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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活论文范文资料 与我国灵活就业现状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灵活范文 科目:研究生论文 2024-02-10

《我国灵活就业现状》:本论文可用于灵活论文范文参考下载,灵活相关论文写作参考研究。

摘 要:我国灵活就业的表现特点为总数大,增长速度快,并不断发展.而我国现有关于灵活就业的法律存在着概念模糊,部分僵硬刻板标准高,另一部分无法律规制的现状.高端灵活就业群体逐步出现,法律对灵活就业的调整应当涵盖面广,适用应当更加灵活,同时加强对灵活就业群体的社会保障.

关键词:灵活就业;非正规就业;灵活就业法律灵活就业(Flexible employment),又称非正规就业(Informal Employment),它有很多不同的表述.董保华先生认为: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灵活用工和灵活就业都是非标准劳动关系的表现形式,对企业来说是弹性用工,对劳动者来说是灵活就业,对劳资双方来说则是非标准劳动关系.①本文采用灵活就业的表述,灵活就业更倾向于劳动者的自我选择性,而非被动的就业,这是我国现在非标准劳动关系中的一种增长趋势.

一、我国灵活就业现状

(一)我国灵活就业的表现特点

据有关部门统计报告显示,2014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7253万人,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占40.6%.第三产业中大多数是灵活就业,如批发零售、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的灵活就业,以及采掘业、制造业、建筑业中的灵活就业等.同时,该统计报告表明,该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7395万人,比上年增加501万人.②2015年中国统计年鉴公布的4-9分地区个体就业人数报表显示,我国2014年底全国个体户数为4984.1万户,个体就业人数为10584.6万人.

从以上统计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的灵活就业人员的总数十分庞大,增长速度惊人,主要以自营就业、临时就业为主.

(二)我国灵活就业的法律问题

第一,我国灵活就业概念模糊,《劳动合同法》对灵活就业的规定部分标准过高,部分无标准.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并没有灵活就业这一概念,仅部分属于灵活就业的内容被分散地涵盖在了该法律内.具体来说,《劳动合同法》现有的有关灵活就业的法律条款中,存在问题较大的有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从上文列举出的数据可知,我国灵活就业人员总数庞大,分布广泛,形式丰富,劳务派遣作为灵活就业的一种主要形式,已在我国劳动力市场中占据相当重要的位置,而我国《劳动合同法》却将其定位为补充性用工形式,可从事的行业范围也被限制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用工内.非全日制用工中对劳动者的工时规定是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这些规定太过刻板僵化,标准过高.对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争议的处理上,《劳动合同法》并未规定,仅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可以按国家劳动争议处理规定执行.灵活就业和传统就业的一大区别是其的灵活性,但在发生争议纠纷时,不考虑灵活就业本身的特点,统一适用较为繁杂的劳动争议处理规定,显然不太适当,对灵活就业人员非常不利.

第二,我国灵活就业人员缺乏社会保障,就业基础不稳定.2010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建立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而保险费用的缴纳义务的分配又成了一大难题.如上文所述,我国灵活就业群体中的低端就业群体占灵活就业总人数的大部分,而低端就业群体从事的工作往往劳动强度大、缺乏卫生和安全保障,收入又往往处于城市最低工资水平间.农民工是灵活就业人员的一大来源之一,近年来农民工讨薪问题尚在解决当中,他们收入安全本身缺乏保障,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更是一大难题,他们的社会保障问题急需得到解决.

二、 我国灵活就业现状分析

(一)我国灵活就业的表现特点分析

灵活就业高端和低端并存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城镇非正规劳动力市场实际上是高端和低端并存.就我国目前情况来看,我国非正规劳动力市场以低端就业群体居多,急需为该群体提供必要的规范保护措施.高端劳动力人员尚未突显出其优势,但是自主选择灵活就业的高端人群是客观存在的.随着文化水平的提高,思想意识进步,人们的就业观念也有了很大的转变,更多人会因为自己的兴趣或实现自我价值等原因而选择灵活就业,特别是一些可以独立完成的工作例如音乐创作,材料加工,网站设计,广告设计以及最近新兴的电子商务产业,都可以实现在家办公.这些都是灵活就业的增长的部分支撑群体.值得注意的是,受经济全球化的影响,劳动力市场也呈现出国际化的特点,在企业外部,灵活就业诸如派遣就业、成本就业等就业形式迅速发展.灵活就业模式相较于传统就业模式成本更低,适应力更强,是我国分散资本风险,加强国际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将会长期保持下去.灵活就业形式将继续呈现总数庞大,分布广泛,形式丰富,以自营就业、临时就业为主的趋势,但随着总基数的增大,科学技术的发展,其他形式的灵活就业如远程就业、承包就业等需要高新技术人才的就业模式也将逐渐增加.

(二)我国灵活就业的法律问题分析

派遣就业、非全日制用工被限制,从表面上来看,似乎是促进企业多和劳动者签订正式性合同,建立标准劳动关系,以使劳动者工作更加稳定;但实际上来看,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经济组织,不是社会福利机构,这要求其在保持自身发展时要严格的控制各方面的成本,企业所需要的劳动力往往是经过理性计算并限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的.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不是单方面使劳动者的利益最大化,而是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这其中要注意的不仅仅是劳动者的利益,还要注意双方权利义务的平衡.《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动派遣的限制越多,则会愈加限制企业的自我调控机制,在劳动雇佣方式的选择上存在更多的被动性.劳动合同法是公法和私法相互融合的产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劳动合同法的行政干预过于刚性,标准过高时,由于缺少灵活应对机制会面临难以维持其基本运作甚至倒闭的情况;或者,某些企业趋利弊害,在考虑违法成本的情况下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方式.但从长远看来,过于刚性、过高标准的劳动合同法会使更多人失业,或者出现更多违法用工情况,最终损害的依旧是劳动者的利益.

在社会保障制度上,要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特点进行法律调整,不仅要考虑到必要性,也要考虑到可行性.在社会保险内容上,要选用更加适宜参保者的方式.社会保险要尽全力覆盖到每一位灵活就业者,法律的调整要更加注意保险费用缴纳的分配,通常应是以灵活就业者自行缴纳为主,建立多层次的保险以满足不同缴费能力的灵活人员的需求.

三、总结

2016年3月,国家十三五规划指出:“等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扶持,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非正规就业的发展水平加快,就业形式丰富多样,就业群体更加庞大,现在应当引起社会的重视.建立健全的法律机制,在调整非标准劳动关系时正确处理好雇主和雇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倾斜保护劳动者的立场时还要注意协调二者之间的平衡;面对灵活就业群体注意调整好灵活性和保障性的问题.(作者单位:上海海事大学)

注释:

①摘自董保华. 论非标准劳动关系[J]. 学术研究,2008,07:50-57.

②摘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4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N]. 中国劳动保障报,2015-05-29002.

灵活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我国灵活就业现状为适合不知如何写灵活方面的相关专业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关于怎么把死板的人变灵活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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