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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信论文范文资料 与征信市场中存在问题其应对措施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征信范文 科目:专科论文 2024-02-28

《征信市场中存在问题其应对措施》:这是一篇与征信论文范文相关的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资料,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参考。

摘要:征信市场发展对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济金融和谐稳定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中国征信市场从信贷征信开始发展,初步形成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主导、社会征信机构为辅的多元化市场格局.由于法律制度、行业标准、监管体系等各方面因素制约造成征信市场发展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如征信标准化建设相对滞后、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资源整合与共享机制不完善、信息安全和信息主体权益保护面临挑战等.本文从征信市场发展现状出发,分析征信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以促进征信市场健康有效发展.

关键词:征信市场;征信标准;互联网金融;信息主体权益保护

中图分类号:F830.5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6)02-0085-04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6.02.19

一、征信市场发展现状

(一)征信市场多元化发展

征信市场是指服务于经济和金融、促进信息共享与公开、推动信息使用和对外服务的主体和场所,主要包含信用信息主体及提供者、征信机构、征信服务对象等[1].我国征信活动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起步,经过20多年发展,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企业征信量已进入世界前列,个人征信量为世界之首,初步形成了以市场为导向、各类征信机构互为补充的分层次、全方位的征信市场格局.既有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也有各类社会征信机构;既有为金融领域提供服务的征信机构,又有为生活领域服务的征信机构;既有平台型征信机构,又有深入到产业领域的征信机构.中国征信从信贷征信开始发展,主要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及各类社会征信机构.

(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不断健全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和管理,主要采集接入金融机构的信贷信息和非银信息等.目前,该数据库已经成为我国的一项重要金融基础设施,截至2015年11月末,该数据库已经采集了8.8亿自然人和2113万户企业的信用信息,收录的自然人信息数量居世界各征信机构之首.该数据库不断健全并得到广泛应用,其提供的信用产品被各金融机构广泛应用到信用风险评估、授信审查、贷后管理中,并且渗透到招聘、面试等经济社会多个方面.

(三)互联网征信平台初具规模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推进了征信行业发展.互联网征信平台初具规模,主要有三类:一是电商企业,以阿里巴巴、京东、苏宁为代表,利用电商平台沉淀的海量的商户和个人交易数据,能对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做出即时、快捷的评估,考量借贷风险,或自己开展小贷业务,或与银行合作开发信贷产品;二是P2P平台,如拍拍贷、人人贷、信而富,根据贷款申请人互联网上的大量信息碎片为基础进行自动打分,组成一个网状的决策机制,借助评估判断客户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采取相应的授信业务;三是专业征信机构,如安融惠众、上海资信、深圳鹏元,针对网贷平台风险防控需求构建风控模型、贷前信息采集的品种,并提供借款人黑名单共享[2].

二、征信市场发展中存在问题

(一)征信标准化建设相对滞后

我国的征信标准化建设已经起步,但随着经济及金融的进一步发展,社会对信用信息平台的需求愈加迫切,征信标准化建设仍然比较滞后.一是缺乏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标准、执业规范及信用评价结果的表达标准,各机构和各行业的信用评价标准自成体系,核心指标和权重指数不一致,导致评估结果相差较大、可比性不强,缺乏市场公信力和影响力.二是征信业标准体系还不完善,数量少、覆盖面窄,不能满足征信市场发展的需要.如征信服务标准、信用报告格式规范、接口交换标准等标准的缺乏,制约了征信机构进一步利用技术手段提升信用信息采集和使用效率,尤其是互联网征信行业的服务发展也受到限制.

(二)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资源整合与共享机制不完善

与传统银行业相比,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问题尤为突出.一是征信数据比较独立,各市场主体不能实现共享.P2P平台、电商企业和专业征信机构之间相互割裂,各市场主体也缺乏统一的数据标准,资源相互共享不能实现,再加上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何使用共享信用信息,极大地阻碍征信资源的整合,在短期内通过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库实现互联网金融数据共享的条件还未成熟.二是各征信机构整合征信资源的意愿并不强烈.如互联网金融企业间的数据库由于涉及企业的核心竞争力,P2P平台及电商企业等都不愿意把手中掌握的客户信息泄漏给竞争对手,在未建立起利益激励机制的状况下,基本不愿意共享,而征信对象也不愿其征信信息被用于其他商业目的.

(三)信息安全和信息主体权益保护面临挑战

随着企业和个人信息越来越被全方位的采集,给企业和个人的隐私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一是信息安全隐患突出.由于我国征信业发展比较晚,很多征信机构并不具有相对核心技术,所以将一些重要信息的安全核心技术外包给其他公司.这其中可能存在数据被外包公司人员非法使用的隐患,特别是互联网征信业对网络和技术的依赖度相对更大,一旦信用信息被非法滥用,将面临更大更严重的破坏性和扩散性风险隐患.二是信息主体权益保护面临挑战.虽然《征信业管理条例》的出台改善了征信行业无法可依的局面,但仍然缺乏一系列与之配套的具体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不完善和监督管理手段缺乏,使得征信机构在开展征信业务的过程中步履维艰.尤其是在大数据与互联网时代,一些新兴征信业务活动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信用信息采集、加工、披露等关键环节上无法可依.法律保障不足使得征信机构在保护隐私、产品研发之间面临选择,当企业或个人的隐私受到侵害时并没有有效的司法救济途径,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保护面临较大挑战,影响了征信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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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征信市场中存在问题其应对措施为关于征信方面的论文题目、论文提纲、个人征信网上查询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参考文献的相关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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