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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产品标准论文范文资料 与国内外眼面部防护产品标准对比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产品标准范文 科目:发表论文 2024-04-18

《国内外眼面部防护产品标准对比》:这是一篇与产品标准论文范文相关的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资料,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参考。

编者按:随着眼面部防护产品市场需求以及使用人群的扩大,对于眼面部防护产品的要求也随之提高,其标准也随着市场的发展和用户的需求逐渐提升或发生改变.为此,本文特别选取了有关国内外眼面部产品标准的对比内容,以期为国内眼面部防护产品的标准制定提供新的思路.

眼面部防护产品包括护目镜,眼罩和面屏,具备防护以下危害的能力,其中包括不同程度的冲击,光辐射,热、火焰、熔融金属和热固体,液滴,飞溅物,粉尘,气体,液态化学物等.在美国,平均每天在工作场所发生的眼部伤害约1 000起,每年耗费3~5亿美元用于支付工资和医疗费用,其中60%的伤害是因为没有佩戴眼部防护产品,40%是由于错误使用或佩戴不合适的眼部防护产品所致.据统计,在中国发生职业性眼外伤事故约占整个工业伤害事故的5%,占非工业眼外伤事故的50%.而有关眼面部防护产品的标准在各国不尽相同,欧美国家的标准发展比较成熟,目前已成为其周边国家或地区制定标准的参考依据.此外,加拿大在美国标准的基础上也有了较大改革和创新,并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因此,以下将对欧洲、美国和加拿大三大主流标准进行比较.

国外标准

光学性能

光学性能是眼面部防护产品的基本性能之一,它直接影响着佩戴者主观体验和感受.如果光学性能不符合要求,会使佩戴者产生视线模糊、眩晕、重影等现象,对其正常使用造成一定影响.

从整体上来看,对光学性能要求相对严格的是美国标准ANSI/ISEA Z87.1—2010 《职业眼面部防护装备》,其规定的检测项目较全面,指标要求严格.而在加拿大标准 CSA Z94.3—2007 《眼面部防护具》中,棱镜度互差的检测要求头模在上、下、左、右4个方向各移动10 mm之后,其棱镜度互差依然要符合要求,这就意味着在该标准的测试过程中,每个被测产品的棱镜互差其中的任意一个方向检测不通过,即判定为不通过.同时美国和加拿大标准分别对眼面部防护产品的清晰度有一定要求,这在某种意义上也提高了镜片的光学性能要求.

防护性能

防护性能是眼面部防护产品相对于普通眼镜最大的区别.在工业领域中,作业者的眼睛最有可能受到以下伤害:外来物体的机械伤害(固体颗粒、尖锐物体);化学物质的伤害(酸性/碱性/腐蚀性物质);高温(焊接);有害电磁波(可见光、紫外线、红外线等);微波/激光等.在这些伤害中,机械伤害和化学物质伤害所占比例最高,也最为常见.据统计,在工业环境下,眼面部所受的伤害中,70%以上的伤害来自于飞溅的固体颗粒或尖锐物体.在此,将着重介绍国外标准中对于机械伤害和化学物质伤害的防护基本要求.

由于大部分伤害来自于工作环境中的飞溅物,因此,防冲击性能作为眼面部防护产品的关键防护性能,包括抗高速粒子冲击性和抗高重物冲击性.在每个标准中都有较为详细的描述和要求,而且不同的标准对于防护的环境也有不同的理解.

除了抗高速粒子冲击性能之外,美国标准ANSI/ISEA Z87.1—2010《职业眼面部防护装备》定义了抗高重物冲击性能的测试,采用了如图3所示的锥形重物从1.27 m的高度自由落体来冲击眼面部防护产品,以检测其镜片和镜框的结合强度.同时在该标准中也规定了镜片的抗穿刺性,该性能是采用特制的针头在同样高度落下进行检测.

相对于美国标准ANSI/ISEA Z87.1—2010 《职业眼面部防护装备》不同种类的冲击,欧洲标准 BS EN 166—2002 《个人眼睛保护:规格》则考虑了在不同环境下的抗高速粒子冲击性能.BS EN 166—2002 《个人眼睛保护:规格》标准规定了在极端环境的工作中,即(55±2)℃高温和 (-5±2)℃低温下,眼面部防护产品的抗高速粒子冲击性能,同时由于冲击粒子的尺寸不同,则重新定义了测试的冲击速度.此外,对于加拿大标准 CSA Z94.3—2007《眼面部防护具》而言,虽然没有美国标准中规定的多个冲击种类,也没有欧洲标准中规定的极端测试环境,但 CSA Z94.3—2007《眼面部防护具》标准中的抗冲击性能的要求,几乎是这3个标准中最难实现的,原因在于其独特的测试方法.以护目镜为例,加拿大标准规定产品的以下位置必须冲击到,如图5所示的红色冲击位置:两个瞳孔中间的位置(鼻梁处的镜架);镜片上瞳孔中心对应的位置;镜片上距瞳孔中心15 mm处对应的位置;镜片和镜框的连接处;镜框和镜脚的连接处;镜片上眼角后端10 mm及其上下各10 mm处对应的位置.

国内标准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约3.6亿人佩戴各种眼镜,在世界上享誉“眼镜王国”之称.但遗憾的是,由于该领域产品的国家标准起步较晚,发展速度较慢,目前现行国家标准已跟不上时代步伐,和国际标准相比存在差距.而且我国对一系列和眼面部防护相关的国际标准没有 权,话语权的缺乏使国内企业在走向国际市场的过程中,频繁遭遇国外标准方面的技术壁垒.当前现行国标GB14866—2006 《个人用眼护具技术要求》是在GB5890—1986《防冲击眼护具》和GB/T14866—1993《眼面护具通用技术条件》基础上的更新版本,相对于之前的标准有一定的先进性,综合考虑借鉴了国外一些先进标准的内容.但对于国内高速发展的个体防护装备市场,现行的标准依然无法满足市场规范和产品发展的需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光学性能的测试方法

GB14866—2006《个人用眼护具技术要求》中所采用的测试方法为焦度计法,此方法以镜片中心为测试位置,但在实际使用中,佩戴者的水平视线并不一定经过镜片中心;另一方面,对于眼罩和面屏等产品,镜片中心较难确定.目前国际上大多采用望远镜法测试镜片的光学性能,在测试过程中将产品佩戴在头模上进行测试,因此更贴近使用者的真实情况.这种方法唯一不足之处在于需要较大的实验空间,如美国标准ANSI/ISEA Z87.1—2010《职业眼面部防护装备》要求超过10 m的光路距离.

高速粒子冲击的测试方法

GB14866—2006《个人用眼护具技术要求》中规定,冲击点仅为每个镜片的镜片中心,而在现实工作环境中,飞溅的尖锐颗粒有可能从四面八方伤害到使用者的眼睛,尤其是镜片和眼睛空隙较大的两个侧边.国际标准的高速冲击点大多包括侧边防护的位置,目的就是为了检验产品在防护固体飞溅物从两侧伤害眼睛的性能.另外对于全框的防护眼镜来说,即使通过了正面冲击的测试也并不能确保镜片和镜框的结合强度,实际测试经验显示,镜片往往会在侧边冲击的情况下脱离镜框.

国家标准头模的确定

对于眼面部防护产品来说,镜片的光学中心和瞳孔的水平视线重合是保证佩戴者不会出现视力受损的必要条件,同时镜片的防护区域和眼睛的位置、大小、长度等尺寸有着非常大的联系.因此,眼面部防护产品的标准往往要首先定义头模的尺寸和眼部的关键参考点,然后才能针对此头模定义防护区域.对于在不同地域生活的人来说,头型和脸型是不完全一样的,即使把通过了欧美标准的眼面部防护产品让中国人来佩戴,如果此产品无法和中国人的脸型贴合,依然存在眼部伤害的风险.目前有相对应的中国头模标准GB/T 23461—2009 《成年男性头型三维尺寸》,但对于眼睛的防护区域所需的一些关键参考点,在此标准中却很难找到.

目前,相关单位已充分意识到该领域产品标准的不足,正积极研究制定新的眼面部防护产品标准.笔者有理由相信,随着新标准的实施,我国眼面部防护产品的技术会越来越成熟,市场的发展也会越来越规范,这样就能为我国千百万劳动者提供更安全、舒适的眼面部防护产品,从而切实保障劳动者的作业安全.

编辑 刘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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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国内外眼面部防护产品标准对比为大学硕士与本科产品标准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优秀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关于免费教你怎么写产品标准号查询网方面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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