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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键论文范文资料 与营改增后几个关键涉税问题处理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关键范文 科目:开题报告 2024-03-10

《营改增后几个关键涉税问题处理》:本文是一篇关于关键论文范文,可作为相关选题参考,和写作参考文献。

摘 要:国务院在最近几年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我国的营业税全部予以取消,彻底改为缴纳增值税.营改增以后,一些关键的涉税问题,关键的概念,需要尽快予以深刻理解,并给企业以正确的引导和培训学习.同时在理论和实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文章提出了一些很好的建议.

关键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涉税问题 处理研究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10-157-03

2016年3月23日,财税〔2016〕36号文件《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发布.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自此,我国的营业税全部予以取消,彻底改为缴纳增值税.

一、关于增值税立法层面的建议

关于增值税的现行规定,目前就有两份重要文件,一个是财税〔2016〕36号文,性质属于部门规章.还有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08年11月国务院通过,性质属于行政法规,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税收立法,是税法实施的前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税收立法和税法实施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众所周知,我国目前的税收立法过程中国家机关之间的制衡不足,行政机关在税收立法中具有事实上的主导地位.不仅大量的税收法律规范以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形式存在,同时在法律制定过程中,立法过程中,需要广泛听取民意,司法机关需对违宪进行监督审查,这是我国税收立法乃至整个立法程序存在的问题.目前,但是中国目前22部税法中,只有3个是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立法制定的,当然还有一部农业税已经取消了,就是农业税.另外有19部法律,都是非人大立法.我国的税法,如《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是以法律的形式立法.而原来的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都没有以法律的形式.特别是增值税,目前作为我国的第一大税种,作为三大流转税之首,对于国家财政收入和企业的税负,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笔者提出建议,增值税可以以法律的形式,将前面的两个重要规定合并为一部统一的法律,名称就叫《增值税法》.当然,前后的规定要一致,某些具体的规定需要作出适当的一致性调整.这不仅对于法律的权威性,也对于税法的实际执行,依法纳税、合法纳税、宣传税法,都有着不同寻常的重要意义.

二、增值税的几个关键概念,营改增以后的变化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混业和兼营,视同销售,进项税不得抵扣,实际参照原来增值税条例的做法.营改增以后,即彻底取消了营业税,有些概念也出现了相应的变化.

1.混合销售.其定义为: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特殊混合销售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又称为“特殊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以上混合销售的规定,可以简称为:“增人纳增、营人纳营,特混参照兼营”,就是说增值税纳税人合并起来只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纳税人合并起来只缴纳营业税;特殊的混合销售,要务必分开计算,增值税部分缴纳增值税,营业税部分缴纳营业税.

案例一:谋软件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软件100万,同事收取客户培训费2万元.这属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合并起来(102万)元只缴纳增值税.

案例二:某酒店,客户住宿一晚上的住宿费480元,消费房间的方便面两盒20元,合并起来(500元)只缴纳营业税.

案例三:一家大型钢构企业,销售自产钢构2000万,给客户提供安装收取100万.这个原来属于特殊的混合销售,需要分开计算,钢构2000万缴纳增值税,安装业务属于建筑业务,缴纳营业税.

营改增以后,由于都改为缴纳增值税了,出现新的变化.第一个案例,是按照17%缴纳增值税.第二个案例,按照总额500元,合并起来按照生活类服务业缴纳增值税.重点是第三个案例,新税法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目前主要观点有三种:第一种观点,就按照一般的混合销售的做法,是合并起来按照17%缴纳增值税,即原来增值税的做法“增人纳增”;第二种观点,按照企业主营业务的重要性来计算,主营业务如果是17%的业务,就合并起来按照17%来缴纳增值税,主营业务是建筑业的,就合并起来按照11%来缴纳增值税,即原来的做法“增人纳增,营人纳营”.第三种观点,是参照原来特殊混合销售的做法,分开计算,分开缴纳增值税,即生产部分按照17%缴纳增值税,建筑部分按照11%来缴纳增值税.笔者认为,营改增的出发点,是为了统一税法,同时要适当减税,因此对于特殊的混合销售,应该参照原来的做法,即分开计算,分开 ,分开缴纳增值税,即2000万的钢构按照17%的税率,安装业务100万按照建筑业11%的税率.

2.混业和兼营.混业,即混业经营,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兼营,可以分为增值税为主的兼营和营业税为主的兼营.增值税为主的兼营,是指增值税纳税人在销 的应税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并且这两项经营活动间并无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比如,银泰百货一到六楼是商场,七楼是餐饮.营业税为主的兼营是指,营业税的纳税人,在兼营营业税业务的同时,兼营增值税的业务.比如宾馆,在一楼大厅开一家小卖部.

关键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营改增后几个关键涉税问题处理为适合关键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相关本科毕业论文,相关直播生活 关键 离婚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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