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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员工持股论文范文资料 与关于国有企业矿产资源类行业员工持股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员工持股范文 科目:发表论文 2024-02-16

《关于国有企业矿产资源类行业员工持股》:本文是一篇关于员工持股论文范文,可作为相关选题参考,和写作参考文献。

摘 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2015年8月, 、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为国企员工持股提供了政策指导.在国企矿产资源行业,存在国企效率低下、市场化盈利能力不强的缺点,而矿产资源行业具有“周期长、风险高、回报大”的特点,在这种政策背景和行业特点条件下,为探索员工持股提供了基础,员工持股的试行将构建企业和员工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利益机制.

关键词:国有企业 矿产资源 员工持股 持股方案

国有企业员工持股不是新的概念,从20世纪80年代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试点以来,就一直处在“摸着石头过河”的状态.从积极的层面来讲,在上一轮国有企业“抓大放小”改革进程中,为企业本质脱困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持股制度设计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企业在缺少有效监管的局面下,稍有操作不当,容易出现短期套利行为、管理层控股导致利益输送、各层级收入差距拉大以及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以2004年的“郎顾之争”为标志,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告一段落.近年来,在市场化经济的推动下,国家和政府鼓励国企市场化改革,推进股份制改革,这为员工持股提供了良好的机会.

一、国有企业员工持股提出的政策背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出“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该决定的亮点在于明确提出了“员工持股”的概念.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有序实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和规范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参股”,为国有企业股权化改革指出一条道路,和《决定》呼应,为国企员工持股提供了政策背景.2015年初,国务院国资委审议了《关于实行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该《意见》作为顶层设计方案“1+N”中的“N”个国资改革顶层方案的配套政策之一,鼓励国有企业开展员工持股探索.2015年8月, 、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通过实行员工持股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

二、对国有企业员工持股的限制规定

根据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文件精神,对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有关问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以及企业职工在证券市场购买股票除外)提出了明确规定,重点包括:

一是“严格控制职工(含管理层)持股企业范围.职工入股原则限于持有本企业股权.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及其各级子企业改制,经国资监管机构或集团公司批准,职工可投资参和本企业改制,确有必要的,也可持有上一级改制企业股权,但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本企业所出资各级子企业、参股企业及本集团公司所出资其他企业股权.科研、设计、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员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持有子企业股权的,须经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且不得作为该子企业的国有股东代表”,简单来说,就是持股限于本层级,对上持股经批准可以,对下持股一律不允许(高科技人才经批准除外),这就避免了利益输送现象的出现,防止持股人员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

二是“国有企业中已持有上述不得持有的企业股权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自本意见印发后1年内应转让所持股份,或者辞去所任职务.在股权转让完成或辞去所任职务之前,不得向其持股企业增加投资.已持有上述不得持有的企业股权的其他职工晋升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须在晋升后6个月内转让所持股份.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该条款进一步严格规定了管理人员如果持有了不得持有的企业股权,必须要按照时间约束转让股份.

国资委《关于实行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也对国企员工持股约束了条件,重点如下:

[类目\&《关于实行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实施

范围\&央企集团层面和央企重要的子企业不推行试,试点企业必须是二级或者二级以下的企业.\&员工持股范围\&指以经营管理、科技、业务骨干为主的员工持股.\&持股

比例\&员工持股的总比例不能超过25%、个人持股比例不能超过5%.\&出资

方式\&员工可以 或法律规定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出资,不得采取低价折股、送股、垫资等方式.\&]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约定了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可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支持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等持股.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等方式.

限制条件虽然约束了实施员工持股的国企类型、持股范围、持股比例、出资方式等,但是国企再次开始员工持股的探索是被国家允许和鼓励的.

三、国企矿产资源行业员工持股实行的必要性

一是矿产资源行业的特点决定有必要实行员工持股.矿产资源行业“周期长、风险高、回报大”,企业要想在该行业取得更大的成绩,需要付出更长的时间、承当更大的风险和更多的资金成本.

根据中国矿产资源年报数据,周期长体现在国内地质勘查行业平均找矿勘探周期17年;风险高体现在全球找矿勘查成功率3-5%,世界一流矿产找矿勘查成功率0.1-0.3%,回报大体现在成功项目出售价值及并购成本一般大于找矿勘查成本10倍.据MEG统计资料,2001-2010年全球23个主要铜矿生产商获取资源成本为,勘探0.014美元/磅(193元/吨铜),并购0.35美元/磅(4816元/吨铜),并购成本为勘探成本的25倍.2002-2011年全球26个主要金矿生产商获取资源成本为,勘探19.22美元/盎司(422万元/吨金),并购209.48美元/盎司(4598万元/吨金),并购成本为勘探成本的11倍.

员工持股论文参考资料:

员工流失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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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关于国有企业矿产资源类行业员工持股为适合员工持股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相关本科毕业论文,相关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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