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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蒙古族论文范文资料 与蒙古族财产继承习惯存在形式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蒙古族范文 科目:发表论文 2024-02-28

《蒙古族财产继承习惯存在形式》:这是一篇与蒙古族论文范文相关的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资料,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参考。

[摘 要]幼子继承财产是蒙古族的财产继承习惯,它体现在蒙古族家庭中,年纪最小的儿子继承父母亲的财产{1},是一种民事习惯.它与蒙古族的财产分配习惯有很大的联系.文章根据调查结果为根据,论述蒙古族财产继承习惯的现在存在形式,其与蒙古族家庭财产分配的关系,并探析这种习惯存在的原因.

[关键词]幼子继承习惯;财产分配;规制作用;教化性权利

蒙古族是主要是生活在北方的少数民族,有着辉煌的古代历史.在长期的发展中,形成了幼子继承这一财产继承习惯.它是蒙古族社会重要的民事习惯,体现了蒙古族人的家庭观、财产观,体现了蒙古族家庭的内部关系,对于蒙古族家庭稳定,社会发展有着重要作用.本文主要以内蒙古通辽市阿日昆都楞镇蒙古族的调查为根据,对存在于蒙古族村落的财产继承习惯的现存形式,发挥的规范作用,与蒙古族家庭财产分配关系,以及这种习惯与我国现在继承制度衔等作一番论述,以期人们能了解这种习惯.

一、幼子继承习惯现在存在形式

在历史发展中形成的幼子继承习惯,虽然其存在的基础已经消失,但是作为一种规制蒙古族社会的力量,还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笔者在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阿日昆都楞镇{2}调查时发现,虽然现在的蒙古族人没有完全按照幼子继承的习惯继承财产,但还是可以看到很多这种习惯的痕迹.这种继承形式与家庭财产分配有着很大的联系,甚至可以说分配财产等于继承财产.财产分配是一种财产的纵向分配,一般体现为同一辈分的人共同的分割家庭的财产.在蒙古族社区,财产分配方式体现了浓厚的民族特色.笔者在调查中,通过聊天的形式了解现在蒙古族人财产分配的习惯以及继承先人财产的习惯,发现在阿日昆都楞镇蒙古族有四种分配形式,与财产继承有着很大的关联.虽然与传统的继承方式有区别,但可以发现这些是传统幼子继承习惯随着社会的发展,随着人口和生活水平的变化而产生的新的变化.

(一)集中分配财产

所谓的集中分配财产是指父母健在的时候,长兄结婚后不会马上分财产,而是继续和父母生活在一起,等到最年幼的儿子成家后再集中分财产.笔者发现,这种财产分割方法是为公平起见的.在传统的习惯中,蒙古族人习惯在儿子成家后分配一部分财产,作为儿子独立门户的基础.但是这种分配方式在集体生活时候不适合蒙古族生产生活条件.当集体生产体制刚结束,大队解散,土地使用权刚刚分配到各户,集体财产也是刚刚分配到各户,各家各户的财产较少,不能分家,也不适合分家.后来等到几年以后由于财产增加,集中在一起不利于生产,尤其已经成家的子女可能不会帮助父母亲干活,由此导致了分家决定的发生.因此在集体生产结束后,集中分配财产成为了一种新习惯.

这种分家可以说是提前继承父母的财产,但不是平均分给各个子女,而是主要照顾儿子.但儿子也不是平均分配,而是根据个人的情况分配,比如在笔者调查的一个家族中,第二个儿子在学校当老师,有固定的工资,分得的牛羊会少,但因为工作原因,他的牛羊会由父母和弟弟帮忙照顾.最后,父母亲会留下一部分财产,作为自己预留的财产{3}.父母亲最后选择和最小的儿子生活在一起,因为这样可以帮助他成家立业.当然这时侍养父母亲的任务就落在了最小的儿子身上,而他也会欣然接受,因为父母亲百年之后,他们的财产自己是可以理所当然的继承的,因此可以说这是一个幼子继承习惯的一个变化形式.

汉族也存在集中分配财产的习惯,而且不排除它影响了蒙古族社区这种财产分配方式.但是任何习惯的形成都是因为在生活中,接受它的人们感觉到这种习惯可以调整社会生活,可以降低生活成本,而且行之有效.这种习惯才会逐渐被人们认可和遵守.因此在民族之间的交流日益频繁的今天,即使有影响,也包含在蒙古族社区人们对这种习惯的自愿选择的过程中.而且这中集中分配财产的形式体现着浓厚的自身特色,既融合了幼子继承财产的习惯的特点.因此这就是传统继承习惯的一个变化,是一种可以调整蒙古族社区的新的继承习惯.

(二)结婚分配财产

这是传统分配财产方式的继续,笔者在调查过程发现,这种分配方式很普遍.表现为长子结婚后,其父母及其他长辈就给了他一部分“乌木其”{4},让他自己独立成家.这种分配财产习惯,表明儿子独立的那一刻,在财产上已经完全与父母亲没有了联系.这种分配方式的最终的结果就是,最年幼的儿子一般会最后结婚,父母就不再分家,会和他生活在一起,这个时候,继承家族的“灶火”就成了最小儿子的必须担当的责任,这也是幼子继承的最典型的体现.

当女儿结婚的时候,父母亲也会分出一部分财产给女儿作为嫁妆.但是在蒙古族社区中,女儿的嫁妆完全不能和其他的儿子相比,其性质也完全不一样.嫁妆体现为一种对女儿的馈赠,也是对亲家人的尊重,是家庭富裕的表现.嫁妆越多时,表明娘家对闺女的宠爱越多,婆家人对嫁过来的儿媳妇会越尊重.嫁妆虽然在名义上属于婆家的财产,但是婆家人没有资格动用这份财产.这份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于儿媳妇.儿子成家立业基础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虽然丈夫在家庭中占主导地位,但是对财产的处分一般都会和妻子共同商议.

因此,这种分配方式就是一种传统分配财产习惯的延续,即使在男女日益平等的今天,作为儿子成家立业基础的财产还是作为女儿嫁妆的财产,都有着不同的含义,但都在饱含父母对子女的期望.

(三)双亲去世后分配财产

这是指在父亲或者父母百年之后,兄弟之间分家的形式{5},这就不再由父母做主,而是兄弟之间商量着分配财产,这种分家方式实际上是法定继承人{6}协商继承遗产的一种表现.在考察这种形式时就会发现,这种形式是以父亲去世为主要的原因的.如果母亲去世,父亲在世,一般是不会分家的,但父亲去世,母亲即使还在世,一般都会分家.此时母亲不会主张在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将丈夫去世时留下的财产全部作为遗产,让儿子们继承.在继承的时候,如果有人要赡养母亲,就会留下稍微多的财产,而一般赡养母亲的都是最年幼的儿子.其他分得财产的儿子就已经在财产上与母亲和其他兄弟断绝了关系.这种形式有个特殊情况就是,在父亲百年和父母百年之后,家族中还有没成家的儿子或年幼的儿子,这个时候,家族中的没有分家的、年长的儿子会照顾年幼的弟弟.即使在这个时候分家,也会在父亲的遗产中留下很大一部分财产,作为年幼弟弟的“乌木其”,直到他成家立业,兄长就会分出这部分财产给弟弟,这是一种责任的表现.

蒙古族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蒙古族财产继承习惯存在形式为关于对不知道怎么写蒙古族论文范文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蒙古族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的作为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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