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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俄论文范文资料 与论苏区政府移植苏俄(联)宪法表现和成因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苏俄范文 科目:专科论文 2024-04-15

《论苏区政府移植苏俄(联)宪法表现和成因》:这是一篇与苏俄论文范文相关的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资料,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参考。

摘 要 苏区是中国 最早的局部执政地区. 苏区政府制定颁布了一系列法律,形成了土地革命时期的无产阶级革命法律体系.宪法的法律层级是最高的. 苏区宪法在 苏区无产阶级革命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的法律层级,是最为重要的.对于法学和马克思主义的研究而言, 苏区法律体系的研究都是颇为重要并具有法律历史意义的,而 苏区宪法是土地革命时期中国 局部执政范围内的根本法,更应是研究的重点.本文是以法律移植的视角来研究 苏区宪法的,将从中央苏区政府移植苏俄(联)宪法的表现和成因两个方面加以分析论述.

关键词 苏区 法律移植 宪法

作者简介:张宇,陕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10.131

一、 苏区政府移植苏俄(联)宪法的表现

法律移植是系统工程而并非一般指代名词.“移植”用在法学领域是对法的发展的某种现象的描述,或者说是某种形象的比喻.在漫长的人类法律历史长河之中,法律移植的现象不胜枚举,这也是我们观察分析一定社会法律发展的一种角度.法律移植强调的是一种现象和过程.法律移植并非都是成功的,而是否成功,则是法律移植的效果问题.法律移植的表现:有着法律思想联系的国家(或地区)之间,主动或被动、单向或双向、部分或全部的借鉴吸收既有法律,从而在法律上有一定的相似之处. 苏区和苏俄(联)的宪法是非常相似的,有着法律移植的外在表现.

在描述 苏区和苏俄(联)的宪法的相似处之前,需要说明的是 蘇区和苏俄(联)在法律思想上的联系.法律思想上的联系就是作为思想主体的人的联系.在马恩思想的指导之下,俄国取得了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世界上首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这对于世界其他国家无产阶级革命具有极其强烈的影响和示范作用.同时,马恩法律思想在苏俄(联)得到了实践发展和丰富.苏俄(联)时期,法 概念的形成经过了一个漫长的过程.“物质基础——阶级意志——国家意志——法”这个马恩法律思想的核心概念也构成了苏俄(联)社会主义法律思想的核心.苏俄(联)法律体系建设经验丰富,形成了较为丰富的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知识,具有比较全面的法典,如宪法、刑法、民法和诉讼法等等,这为土地革命条件下的 苏区政府法制建设提供了参照.土地革命时期, 苏区政府负责法律工作的 领导人多留学苏俄(联).梁柏台、何叔衡、董必武、任弼时、王稼祥等中国 人留学苏俄(联),了解、接受和学习了苏俄(联)的社会主义法律思想,同时也熟悉了苏俄(联)的法律制度和法典,这使 苏区和苏俄(联)产生了法律思想上的联系.

下面对 苏区和苏俄(联)的宪法的相似处作以对 析:

1918年《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根本法)》 规定:“苏俄共和国,为一切劳动者的社会主义的团体.一切权力,属于代表全部劳动人民的城乡的苏维埃.” 中国工农兵会议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准备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根本法(宪法)大纲草案》,其中规定:“苏维埃国家根本法最大原则之一,就是实现代表广大民众正真的民权主义(德谟克拉西)”;“苏维埃国家根本法最大原则之二,在于真正实现劳动群众自己的政权,使政治的权力握在最大多数工农群众自己手里” .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其中规定:“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根本法(宪法)底任务,在于保证苏维埃区域工农 的政权达到它在全中国的胜利.等”;“二、中国苏维埃所建立的是工人和农民的 的国家.” 苏区和苏俄(联)的立宪目的都是为了维护无产阶级和贫苦农民通过阶级革命所建立的政权.根据1918年《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根本法)》的规定:全俄苏维埃大会,为苏俄共和国最高权所在的机关. 执行委员会,是苏俄共和国最高的立法行政管辖机关.根据1924年《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宪法(根本法)》的规定:全俄联盟苏维埃大会,是苏俄联盟的最高机关.在各议会闭会期间,由全俄联盟 执行委员会执行职务.全俄联盟 执行委员会公布法典命令议决案等.根据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和1934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规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最高权力机关(立法机关)名称为全国工农兵会议(苏维埃)的大会(全国工农兵苏维埃代表大会)和全国苏维埃 执行委员会(全国苏维埃临时 执行委员会)及其下的人民委员会.1918年《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根本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了最高权力机关的职权,其中包括批准及改订宪法和民事刑事诉讼的立法.1931年和1934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 执行委员会下组织人民委员会,处理日常政务,发布一切法令和议决案.1934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 苏维埃组织法》规定:“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听 执行委员会的报告并讨论之,制定和修改宪法及其他法律,决定全国的大政方针,改选 执行委员会”;“ 执行委员会得颁布各种法律和法令,并施行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全境.” 苏区和苏俄(联)宪法对于国家政权性质;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立法机关)的名称和体系及其职权设置等规定是非常相似的,双方宪法的本质是相同的.

二、 苏区政府移植苏俄(联)宪法的内在原因

第一,中苏具有相同阶级(无产阶级和贫苦农民)的法权 要求,这是 苏区政府移植苏俄(联)宪法的内在的根本原因.法权本质上是体现在法中的社会整体权利,是特定时期和范围内的经济、文化和政治等社会因素作用下所产生的法和权的关系;体现在法律体系中的法权则是立法者对社会整体权利的主观把握或认定,通过对权利的确认、分配和规范而具体表现出来,是体现法权本质的外在形式.不同的历史时期或相同历史时期不同的阶级,法权的构成(由法所确定和维护的权利的构成)是不同的.法权的构成总是来回应社会的发展变化.在阶级社会中,法权要求是不同阶级以法律的形式来表达自身对于权利的要求.无产阶级和贫农的法权要求就是以法确定和维护自身的权利.总体上来看,这种法权要求是建立代表无产阶级和贫农意志的法律体系.

苏俄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论苏区政府移植苏俄(联)宪法表现和成因为关于本文可作为相关专业苏俄论文写作研究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美国绘制2049中国地图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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