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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范文资料 与江西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面临困境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非物质文化遗产范文 科目:论文提纲 2024-01-21

《江西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面临困境》:这篇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范文为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可用于相关写作参考。

摘 要:江西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传承人年龄偏大、传承方式单调陈旧、年轻人无心学艺等困境,本文在深入剖析传承问题产生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坚持依法传承、加强经费保障、完善保护机制、创新传承模式这四项措施,对于促进江西音乐类非遗项目保护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江西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困境对策

2007年以来,江西在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代表性传承人体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多数传承人年龄偏大,个别非遗项目面临“人逝艺亡”的困境.其中,尤以音乐类非遗项目和传承人为甚.深入研究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清产生问题的原因,推动各部门齐心协力,提高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工作的成效,是文化界、教育界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工作面临的困境

据笔者调查,截至2014年12月,江西共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70项(含扩展项目),其中音乐类(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非遗项目34项;省级非遗项目488项,其中音乐类非遗项目192项.另外,江西还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传承人34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传承人314名.从表面上看,江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数量可观,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甚至呈现出增长的趋势.但是,实际情况并不容乐观,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表现在:

1.传承人年龄较大,后继者青黄不接

非遗项目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作为传承方式,这就注定其传承不能顺利进行.据了解,江西原有36名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如今只剩下34名,流失的两位是婺源傩舞传承人胡振坤和瑞昌竹编传承人宋增礼.在现有的34名国家级非遗项目传承人中,22名传承人已年过六旬.其中,号称“歌师”的兴国山歌传承人徐盛久已年近九旬,仍然活跃在表演一线.更令人感到不安的是,在314名省级非遗传承人中,已故17名.尽管在世传承人年龄偏大,但后继者却是青黄不接.如莲花茶灯舞是省级非遗项目,传承人漆石生已经63岁,而该项目的下一代传承人仍无着落.如果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人在培养后继人才方面进展缓慢,将会产生断代现象.

2.传承方式单调陈旧,多数学徒有名无实

音乐类非遗项目的传承,不管是学歌、学舞、学戏,还是学乐器,都要通过长期的训练和舞台表演的检验.这就要求师徒们在传和学上花费相当大的精力,且学徒们要具备扎实的文艺功底.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家级的非遗项目传承人必须满足三个条件:第一,掌握并承续某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二,在一定区域或领域内被公认为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第三,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按照规定,传承人要采取收徒、办学等方式,毫无保留地传授技艺.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国家级,还是省级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人,通过办学方式的传承几乎无实例.一些艺术造诣深、名气大的国家级非遗项目传承人采取古老的师徒传承方式,能够带到真心学艺且文艺底子扎实的学徒.但是,有些传承人,特别是省级音乐类非遗项目的传承人,没有资金补助和市场效益,时间和精力都不能保证,师徒关系大多仅流于形式、有名无实,更无法保证学徒质量.

3.年轻人无心学艺,非遗传承前景堪忧

随着市场经济建设的深入发展,江西经济结构、城乡结构、阶层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差异性明显增强.在文化方面,受现代文化多元化冲击,传统文化逐渐失去了对年轻人的吸引力,音乐类非遗项目濒临传承无人、技艺失传的危机.据了解,赣南采茶戏是国家级的非遗项目,由于观众少、市场不景气,许多县剧团撤销或改为歌舞团.同样作为国家级非遗项目的婺源徽剧团,好不容易培养出一批年轻演员,但面对收入低的现实,很多演员都转行了.国家级非遗项目尚且如此,省级非遗项目的情况更是雪上加霜.据笔者了解,莲花茶灯舞动作轻盈多姿,茶歌优美动听,茶灯制作精良,服装色彩鲜艳,富有浓厚的赣西特色.但是,很多年轻人对此并不感兴趣,也没有人主动学舞.缺少年轻人参和的音乐类非遗项目,最终将消失在文化历史舞台上.

二、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工作问题产生的原因

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工作出现种种问题,有政府投入不足的原因,也有相关部门履职缺位的原因.据笔者调查分析,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经费投入不足

江西是中部经济欠发达省份,底子薄、财力紧,对音乐类非遗项目的传承和保护,普遍存在重申报、轻保护,重使用、轻投入,重短期效益、轻机制建设等问题.如有的地方把申报音乐类非遗项目当成可有可无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有的地方甚至把非遗项目当成向上级部门讨要经费的“摇钱树”,导致申报工作和传承保护工作形成较大反差.据了解,省财政每年拿出400万元用于非遗项目的保护,但市、县一级财政几乎没有配套资金.

在传承人传承活动及生活补助方面,2012年,江西有21人获得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人财政补助,每人获得财政补助1万元.这些经费对于数量众多的音乐类非遗项目来说,无疑是杯水车薪.特别是对于省级音乐类非遗项目传承人来说,获得财政补助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

2.传承方式争论不休

对非遗项目的传承方式,各方争论不休,至今仍无定论.有人认为音乐类非遗项目必须坚守身口相传的传承方式,也有人认为可以在传承的基础上适当发展.笔者以为,国家规定采取收徒、办学方式培养非遗项目传承人,其实就为“继承派”和“发展派”提供了不同的传承思路.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一味强调固守传统的传承方式,把包括高校等在内的社会资源排除在保护传承工作之外,试问非遗保护工作能够走多远?回顾中国音乐发展史,如果不是刘天华把二胡引进高校课堂,二胡能有今天的地位吗?如果不是创办了一批黄梅戏校和剧团,黄梅戏能有今天的发展吗?类似的例子不可胜数,所以“继承派”和“发展派”的争论可以休矣.诚如樊祖荫教授所言:“学校应在传承民族语言、传承民间艺术和培养专业人才三个方面发挥不可或缺和替代的重要作用.”只要有益于音乐类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各地高师院校就应大胆尝试.

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参考资料:

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

班组文化建设论文

企业文化杂志社

现代企业文化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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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文化期刊

结论:江西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面临困境为关于对不知道怎么写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范文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的作为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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