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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践教学论文范文资料 与论地方本科院校法学实践教学课程设计和实施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实践教学范文 科目:毕业论文 2024-03-18

《论地方本科院校法学实践教学课程设计和实施》:本论文主要论述了实践教学论文范文相关的参考文献,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参考作用。

【摘 要】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实践教学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对于地方本科院校而言,要开展好法学实践教学,除了思想上重视、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以外,法学实践教学课程体系设计和教学内容的安排是实践教学能够取得实际效果的重要保障.只有设计出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法学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课程内容才能真正实现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关键词】法学实践教学;课程体系;课程内容

美国联邦法院大法官霍姆斯曾经说过:“法律的生命始终不是逻辑,而是经验.”意即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如何能够做到法律的正确实施呢?这就涉及到司法者和执法者的法律应用能力问题.法律应用能力的培养这一重任毫无疑问就落在了高等院校的法学教育上.那么当前我国法学高等教育的状况如何呢?那就是大多数法科毕业生都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而法律应用能力和法律职业技能较差.在全面推行依法治国方略的大环境下,我国急需大量的法律人才,并不是数量不够而是满足社会需求的人才数量不够.对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应用能力和法律职业技能的培养关系到我国法治建设的成败,所以教育部在2011年明确提出法学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是:“要适应多样化法律职业要求,坚持厚基础、宽口径,强化学生法律职业*教育、强化学生法律实务技能培养,提高学生运用法学和其他学科知识方法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促进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要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必须按照法学高等教育的规律来扎实开展法学实践教学,体现出法学实践教学的实效性,培养出具有较好的法律应用能力和法律技能的人才,以服务于我国的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和法治政府的建设以及经济社会的全面和持续发展.

通过对湖南省地方本科院校法学实践教学的调研,大多数法学院系的实践教学基地和硬件设施的建设基本都能满足实践教学的需求,如都建立了模拟法庭以及一定数量的校外实习基地.但只有较好的硬件设施还不足以开展好法学实践教学,还必须设计出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和明确具体的实践教学内容.“只有两条腿走路”才能确保实践教学取得实效.就湖南省地方本科院校而言,大多数法学院系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及内容的设计缺乏体系性、层次性和逻辑性.主要表现如下:1.形式单一、内容陈旧的庭审观摩、模拟法庭、法制宣传、法律咨询这些实践课程都有,但大多没起到什么实效.大多数院系没有开设法律诊所、法律援助及律师事务所实习课程.2.课程内容的安排基本都是照搬照抄,没有根据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修订引入新的教学内容,没有体现时效性.3.课程的设计缺乏层次性和逻辑性,有些院系在大一、大二上学期就开设模拟法庭和司法实习,由于学生没有系统掌握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基本理论知识而最终效果不佳.针对当前的实际情况,确实有必要针对地方本科院校的法学实践教学制定一套规范、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和明确具体的教学内容.科学、合理的法学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是开展好法学实践教学的前提和基础,就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的设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培养方案中突出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增加实践教学的课时数

要设计出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和明确具体的教学内容,必须要有一定数量的实践教学时数做保证.地方本科院校应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法学实践环节累计学分(学时)不少于总数的15%的要求增加实践教学的课时数,再也不能墨守成规、循规蹈矩,必须有破有立,改变传统“填鸭式”的教学模式,缩减理论教学课时数,增加实践教学课时数.邵阳学院政法系法学专业通过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的开展,实践教学课时数已经达到了教育部要求.在培养方案中突出实践教学的地位的具体措施有:1.可以通过丰富实践教学的形式增加实践教学的总课时数,比如法律诊所、法律援助和律师实习等.2.在保持法学专业培养方案的总学时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考虑缩减理论课学时,增加实践教学时数.对于应用型本科法学教学而言,有些基于“研究型”教育的专业课程可以不开设.另外除教育部规定的基础课外,一些和应用型人才培养无关的理论课程没必要开设.3.对于一些必须开设的专业课程可以减少理论课时、增加实践教学课时.譬如诉讼法课程和法律文书写作,其实践性和体验性较强,在相当部分的章节中如果采用实践教学将取得更加良好的效果,比如证据和审理部分,完全可以通过让真实的法庭进校园的庭审观摩来完成.如此一来,实践教学的总课时数完全能达到教育部的要求.学时数的问题解决了,并不意味着就能开展好实践教学了,实践教学课程的规划、课程内容的设计和安排以及后续的实践教学的实施也是开展好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

二、优化法学实践教学课程,设计出一个由浅入深、由低到高的多层次的课程体系

开展法学实践教学应设计出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鼓励教师根据法律职业实际需要,以提高法律职业能力为导向开设实践课程.法学实践教学的意义在于通过实践教学完成法律技能的训练、提高法律应用能力和法律职业技能,具体包括:案情分析和认定、把握案件的本质和关键点的技能训练,证据收集、分析、辨别及质证的技能训练,辩论和谈判技能训练,诉状写作、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的起草、各种报告的撰写技能训练;和当事人、法官、检察官、 及政府官员相处或沟通的技能训练等.为实现“适应多样化法律职业要求”的人才培养目标,我们应当立足厚基础、宽口径,设计出能满足多样化法律职业人才需要的各类课程,“菜单”式提供以备学生根据自身的规划选择.

具体而言,我们可以根据理论课程安排的循序渐进性将法学实践课程设计为一个由浅入深、由低到高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主要包括观摩型、实践型、模拟型、参和型和研究型等不同类型课程.观摩型课程是学生以旁观者的身份置于现实场景之中,让学生直接观察实际的法律实践活动,增强学生对法律实践活动的感性认识,提高学生对知识的汲取能力,加深对课堂教学获得的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认识,譬如庭审观摩、仲裁观摩、 观摩等,很多知名法学院通过和法院的协调,让庭审现场进法学院的实践模式是值得地方本科院校的法学院系学习的,实践型课程是指通过讲授或学习,能够使学生系统地掌握有关法律实践知识的课程,包括法律文书写作、法制宣传、法律谈判、辩论技巧等;模拟型课程的特征则在于学生通过模拟各类司法实务活动获得对法律实践的完整认识,譬如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模拟谈判、证据试验、疑案辩论、刑事侦查和物证技术试验等;参和型的课程包括司法实习(有些称专业实习或毕业实习)、法律诊所、司法见习、社会调查、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设置此类课程是让学生独立面对实际的法律问题,让其和真实的当事人和机构交往,并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来解决当事人的实际法律问题;研究型课程主要有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及法律实务和判例研习等,其目的就在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以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实践教学论文参考资料:

科学教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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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论地方本科院校法学实践教学课程设计和实施为关于实践教学方面的论文题目、论文提纲、实践教学内容怎么写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参考文献的相关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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