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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物行政执法论文范文资料 与文物行政执法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文物行政执法范文 科目:专科论文 2024-02-04

《文物行政执法》:本论文为您写文物行政执法毕业论文范文和职称论文提供相关论文参考文献,可免费下载。

摘 要 文物行政执法是文物保护的重要环节,笔者在研究文物行政执法的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实地深入相关有重大价值或影响的文化遗址、文物保护单位实地进行问卷和走访座谈,查找文物行政执法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构建文物行政执法建设的对策建议框架.

关键词 文物 行政执法 问题

作者简介:苏炳豪,武汉轻工大学艺术和传媒学院2014级本科生,研究方向:法学和文化产业;张国超,武汉轻工大学艺术和传媒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文化遗产和文化产业.

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8.275

文物作为一种文化资源,其存量的稀缺性、质地的脆弱性以及身份体征的不可再生性,决定了文物工作的首要任务是保护,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文物的损坏和流失.在文物保护工作中,文物行政执法作为一种国家力量首当其冲,强化文物行政执法建设,为社会和社会发展服务.

一、文物行政执法的概念和特征

文物行政执法是指文物行政机关及其授权机关或法律授权、委托的其他组织及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对文物进行监督管理并产生法律效果的活动.

根据此概念,文物行政执法主要有以下特征:第一,主体法定性.文物行政执法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行政机关或由国家授权的相关单位部门的职权,其他无授权部门不能进行文物行政执法活动.第二,客体特定性.文物行政执法的客体包括和文物行政执法相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第三,执法单方性.文物行政执法的单方性是指执法主体可以直接实施文物行政执法行为而无需征得执法相对人的同意.第四,执法主动性.文物行政执法是文物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文物行政执法主体一般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积极地实施执法行为,而无需征求文物行政执法相对人的意愿.第五,执法规范性.文物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是指在文物行政执法在主体法定的前提下必须根据法律所规定的权限进行执法活动,越权无效.

二、文物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一)文物行政执法体制问题

文物行政执法体制是文物法律实施體制的重要环节.调查得知,成立专门的文物行政执法机构的必要性较大、行政执法人员对成立专门的文物行政执法机构愿望的迫切性较强.

1.执法主体问题

第一,执法主体在司法实践中不明确.在司法实践中,多头管理、交叉管理现象较为严重,执法主体的不明确、委托执法机构的执法能力欠缺,造成了当地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的疲软.第二,地方政府对文物行政执法的主体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致使执法主体结构不健全.这导致了当地文物行政执法机构不健全,文物行政执法机构的设置不独立,执法主体的形象有待提高,文物行政执法工作难度较大.第三,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有待提高.我国文物行政执法机关近年来不断重视开展和文物行政执法相关的培训活动,但执法队伍高学历人才缺乏、专业结构不合理、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比较薄弱.

2.执法程序问题

我国长期以来不重视程序正当,在追求实体正义时忽略程序正义,存在诸多“重实体而轻程序”的现象 .现阶段的文物行政执法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规范,抑或是强调效率的执法行为,主要表现为执法程序的不规范,难以保证执法结果的正确性和正当性.无论执法理由的正当和否,违背法律程序本身就是在违反实体法,给整个文物行政执法的实施带来严重的不利后果,无法为实体法服务,阻碍文物法治建设.

3.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法律监督方面的问题表现在,第一,监督流于形式,不便操作.法律虽然规定了文物部门对破坏文物的行为有监督的权利,但在实际过程中,由于文物犯罪现象比比皆是,而文物保护人员缺乏,财力、物力不足,往往导致大量文物遭到破坏.第二,监督主体滥用监督权.实践中,有些监督主体为了利益,干预正常监督程序,法律监督成为权力滥用的借口.当地政府在经济建设的大潮中,为了谋求经济利益,打着文物修复的名义,对其进行拆建、毁坏、迁移等等,严重破坏了文物的原真性和完整性.

(二)立法问题

法律法规操作性不强,缺乏制定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严厉的惩罚机制.以缺乏明确可行的文物保护补偿和文物保护奖励机制的问题较为突出.虽然有关法律规定了一切组织和个人有保护文物的义务 ,并且相关法律虽然列举了有八种典型事迹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国家给予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 ,但这方面的规定过于抽象而使文物保护补贴和文物保护奖励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

(三)文物法制氛围问题

文物法制宣传力度不足,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效果不佳.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薄弱,参和程度、配合程度和支持力度较弱,致使文物违法犯罪信息获取的及时性较差,没有形成一个良好的文物法制氛围.导致了文物贩卖、流失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的对策建议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不断完善,行政机关执法能力不断提升,结合文物行政执法的实际,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文物行政执法体制建设

1.强化执法主体建设

第一,明确主体地位.文物行政执法主体在文物行政执法实践中表现为文物局,应当明确其在执法体制中的主体地位,其他部门参和联合执法只是配合其工作,而不是多头、交叉管理所造成的执法混乱、互相推诿情况.第二,健全主体结构.政府部门针对文物行政执法过程中产生的 影响,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就文物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制定相关的科学的、合理合法的规章制度并予以实施.第三,提升执法队伍的素质和水平.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尊重知识和人才,加强执法人员的文物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专业知识的双重培训,定期组织培训学习文物保护的最新案例、经验、成果并以论文、专著、报告等文字形式记录执法经验和心得体会.

文物行政执法论文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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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文物行政执法为关于本文可作为文物行政执法方面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国家文物局鉴定中心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论文写作参考文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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