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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工论文范文资料 与农民工市民化路径与其法制依赖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农民工范文 科目:论文范文 2024-01-21

《农民工市民化路径与其法制依赖》:本论文可用于农民工论文范文参考下载,农民工相关论文写作参考研究。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成为一类新的社会群体——“农民工”,他们融入城市是我国现代化的组成部分.30多年来,这一系统工程尚未有过实质性展开,近年来,“农民工市民化”成为学界热议话题,不少学者提出了一些有见地的观点.“农民工市民化”就是将身份尚属农民、在城市务工的流动人员接纳为新市民.农民工的市民化是一个渐进过程,也是一个需要操作的实务工作.类比其他国家和地区移民法制,农民工成为市民必须依据法定条件、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纳入法制轨道.

关键词:农民工;市民化;法制;职业移民立法

中图分类号:D922.18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4)05-0020-006

一、“农民工”流动及“农民工”市民化融入

1.农民工概念的形成.改革开放后,中国现代汉语词汇中出现了一个新名词——“农民工”,关于这个人们耳熟能详的名词,其内涵和外延如何?概念如何界定?这些问题,学界已经有了一定的探索,有的学者将“农民工”概念进行了相应的整理与归类,将之分为“身份职业界定论”、“群体特征界定论”和“劳动特征界定论”三类.但是,不论哪种观点都无法对“农民工”这种中国特色的社会存在用一简单概念进行概括,亦不可能因中国经济发展中使诸多的“摸着石头过河”成为理念清晰、体系完整的概念,更不可能成为法律意义上的概念.《劳动法》颁布20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劳动法律、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皆未使用“农民工”概念.例如,采第一种观点,即农民工的职业是工人,身份是农民,是现行户籍制度下的农民,但已从农民中分类,不同程度地融入城市社会,不再从事农业生产,而是从事非农产业的工人.[1]上述概念弄清楚农民工是“工人”和“农民”了吗?没有!但是,国际社会,关于“工人”与“农民”的职业分类非常清晰.缘何中国人将这一非常简单的问题搞得如此复杂?从实然现象分析,农民工的存在不仅是一种社会现象,更深刻地说,是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法制滞后所带来的一种混沌.

笔者向来对于新型事物的认知不以“概念”先入为原则,即非定型事物皆不应进行概念整理.本人总体上反对农民工概念的提法,这种提法本身是一种社会歧视的反映,因为劳动法律并未区分“工”的来源问题.历史上,从战争年代起我们就以“民工”称谓参与解放战争的群体,即“支前民工”;新中国成立后,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民工”一词并不陌生,如果单纯身份职业界定,当代“农民工”和以前的“民工”并无实质差异.但是,市场经济体制下,融入雇佣劳动的“农民工”则不能与过去的“民工”同日而语,问题亦没有过去“民工”那么简单.过去的“民工”既无市场经济体制下雇佣劳动之存在,亦无城市化、工业化与市场化之融合问题.新中国成立后,虽然存在严重的二元分割,但是,工业化成就都是在计划体制下完成的,农民成为工人之后意味着彻底的身份转变,而当时的民工社会身份就是农民.农民工所涉法律关系之梳理,当分暂时和长久之分.其他国家和地区,对于参与产业雇佣劳动的劳动者部分身份来源,亦不设地域限制,其劳动法制和职业移民法制诠释了其中来龙去脉.

2.从改革开放初期及至现在,农民工的流动皆为完全“市场化”或无任何约束的流动,因此,早期甚至将“农民工”归入“盲流”.(1)早在上世纪90年代,和学界已经提出了农民工有序流动问题,但这一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2]农民外出(实际上应为流入城市)务工并无法律法规予以相应的规制,至少可以说,农民外出务工欠缺系统性的法律制度予以规制.“外出务工”甚至被另外一个更为生动的名词——“打工”所替代.农民工的流动如果粗线条地去分析,可以这样简单概括:即主要从中西部农村地区涌入东南沿海地区之新型工业开发区,涌入北上广为代表的大城市;有的是短期行为,有的是长期行为,这些外出务工的农民多集中在建筑、加工行业,其他行业亦有大量农民工的身影.因外出务工农民住房、子女教育、承包土地等各种因素的牵绊,这些外出务工的农民不仅存在从农村“流”入城市的问题,亦存在“候鸟”式回流农村的问题,同时存在着不同城市间农民务工流的现象.“与一般的底层民众不同,农民工的身份是双重的,也是游移的,他们既是农民,也是工人,是离开土地的农民,也是流动不居的工人,有人将他们称为‘城市候鸟’,有人将他们称为‘新工人阶级’”[3].农民工的这种流动性在中国传统节日——春节表现的尤为明显,甚至因外出务工农民的流动而创造出另一个当代新的汉语名词——“春运”,即每年春节前后回乡探亲的外出务工农民携带着大包、小包,拥入火车站、汽车站,形成了全球最大的定期性的人员流.每年,政府应对外出务工农民返乡探亲、节后返城之春运,可谓花费了巨大的精力和相当的行政资源.外出务工农民的季节性外出与返乡因其规模大,来去方向相对显性,因之被称呼为春运“民工流”.事实上,外出务工农民因其离乡离土前往经济开发地区从事受雇劳动而被称呼为“农民工”.

“农民工”仅仅是中国的特色语境,其他国家和地区类似的人群是移民工人(immigrant workers),国际社会或具有国际学术背景交流时,经常将中国的农民工翻译成”immigrant workers”,严格地讲,这一翻译是按照国际社会的同类人群所作的翻译,但从实质上讲,这一翻译根本不正确或不完全正确.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职业移民并非具有整体性,亦无城乡二元社会背景,更无严格的户籍身份分割.中国的“农民工”具备了“候鸟式”的流动特征,但无安顿下来的实质.改革开放30多年来,各省、市、自治区皆存在农民工,但没有一个省级单位向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那样将“移民”安顿下来的制度建构,没有任何法制秩序可以依循,社会还调侃式地称呼外出务工人员为“盲流”.试想,改革开放后,数以百万、千万计的中国人都能移民到发达国家和地区,成为移民所在国的“新国民”,反观国内多少城市是依法消化、吸收中国达至亿计外出务工农民,而将他们的一部分完全“归化”为新市民?即便是长时间,夸大地讲,即使个别外出务工农民在某一城市居住、生存、受雇了二三十年,他或她能获得所在城市的市民资格——户籍吗?很少!相反,中国另外一批农民,即参加高考的“农民生”,通过高考之最后一搏,一步“跳跃龙门”而成市民者,为数可谓百万、千万,这些“农民生”高校毕业之后,虽然对落脚之城市尚未贡献,甚至本身还留存着无数的农民习气,但他或她的“干部”身份使之即刻拥有了市民的身份,拥有了城市的户籍.两相比照,落差鲜明.近年来,“农民工市民化”的议题被提及,才开启了这一庞大群体融入市民群体的序幕.

农民工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农民工市民化路径与其法制依赖为大学硕士与本科农民工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优秀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关于免费教你怎么写农民工方面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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