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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草根论文范文资料 与小型社区内草根NGO的生长路径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草根范文 科目:本科论文 2024-04-08

《小型社区内草根NGO的生长路径》:该文是关于草根论文范文,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相关论文资料参考。

〔摘 要〕本文在公民社会的理论框架下,以北京市品阁小区业主委员会为例,分析了限制社区内草根NGO生长的合法性获取、资金来源、服务有效性和专业技能等问题,阐释了实践中的草根NGO如何上述制约因素,提供了一种分析草根NGO发展的思路.

〔关键词〕小型社区;草根NGO;业主委员会

〔中图分类号〕 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89(2011)02-0106-05

一、 理论前提和社会背景

目前,我国学界普遍将独立于政府和私人领域的公民社会作为将来社会发展的一个理想类型.公民社会理论着眼于社会组织的不断成熟,推动公民与国家和企业博弈力量的增长,从而推动社会公平和自由的进步.非政府组织(NGO)的发展是建设公民社会的一个重要的途径和切入点.

美国学者萨拉蒙认为,非政府组织有五个特征:组织性、民间性、非利益分配性、自治性、自愿性,以及两条属性限制:非宗教性,活动不是为了吸收新教徒;非政治性,不卷入推选公职候选人.[1](4)对于草根NGO所谓的草根性,国外学者主要认为他们是基于社区的志愿者组织,重点突出了草根NGO的社区性特征,以社区地域为限制,规模较小、相对处于初级阶段的NGO.“草根志愿组织是由有着共同利益目标或者直接行动的社区成员进行集体倡议的形式之一,它在形成之初以一个议题为基础,它基于本地动员,服务于集体目标的达成.”[2]

中国存在大量的拥有政府背景的NGO组织(GONGO),因实行社会团体双重管理体制而导致注册门槛比较高.因而在中国的语境中,草根NGO更加突出其民间性,或者因法律身份未注册,或者实行工商注册.

对于一个NGO而言,制约其生存与发展最关键因素的是它所存在于其中的制度环境,以及它所能获取的社会资源.外部制约的因素主要是宏观的体制环境、法制环境,资源主要是组织的合法性、资金和人力资源的困境[3].面对政府,NGO一般采取自我克制策略,让国家容忍草根NGO的存在,随后展示自身价值,将自身纳入行政系统,或者和政府发生符号性的关系来自身合法化.同时通过采用与法律规定、公众信仰或者社会惯例相符合的组织形式,从仪式上显示对制度的遵从,以维持组织的合法性.

草根NGO的主要行动是非正式政治,即在国家底线控制的夹缝中求生存,通过寻找代言人,和政府官员搞关系,以行为的合理性来谋求身份合法性,寻求媒体支持,结交盟友利益互换等方式来达成的,虽然有很大的积极意义,但因为非正式性导致其社会关系随意性,与组织的领导人的人格魅力关系巨大,因此有很大的缺点.

从学术定义来看,业主委员会就属于草根NGO组织.由于目前居民委员会日趋成为街道办事处的执行机构,丧失了居民自治功能,同时物业公司不断出现侵害业主利益的行为.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一些城市社区尤其是中小型城市社区的业主开始联合起来成立业主委员会,谋求物业方面的业主自治,开始了打破城市社区内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开发商、物业管理企业四方治理格局的尝试.

本文所使用的资料主要是笔者在2010年5月对品阁小区自治的调研中收集的.一部分是对品阁小区业主委员会相关负责人的实地访谈记录,一部分来源于在网络上搜集的相关资料和报道.

二、 品阁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与运行

(一)品阁小区基本情况

品阁小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共有148户业主,居民500人左右,属于典型的小型社区.小区居民以年轻人为主,本科以上学历的占75%,职业身份以白领居多,有21个北京交通大学的教师,10名高级工程师.小区在2004年建成伊始,就出现质量问题和物业问题.小区居民依托最初购房时的业主论坛“六人行”,逐渐发展为业主委员会,又以业主委员会为主体在北京市工商局注册成立了“北京三自品格社区服务中心”,取发商指定的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物业.业主委员会有完整的信息收集机制和财务公开制度.目前,该小区作为北京市的首家自管小区,已经实施了三年多的“自治”,物业费从以往的2.74元/㎡降低到目前的1.6元/㎡,且仍实现了盈余,还兴建了19个项目,小区运转平稳有序.

在品阁小区的自治中,SLT起着关键性的代表和领导作用.SLT曾经是东北某家上万人工厂的厂长,拥有较强的管理经验和博弈能力.SLT带领业主周旋于物业、开发商之间,赶走了原物业管理企业,并争取区政府和街道的支持,顺利地成立了业主大会筹备组,为业主大会的召开铺平了道路.

(二)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契机: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

在品阁小区,也存在着普遍的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首先,物业管理混乱,收费依据不明确.据调查,34%的业主对物业服务质量“不满意”,37%的业主仅仅表示“一般满意”;其次,物业公司直接侵犯业主产权,占用、挪用业主的公共维修基金;再次,在业主与物业公司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物业公司擅自做主,将地下防空设施改建为地下车库并出租盈利,利润据为己有.这些问题造成了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矛盾激化.

经过小区内从事法律工作的业主研究发现,《物权法》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提供了法律依据.在经历了物业公司突然撤出小区、导致物业服务空白后,小区业主在SLT带领下,用38天筹备了业主委员会并向政府备案.业主委员会成立后,SLT等人通过楼层召集人和联络人,向全体业主发放了调查表,商讨小区的物业管理方式.当时有三种选择,一是原有的物业公司继续管理,二是招标选择新的物业公司,三是业主自治管理.在收回的100余份调查表里,各有一人选择前两种方式,其他人都选择了自治管理.就这样,品阁小区开始实行自治管理.

(三)登记合法性的获取:软磨硬泡、贴标签和工商注册

虽然有了《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保障,但是品阁小区在取得政府注册的过程中还是充满了困难.由于品阁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没有*过小区成立业委会的事宜,因此在*过程中政府持保守与谨慎的态度.根据康晓光的解释,政府面对一个新的社会组织的时候,首先要考虑它挑战政府权威的能力[4].虽然有法律条文的合法性,但为了自身政绩的安全,通过久拖不决来对这个组织进行观察,是政府行动的一个策略.

首先,由小区内精通法律知识的年轻人搜集相关法律条文,对政府的各种不合理的借口进行反驳.随后,小区代表SLT“天天泡街道办事处”,通过了38天的连续造访,街道办事处的态度终于松动了.同时,业委会也通过和小区的居民委员会搞好关系来争取一个正面的“标签”. 在小区物业撤离之初以及后来自治的物业公司成立之后,业委会一直坚持使用“四零五零”的下岗失业人员,因此和居委会的关系非常好,拥有了“支持社区再就业工作”的名声.经过各个方面的不断努力,业委会最终成功注册.

为了合法地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小区在成立业委会的时候,考虑到物业管理、税收缴纳、对外合同等因素,又成立了“北京三自品阁社区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自公司”).小区的148户业主都是“三自公司”的股东,业委会相当于董事会,“三自公司”的总经理相当于物业公司的总经理,向业委会负责,业委会向全体业主负责.最终,业委会和“三自公司”合二为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这实际上采取了所谓的“组织外形化策略”,是组织面对制度环境的压力时的生存策略.这种理性选择行为是行动者对制度环境做出估计和判断、对各种可能行动路线的成本和收益反复权衡、计算之后做出的.[5]通过采用与法律规定相符合的公司制组织形式,相对于政府和社区公众而言,较为陌生的业委会从形式上显示了对制度的遵从.由于该组织正在进行的是普遍为社会熟识和接受的市场行为,所以政府可以用自身熟识的政策和态度来对待它.这种策略解决了业委会从事物业管理的合法性,从而避免受到政府对组织行为的指责,为组织的生存和发展创造了尽可能宽松的环境和尽可能多的机会.

草根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小型社区内草根NGO的生长路径为关于本文可作为草根方面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草根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论文写作参考文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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