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地价税构想其当代借鉴意义》:此文是一篇地价税论文范文,为你的毕业论文写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文章编号:1003-6636(2012)01-0083-05;中图分类号:F092.6;文献标识码:A
摘 要:通过地价税实现“涨价归公”和平均地权是孙中山提出来解决中国近代土地分配问题的思路.孙中山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地价税思想,对中国土地税收制度产生了直接的影响,由此,在民国时期构建了完善的地价税立法体系,并得以在一定范围内实行.虽然地价税实践没有能够完成孙中山设定的社会改革使命,但是却构建了一套土地升值再分配机制,对今日中国土地制度和土地税收制度改革有着借鉴意义.
关键词:地价税;涨价归公;经济思想;孙中山
Sun Yatsen’s Proposition of Land Value Tax and its Modern Significance
WANG Fanga, XIONG Jinwub
(a. Institute for Advanced Research; b. School of Economics, Shangha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Shanghai 200433, China)
Abstract:Realizing “land value increment going to the public” and equalization of land ownership was Sun Yatsen’s proposition to settle land distribution in modern China. His fairly comprehensive thought of land value tax had a direct impact on China’s land taxation system. A comprehensive land value taxation system was established in the Republic of China period and implemented within a certain sphere. Although the mission of social reform, envisaged by Sun Yatsen, was not accomplished in the practice of land value tax, a redistribution mechanism for land value increment was constructed, bearing value of reference for the reform of land system and land taxation in today’s China.
Key words:land value increment going to the public; land value tax; economic thought; Sun Yatsen
近代以来土地问题一直困扰国人,中国近 展史也是一部探索如何建立适合中国实际情况的土地制度的历史.土地分配问题在中国社会演进发展中具有重要性和特殊性,这不仅是由于中国经济*上“不患寡而患不均”,更是由于农民贫困化影响到了社会稳定和进步.在清末,一方面,农地问题成了当时社会不稳定的主要威胁,也是农业中国向现代化转型必须要面对的问题,另一方面,城市土地问题也日渐凸显,上海、广州等沿海大城市的工业化进程中出现了城市土地价格暴涨和中外资本的土地投机.对此,孙中山先生提出了平均地权,并以地价税作为实现“平均地权”和“涨价归公”的手段.从此,地价税成为了20世纪上半期解决土地问题的重要制度选择.本文重点回顾孙中山地价税思想体系及其实践过程,并讨论当代的借鉴意义.
一、孙中山对土地问题的早期思索
孙中山对土地问题的重视最早是从农业生产中土地利用效率出发的,他提出:“地能尽其利者,在农政有官、农务有学、耕耨有器也.”[1] “地能尽其利”的思想和同时代的经济思想家相比并无独特之处,更和古代李悝“尽地力之教”的思想一致,只不过孙中山开始运用西方农业体系来论证自己的观点.参考西方农业制度考虑中国农业问题,或许是孙中山关于土地问题最早的视角.此时孙中山对西方制度的缺陷少有认识,常常采取无批判性的“拿来主义”.不过,孙中山提出土地国有观点至少可以追溯到1899年和梁启超的谈话,有记载道:“今之耕者,率贡其所获之半于租主而未有已,农之所以困也.土地国有后,必能耕者而后授以田,直纳若干之租于国,而无复有一层地主从中朘削之,则农民可以大苏.”[2]这也就是孙中山从解决农民贫困的问题出发开始将土地问题纳入思考,相比于以前从土地利用出发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需要注意的是,孙中山早期平均地权思想中,“所谓‘公有化’和‘国有化’,多少具有某些古代‘溥天之下莫非王土’以及王夫之、颜元、太平天国所谓公有共享的意味,不必要用现代私有财产观念极为流行后的所谓国有或私有去理解.” [3] 也就是说,孙中山此时的土地国有化不能用现在的土地私有制、土地公有制观念来判断其取向.
之后,孙中山长期游历西方社会,形成了对城市土地问题的认识.一方面,孙中山对于西方社会城市化过程中城市用地成本高昂、住房困难、城市土地持有人获得高额收益的现象,有了直观的认识.比如他曾引用英国和澳大利亚两个关于地主暴利的案例来说明西方土地制度的不合理性.孙中山进而认为城市地主的暴利造成了或加剧了西方大资本家和工人的劳资冲突,引发了社会革命.另一方面,孙中山接触了很多西方学者的土地学说.这类学说大多是关于当时西方社会对城市土地私有影响城市发展的反思,很多倾向于社会主义观点,提出土地国有.其中亨利·乔治的土地单一税制度学说对孙中山影响很大.于是,孙中山认为“近来欧美的经济潮流一天一天地侵进来了,各种制度都是在变动,所受的头一个最大的影响,就是土地问题”.沿海如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土地价格飞涨,许多城市地主成为富豪,被认为是“先受欧美经济的影响,地主便变成了富翁,和欧美的资本家一样了”.鉴于今后中国的发展肯定也会走上西方的道路,而西方各国忽视土地问题造成了流血革命冲突,如果中国城市土地增值归大地主所有,那么“将来大地主必为大资本家,三十年后,又将酿成欧洲革命流血之惨剧”,所以我们需要防患于未然,“欲解决土地问题,我国今日正一极佳时期也.趁此资本未发达,地价未加增之时,先行解决”.[4]可见,孙中山认为城市土地问题关系到今后可能的劳资矛盾和流血革命冲突,为了避免今后可能的社会冲突需要提前采取措施避免.这也表明此时孙中山对于西方的土地制度不再是一味的认同,而已采取了批判借鉴的态度.
对于当时严重的国内农村土地问题和可能的城市土地问题,孙中山提出了平均地权思想.早期的平均地权思想几乎成为了民生主义的全部内容.孙中山认为“若能将平均地权做到,那么社会革命已成七八分了”[5].1905年《同盟会宣言》确立了平均地权的纲领,“当改良社会经济组织,核定天下地价,其现有之地价仍属原主,所有革命后社会改良进步之增价,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享”.[6] 这体现了孙中山实现平均地权的途径,即通过涨价归公使得土地增价收归国有,渐进地实现地权平均,达到改革解决土地问题的目的.
地价税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孙中山地价税构想其当代借鉴意义为关于地价税方面的的相关大学硕士和相关本科毕业论文以及相关集资房地价税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