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筛选
分类筛选:

关于庭审论文范文资料 与贯彻庭审中心主义之困境和解决路径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庭审范文 科目:专科论文 2024-03-01

《贯彻庭审中心主义之困境和解决路径》:本论文为您写庭审毕业论文范文和职称论文提供相关论文参考文献,可免费下载。

摘 要 庭审中心主义是现代司法制度的核心,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重要基础.庭审中心主义的完善,以审判为中心能够更好地保障人权,有助于实现司法公正.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以及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虽然都规定了庭审中心主义,但目前实现庭审中心主义还存在庭审前准备不足、当事人诉讼能力欠缺,法官释明不够、庭审的混乱与形式化等障碍性因素,因此,本文认为需要完善程序衔接机制,完善审前程序,完善制度,提高司法人员司法素质和审判技能,满足庭审中心主义等需求.

关键词 庭审中心主义 直接言词原则 解决路径

作者简介:路海霞,甘肃政法学院法学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92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6.163

根据*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会议内容来看,党*需进一步实施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体制改革与创新.在当前深化司法改革背景下,法院在庭审期间利用控辨双方的质证,对法律建议进行探讨,及控辨双方经专业的辩论对整个案件事实进行认定.在法庭审判的过程中,法院处理刑事诉讼要案需要遵循的原则是指“公正审判、统一审核、直接言辞”,让被告方的诉讼权获得有效地維护,所以,庭审程序可以真正地凸显出程序的公平性与正义性,不过,以此为条件而进行的裁判也存在公正性、合理性等特点.“以审判为中心”的概念是指:法院的裁判一定要利用公平的庭审程序来进行实施,以此能够凸显出法院的威严,在庭审外,例如在法院内则不可对案件真相给予界定.所以,我们需对“以审判为中心”展开全方位地阐释,从而更客观地了解“以庭审为中心”的含义.

一、 庭审中心主义概述

(一)庭审中心主义的内涵

何谓庭审中心主义?按照我国第七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的会议内容来看,庭审中心主义的含义是指:“审判要案需以庭审为基础,法庭则需要进行事实材料审查,同时也需要进行定罪量刑审判,最终的审理结果也是在法庭上形成的,真正地遵循“直接言辞”原则,全面落实非法证据筛除体制.”所以,庭审中心主义是指:法院对刑事诉讼案件怎样事实审判而提出的一系列要求与规定,主要包括四大内容.

其一,“法庭需进行事实材料审查”,也就是说,法院对案件真相与在刑事要案审理中收集的证据进行全面调查,抵制法院之外全部的法院实施相关刑事要案真相审查、核查证据的一系列司法行为,这是为了避免法院进行司法调查可能带来的不公平.因为法院以外的调查,无论是作出了预审或审判调查,案件调查和证据的核实,法官对只能根据起诉移交卷宗了解案件事实,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从侦查机关拿到案卷对要案的司法审理必然造成直接影响,法院庭审期间则转变成形式化.所以,“以庭审为中心”具体是指法官在法庭中对形成的要案真相与整理的证据进行核查.

其二,“法庭需进行定罪量刑审判,”也就是说,法院在法庭中一定要重视被告者的定罪量刑问题,同时经控辨两方的辩论,全面体现相关建议与看法,法官方可经过自身对要案的理解与分析来考虑是否需要接纳双方建议.假若控辨两方在法庭外进行量刑辩论,对此,法院的举证、质证与辩论仅仅停滞在书面上,法官无法掌控要案的实际情况,仅仅是利用翻阅来了解控辨两方的建议.因为个别证据与真相不能借助于文书材料进行客观地判断与评估,那么法官也仅仅是凭借于案卷,无法规避的导致真相界定和审判结果出现一定的偏差,通常是对公诉单位是有利的.

其三,“最终的审理结果是在法庭上形成的”,假若并非如此的话,那么在法庭上进行有关事实证据的调查和定罪量刑的辩论就不能发挥其作用.判决结果是在法庭中形成的,对此法官在审理期间需要对要案进行最后的司法评估.也就是说:法官对要案的理解仅仅是来源于审理程序,了解控辨两方的建议与态度,然后根据自己对真相与证据的分析,进行最后的审判结果确定.其宗旨是规避审判结果形成在庭外使庭审沦为形式这一弊端.

其四,在以上过程中也需“遵循直接言辞原则,全面实施非法证据筛除政策”,其是贯穿在前三项规定中的一个基础规定,是遵循“庭审中心”的关键原则.并且,其强调,法官在审理期间,亲自进行证据核实,若忽略了这一过程的话,不可对要案真相给予界定;并且,法官需要尽量掌握原始证据,不可选择传闻证据.言辞原则是指:审判需要通过陈述、提问、回答等模式来实施下去,被告者、被害者、鉴定者与证人等需要在法庭上出席,通过口头表达的方式进行案件真相的阐述与分析,法官仅仅是按照直接原则所构建的诉讼资料给予审理,不得对所审的案件进行书面审判.

(二)庭审中心主义的价值

我国推行庭审中心主义在刑事诉讼案件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最先,该主义能确保法官与合议庭进行案件独自裁判,庭审中心主义强调:法官与合议庭可以在法庭上独自进行案件真相审理,且对最终的审判结果承担相关的责任,能够有效防止法院领导、审判委员会、上级法院干涉法官或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裁判.其次,能够有效地保证法官中立的审理案件和控辩双方在庭审中实质对抗,庭审中心主义在法庭调查事实证据和在法庭上进行定罪量刑辩论这两个要求有效保障辨方在有关刑事案件真相方面的辩论权利,其目的是为了保障法庭辩护参与权.让控辨两方对要案真相的看法在法庭中通过言语陈述等形式进行界定,增强诉讼两方的诉讼主动性,以此才可以让法院进行最终裁判时,让结果与案件真相更接近.对于庭审中心主义来说,能够规避法官不客观的按照案件审查资料进行审判的现象,不会让法官出现偏信行为,各方积极参与审判程序,这样才能将更深入、全面地案件真相在法庭上体现出来,对此,能够让最终的审判结果更加公正与客观.

(三)庭审中心主义对于刑事审判结构的要求

刑事法庭的核心的刑事司法审判,所以,庭审中心主义是刑事诉讼结构的应有之义.尽管其对国内刑事诉讼这一领域是一个新东西,但其所蕴藏的价值渐渐会体现出来,为了充分发挥其价值,庭审中心主义对法庭审理程序提出了新的要求.

庭审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贯彻庭审中心主义之困境和解决路径为适合庭审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相关本科毕业论文,相关庭审流程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和你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