜查程序应当如何规范?这些都是法律与科技在刑事侦查领域相互碰撞而产生的敏感而迫切的问题.

二、“云端搜查”法律干预授权分析

侦查行为是整个刑事诉讼大厦的基石,而云端搜查权已在世界各国立法实践中得到广泛确立与发展,是因为其本身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与正当性.一方面,当前大数据背景下各国对云端搜查的合法性进行立法授权具有现实需要.另一方面,对云端搜查的法律干预授权也具有较为坚实的理论基础.

(一)“云端搜查”具有现实需要

在“互联网+”时代下,利用高科技云端通信平台进行侦查是很多先进国家的办案方式.云端技术引发了第三次信息技术革命,一方面给用户带来了便利,使社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另一方面云计算的资源共享性、快速灵活性、存储分布性、高效易用性等特性也被犯罪者所利用,在扰乱社会秩序的同时也给侦查机关的破案带来了全新的挑战.犯罪分子往往将网络技术作为自己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手段和工具,实施诸如网络诈骗、网络洗钱、恐怖主义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而且随着犯罪模式的愈发固化,亦形成一定的犯罪集团.比如有的犯罪分子利用“众包(Crime Sourcing)”,将部分或全部的犯罪行为外包给一群可能不知情的个人,而后迅速建立起分散匿名的犯罪网络,并随即形成相应的犯罪集团.此种犯罪模式给我国传统理论带来冲击的同时,也动摇了传统犯罪模式,使得犯罪隐蔽性更强、涉及面更广、社会危害性更高、跨国性犯罪更多,从而导致侦查难度陡升.基于此,侦查方法理应适应技术变革,云计算背景下云端搜查更是具有极大的现实需要.

(二)制约“云端搜查”的三种理念

1.隐私权保护对“云端搜查”的制约.“当保护私人领域的人权没有得到认真对待时, 专制国家就会刺探人们最隐秘的活动领域.”[1]正是基于此,保护私权才成为防止专制国家的一个重要手段,也决定了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之一就是尊重和保障人权.隐私权保护是保护私权的应有之义,而“信息隐私”是大数据时代隐私权保护的重镇.随着高科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电脑、平板、手机等智能机器的普及,个人隐私已经从传统的人身、财产、住所通过网络途径扩展到了虚拟空间.在该领域中,私人信息以电子邮箱、聊天工具、网盘、网页浏览器等众多形式进行存储和传播,这些在云端存取和运算的数据信息具有高度的私密性,由此催生了新的公民权利即信息隐私权.然而,刑事诉讼权力的运行天生具有主动性、扩张性、失控性和腐蝕性,由此而来的云端搜查权也不例外.基于追求刑事诉讼“安全”价值的云端搜查活动,十分容易对被搜查人甚至第三人的信息隐私、通信自由造成侵害.故此,二者的合理让渡和均衡发展是世界各国侦查机关进行云端搜查时不得不考虑的重大问题.如美国的《电子通信隐私法》、欧盟的《个人数据保护指令》等,在进行云端搜查时各国对个人隐私的保护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刑事侦查论文参考资料:

刑事技术杂志

结论:论刑事侦查之云端搜查为适合刑事侦查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相关本科毕业论文,相关刑事侦查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和你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