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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诈骗论文范文资料 与大学生网络诈骗和防范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诈骗范文 科目:毕业论文 2024-02-29

《大学生网络诈骗和防范》:本文是一篇关于诈*范文,可作为相关选题参考,和写作参考文献。

摘 要 信息化时代加快了网络技术发展的步伐,高校大面积出现网络现象.我国法律发展速度与网络发展速度不匹配,使我国当前的网络市场形成了一个极不规范的局面,并由此导致了许多的问题.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在网络中上当受骗,大学生群体在网络中的权益也屡被侵犯.为了保护大学生的利益,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本文试图从当前的社会背景以及大学生们的思想观念入手,调查学生们进行网络的目的,收入以及结果,总结网络诈骗的共性与特点,研究分析当前的网络市场规模,比较国内外网络的方式方法,取长补短.通过充分的调查和分析增加學生们对网络的了解,共同维护网络秩序.

关键词 大学生 网络 诈骗 防范

作者简介:李若彤,江苏大学法学院,本科;万瑶、苏媛媛,江苏大学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7.067

一、网络概述

新的经济形势以及网络环境促使了网络平台的形成,其作为一个网络媒介,贯穿于招聘者与者两者之间,为两者提供互动平台.

目前我国的网络市场整体呈现出五花八门的状态,不少专家用百花齐放来形容目前国内网络行业的现状.网络作为一种新型的就业渠道解决了传统的一些弊端.如:受地域限制大,双方进行交易的额外花销大,交通、时间成本高等等.同时,网络这一市场的出现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也节约了社会成本,提高了社会的福利,由此网络渐渐在市场中占据了重要地位.此外,网络还可以锻炼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现阶段就业难的问题,确保了大学生能够自力更生、自食其力.

二、大学生网络的现状与分析

(一) 网络动因分析

一方面,随着我国家庭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大部分大学生的动因大多是增加自身经验,为走向社会工作奠定基础和积累经验,而不是局限于赚钱.另一方面,家境贫寒的学生则是抱着减轻家庭负担的目的而.由此,对于刚刚独立的大学生来说,低投入或者零投入、高回报、没有时间地点限制,同时又能丰富工作经验的网络无疑是个很大的诱惑.

(二)种类

通过许多的网络软件、网页的搜索我们可以发现,提供给在校大学生的网络工作种类较少,主要有游戏代练、翻译文案、创意设计、网络主播,软件推广,词条编辑等等,这些往往对学生个人的要求较高,只有特定少数人可以从事.

在所有的种类中,大学生主要青睐于操作简便、技术门槛低的种类,典型如:打字、.而这类中往往利用“高薪轻松”进行宣传,大学生在缺乏相应的辨别能力的情形下,极易上当.

(三)结果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能看到这样的案例,大学生们想利用暑期赚点生活费,并通过相关网页、APP浏览,从中挑选了一个“低投入,高回报,工作自由,工资日结”的网络.对方往往自称是网络店家,需要网络手、或是打字员等等.学生们按照对方的要求,填写登记表,对方很快就回复审核已通过,并开始派单.第一单,对方佯作诚信,只要你完成任务,他们就会发给你工资,学生们便因此放下戒心,按照对方的要求继续交易,并答应对方的种种要求交钱的要求,待到钱转进对方账户时,再联系对方,往往都会发现对方已经将其删除,方才发现被骗.

我们的调查数据中清晰的反映了这类情形.商家会以招聘作为幌子,然后以各种名义,如:押金、保证金、入门费、培训费等等,收取钱财,之后商家往往就会人间蒸发.还有的商家会泄露学生们在求职时所填写的,甚至套用.简言之,真正找到一份靠谱的在线,是十分困难的.

三、我国网络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网络虚假招聘信息泛滥

雇主、招聘网站是主要的虚假信息源头.一方面,由于网络招聘信息监管方面存在短板,导致不法分子利用虚假信息实施诈骗的现象屡屡发生.另一方面,大学生由于长期处在校园当中,其社会经验不足、辨别能力匮乏、网络防范意识差,致使其上当受骗的几率大.同时,招聘人员利用大学生贪心的心理特点,广泛的进行虚假宣传,更是加剧了虚假信息的泛滥程度.

(二)泄露问题

我国保护体系不健全,易遭受泄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层面:(1)《刑法》第253条关于信息保护的规定过于宽泛,在实践中可操作性不强.(2)网络市场上信息泛滥程度高、信息纷繁复杂,加剧了机关的监督难度.(3)不法分子通过钓鱼、入侵系统等方式获取公民,然后进行打包贩卖现象严重.

(三)自我维权难

1.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后难以维权

网络诈骗的主要特点是“诈骗钱财小,但是诈骗范围广”.大多数情形下大学生遭受网络诈骗的数额较小,没有达到立案的标准,加剧了大学生自我维权的难度.同时,大多数被骗的大学生并没有与犯罪分子见过面,而是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方式被骗,加剧了机关的取证难度.

2.网络行为认定难

大学生与招聘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合同,这种网络行为不受我国《劳动法》的规制,不属于《劳动法》上劳动法律关系.同时,根据财政部与教育部的相关规定,网络行为亦不属于勤工助学行为.综上所述,大学生网络行为的性质界定存在困境,难以通过司法途径进行救济.

(四)网络不良*机构诈取*费

大学生在缺乏相应的社会资源、人脉资源的情形下,大多数情形会寻找网络上所谓的*结构.由于*市场的不规范,致使*机构往往提出“定金”等要求,再大学生缴纳“定金”后便销声匿迹.*机构诈骗所谓“*费”的情况在当前的网络市场上普遍存在,致使网络市场更加复杂多变.

诈骗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大学生网络诈骗和防范为关于诈骗方面的的相关大学硕士和相关本科毕业论文以及相关诈*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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