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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硕论文范文资料 与关于法硕法学生实务教学方式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法硕范文 科目:硕士论文 2024-02-22

《关于法硕法学生实务教学方式》:本论文可用于法硕论文范文参考下载,法硕相关论文写作参考研究。

摘 要 近年来党和国家不断推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举措,高层次、专业化的法律实务人才是上述举措的重要推动和践行者.法硕法学(以下简称法硕)的出现和定位既是为培养法律实务人才,为检法系统和律师行业等输送人才.法硕在校期间的实务教学方式影响着其综合能力的提高,尤其是自身的实务能力.通过适应法硕研究生特点的实务教学方式,充分开发本专业的优势,使本专业毕业生的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实践性人才的培养,必备的理论知识储备是基础,其实务性教学方式是对法硕培养的关键.

关键词 法硕 实务教学 法制 人才培养 教学方式

作者简介:朴永春,延边大学法学院讲师,研究方向:诉讼法.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11.346

一、实务教学对法硕的重要性

法硕就业方向是司法实务方面,其工作特点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单纯的理论知识的灌输并不会对法硕毕业生的就业产生很大的帮助.从各法硕培养单位的毕业生首次就业去向上看并不是大多数学生从事了法律实务方面工作,没有或不充分的接受相关的实务训练亦是其中原因之一.

(一)法硕研究生的培养定位

为适应和满足国家法制化进程不断加快对法治人才的需要,从1996年开始国家开办法硕专业,就对法硕的培养提出了要求.高层次的精英化专门型、实务型人才切具备良好专业素质、政治素质便成了对法硕的首要定位.

高层次,社会在进步,经济在发展,原先的法律实践者并不能适应现在的状况.随着党和国家为建设法治国家工作的有序推进,高学历的法官、检察官队伍和律师队伍成为一个大的趋势.从每年的公中可以看出,法官和检察官的要求多是研究生学历,这说明在相关司法工作者的层次在不断提高.从法官和检察官的职业性质方面也不难看出,其控制着国家的司法运行,必备的理论积累和法律技能的掌握不可或缺.当然,为维护当事人利益的律师层次提高也是一个重要方面.精英化,法律职业的本质上看,精英化的专门型、实务型法硕人才教育是大势所趋.从美国的法律职业人培养的过程不难看出,奉行的基本都是精英化的教育. 今年刚开始实施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出意外应该也会保持低通过率,结果便是理论及相关知识掌握不扎实的学生无法迈过这道门槛.因此,精英化的法硕人才教育体现了法律职业的本质特性.

(二)实务教学对法硕的重要性

实务教学是以实务为主要将课堂上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进行的教学工作,重在提高学生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适应专业岗位的能力.无论是法官、检察官亦或是律师等其他法律职业,都与实践密不可分,课堂上所学到的理论知识都需转化到法律工作者的实践能力中.如何处理特定案件情形,做到公平正义、切实维护当事人利益也与法律职业者的实务经验能力密不可分.我国的现行律师从业制度规定,欲想成为一名执业律师单纯的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不行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只是进入法律行业的一道门槛,通过此考试后需在律师事务所进行一年的业务实习才能取得相应的单独执业资格.在法国,成为正式律师的前期实务培训可能要达到3年以上的时间.

实务方面的法硕的培养来说必不可少,法硕本来就是为培养实践型法律人才而存在,因此在重视理论学习的同时将重心放于实务方面的锻炼亦是理所应当之事.通过实务方面的教学使学生获得相关必要的经验和相关程序、流程,为其能够顺利进入工作岗位也为相关司法单位输送符合其工作要求的毕业生.提高和使法硕研究生的实务实践能力与国家现在推行建设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念相符合,为国家法治现代化输送高素质的实务型法律人才.因此,实务教学对法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提高法硕毕业生的能力同时也能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二、法硕实务教学存在的问题

按该学科的特点等因素,法硕的实务教学应是其教学过程中的重要部分,各个法学院校都有与实务教学相关的校内或校外课程,但也存在实务教学只存在于课堂上的讲授,学生未亲临庭审等现场的问题.本部分从实务教学方式的角度分析法硕实务教学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实务教学目标不清

从相关的资料和文献中可以得知,对待法硕的培养各个高校普遍存在培养目标、方式不清的现象. 其教学内容也是以将本科阶段的内容重新再讲授一次,然后附加相关实务方面的教学.其培养方式和确定目标的不清晰、不明确影响了教师在进行教学时的方式方法,相关实务教学不能落到实处.也就导致法硕的培养不能体现出价值.从国务院的《培养方案》中可以看出,法硕的培养重点在于专门性和实务性,从各个高校的培养方案中可以看出,其具体培养方案虽存在些许不同,也是以各自高校的特点、基本情况制定.只是并不能从中发现和突出法硕的教学特色,这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设立该专业的初衷相背离,或是说没有达到相关要求.

法硕培养过程中目标等的不清,很难使相关教学被全面落实,这包括了其中的实务教学方式方法,学生在实务教学中学不到相关实务经验、知识.从就业取向中就可以看出,法硕研究生多是从事律师、法官、检察官等实践性比较强的工作,对其进行必要和充分的实务教学可以提高其实务能力,也会对其在就业过程的竞争能力的到提升.科学合理的安排法硕的实务教学,可以让本专业的学生学有所长、学有所精.

(二)实践性课程停留在课堂

实务方面的教学明显是要从实践为切入点,重视实务经验、程序等的传授.一些具有实务性质的课程内容,如诉讼法类的科目教授的只是理论知识,对实践之中如何去用、如何具体操作无任何介绍.法硕研究生与法学研究生并不同,前者重视的是实践应用,后者则是围绕理论方面的内容进行教学,所以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才是法硕研究生的应有之义.如果并没有使法硕研究生的实务能力得到提升,只是依靠学生实习,则不会有相应的效果.

法硕的一些课堂上的理论性学习也应该以实务为基础,但也是停留在课堂之上.例如法律文书的教学,任课教师讲授必不可少,但学生并未感受庭审的气氛、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庭审辩论交锋情形,只是依据了老师在课上提供的一些案件介紹等来写其相关的法律文书,这并不能提高学生书写法律文书的能力,锻炼的只是看文理解能力.从现实的角度来看将实务性的内容真正与实务相结合,锻炼的不只是学生的实践能力,也是体现法律法硕士研究生特色之处.

法硕论文参考资料:

会计专硕论文题目

硕博论文

文献法

会计专硕论文选题

婚姻家庭法论文

文献综述法

结论:关于法硕法学生实务教学方式为关于本文可作为相关专业法硕论文写作研究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法硕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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