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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育保险论文范文资料 与我国生育保险制度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生育保险范文 科目:开题报告 2024-04-13

《我国生育保险制度》:本论文为免费优秀的关于生育保险论文范文资料,可用于相关论文写作参考。

作者简介:王宏月(1992-),女,汉族,重庆万州,四川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

摘 要:生育保险是一国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内容,是社会历史不断发展的产物.受各个国家不同的社会制度、发达程度、以及民风民俗和人民生活习惯的影响,世界各国生育保险政策所采取的内容、形式、和标准等也大相径庭.中国生育保险制度建立于新中国成立之初,经过多年的发展,现已日趋完备,但在保险范围、保险待遇和管理机制上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社会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演变

一、我国生育保险概述

(一)生育保险的概念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性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性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①

从性质上看,生育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由此可见,生育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我国生育保险制度的特点

1、生育保险是对适龄女性专门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虽然生育是男女双方所组成的家庭内的事情,生育行为所产生的经济负担也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但生育保险所提供的物质帮助和补偿,只涵盖女性怀孕和分娩的生育行为.

2、生育保险是对女性生育子女全方位的物质保障.它不仅补偿女性生育时所花费的各项医疗和保健费用,还包括女性在规定的生育假期内因未从事劳动而不能获得工资收入的补偿.

3、生育保险是对生育子女全过程的社会保障.在我国,女性无论妊娠期长短或流产,无论娩出者为活胎或者死胎,被保险社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并且,生育保险的待遇标准一般高于医疗保险待遇.

4、第四,生育保险呈阶段性.一般情况下,五大险种中大都是由于受保人长期或永久性的丧失劳动能力而给予的保障,而女性因生育行为所导致的劳动力丧失是暂时的,阶段性的,待身体恢复健康就可重新参和到劳动中来,所以说生育保险则呈阶段性特点.

二、我国女职工生育保险的建立和发展

(一)社会生育保险时期(1949年——1958年)

我国的生育保险制度形成于新中国建立之初,从建国初期到社会主义改造结束,这一段时期称为社会生育保险时期.这段时期生育保险的对象主要是国营企业女职工及机关事业单位的女职工,内容较为全面、资金给付标准较高,但保险水平却很低.在1951年出台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中,我国开始对生育保险有关待遇作了明确规定.制订了内容包含产假、保险待遇给付标准的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1955年,国务院又颁发了《关于女工作人员生产假期的通知》,对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女职工生育保险进行了规定,将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范围扩大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所有女职工,而不再仅限于企业女职工.

(二)企业生育保险时期(1958年——1978年)

从社会主义改造到实行改革开放的这中间二十年,称为企业生育保险时期.这一时期我国的经济体制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形成了劳动者的“单位所有制”,职工的生育保险也相应的从国家保险走向企业保险,本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责任变为由企业负担.到50年代后期,我国又陆续发布了一系列生育保险的政策法规,这些政策法规虽然没有提高女性育龄职工享受的待遇,但是对于在某些方面的规定进行了细化,使得在实践中可操作性更强.

(三)生育保险改革探索时期(1978年——2000年)

我国的生育保险制度从70年代末至本世纪末称为生育保险的改革探索时期,此时期生育保险的成本依然由企业各自负担.改革开放后,企业逐渐开始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也开始探索、改革用工制度,为了降低经济成本,开始出现了用工性别歧视,很多女工遭到了企业的辞退,或者企业接受女工但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为了保护妇女的平等就业权,生育保险制度改革变成了重点.到1994年,生育保险费用开始实行社会统筹,企业生育保险转向社会生育保险成为大势所趋.

(四)生育保险完善时期(2000年至今)

从2000年至今,是我国生育保险的完善时期,生育保险的发展已经比较成熟,基本上从企业保险过度到了社会保险.在这一时期内我国国民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生育保险也呈现出许多时代性的特点:主要以控制人口增长为主,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主.政府和企业的生育保险责任进一步增强,地方性的生育保险政策逐步健全和完善,并建立了和生育保险相关的其他保障制度.

三、我国生育保险制度的基本情况

(一)我国生育保险制度的现状

现在我国生育保险存在两种并存的制度:

1.由所在单位负担

根据劳动部1988年颁布执行的《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国务院2012年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其所在单位负担,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2.生育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应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缴费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测算后提出,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职工个人不缴费.参保人员生育或流产后,其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以及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

生育保险论文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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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我国生育保险制度为关于对写作生育保险论文范文与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平安生育保险交120元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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