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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约因素论文范文资料 与互联网金融现状、制约因素建议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制约因素范文 科目:发表论文 2024-04-10

《互联网金融现状、制约因素建议》:这是一篇与制约因素论文范文相关的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资料,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参考。

摘要:伴随着全球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我国互联网金融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壮大过程,目前已成长为在全球具有重要影响力,并能与传统金融协调共生的极为重要的金融业有生力量.同时,国内互联网金融可持续健康发展面临法律体系滞后、技术保障不足、信用体系“短板”和监管体系“真空”等制约因素,本文对此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随着全球网络经济的迅速发展,互联网金融、网上购物消费、网络银行等电子商务的发展如雨后春笋.对于在全球网络市场发展最快的中国来说,我国互联网金融既拥有全球最巨大的市场,又面对最严峻的挑战.作为信息网络技术与现代金融相结合的产物,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对我国现行的金融组织体系形成强烈的冲击,不同金融机构的差别分工将日趋淡化,混业经营将成为一种必然发展方向,金融监管体系也将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建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新战略,是摆在我国金融业界的新问题.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一)政府主导下互联网金融公共基础设施发展迅速.一是建成了初具规模的金融数据通信网的基本框架.互联网金融的最大特点就是EDI(电子数据交换)技术的广泛应用.中国人民银行从1989年筹建金融卫星通信网到1991年投入运行至今,已覆盖全国所有地市和大部分经济发达县,成为我国最大的卫星数据通信网.1996年,由金融机构和中国电信共同组建中元金融数据通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启动建设中国金融数据地面通信骨干网.这两个骨干网的建成,为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传统业务处理的电子化改造.基于金融骨干网,国内金融机构开发了一系列的应用软件和应用系统,已初步实现了金融传统业务处理电子化.在金融卫星通信网上运行的全国电子联行系统、金融信息系统、金税信息系统和中国证券交易系统等,扩大和加强了金融机构间电子支付系统和金融数据传输,实现了城市范围乃至全国范围的金融业务处理,方便了客户,提高了金融机构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增加了金融交易的安全可靠性.

三是新型金融服务项目的开展.1993年,国家陆续启动“四金”计划,即“金桥”(国家公用经济信息通信网)、“金卡”(电子货币)、“金关”(国家对外经济贸易信息网)、“金税”(增值税专用*计算机稽核系统)工程.在此基础上,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指导金融机构建立了遍布全国各地的金融信息传输系统,如ATM系统、EFT/POS系统、家庭银行系统、企业银行系统、自动清算系统和各种汇款系统、网络证券交易系统、网络保险交易系统,为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公共基础.

(二)市场主导下的互联网金融市场形态和业务规模蓬勃发展.一是互联网金融形态多样.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呈现出第三方支付、P2P网络贷款、非P2P的网络小额贷款、众筹融资、金融机构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基于互联网的基金销售6种模式.第三方支付分别有以阿里巴巴支付宝、财付通和快钱为代表的3个品牌.P2P网络贷款,即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资金借贷方的匹配,借款人可通过网站平台寻找出借人,通过平台和其他贷款人一起分担一笔借款额度来分散风险,目前存在分别以宜信、拍拍贷、翼龙贷为代表的债权转让模式、纯线上模式和连锁加盟模式等3种亚模式.众筹融资模式,是指项目发起人因为资金问题遇到瓶颈,可通过一定的互联网平台,由项目发起人发起项目,由公众参与项目,公众个人或群体决定对项目进行投资.金融机构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即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改变原来的金融服务模式,有线上银行、线上保险、线上证券和线上理财等多种模式.基于互联网的基金销售,即利用互联网进行金融产品的销售及为此提供第三方服务的平台,现有的互联网金融门户主要涵盖了P2P信贷、投资理财及保险等领域,聚拢了分门别类的金融产品.

二是交易规模呈“井喷式”增长.从我国2007年出现首家网络贷款公司以来有短短六年多时间内,互联网金融已进入传统银行业的个人金融、公司金融、综合经营、跨境服务等多个服务领域,交易规模也呈“井喷式”增长.如在国际结算领域,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跨境结算已介入;国内结算和*管理,快钱已进入;国际汇兑,阿里巴巴已经实现了境外买家向境内卖家支付;中间业务,快钱等已介入基金和保险平台代销业务;在住房按揭、汽车按揭、信用卡、小额信用贷款等多个领域,都有互联网金融程度不同地介入情况.据中经信息统计,2012年,网络贷款公司已超过300家,交易额超过20亿元.2012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整体交易规模为8.1万亿元,同比增长27.9%,作为电子商务交易目前主要结算手段的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以及新兴的移动支付交易规模分别达到了3.7万亿元和1511亿元,而用途更为广泛的网银交易规模则达到了约900万亿元.另据易观智库统计,我国2013年互联网金融零售市场交易额就达到了7542亿元,同比增长47.3%;2013年二季度国内第三方支付市场移动支付交易规模达到1224亿,与一季度相比增长76.6%.

二、制约国内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因素分析

互联网金融在国内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其方便、快捷、低交易成本的特点得以充分体现,为弥补传统金融在资源配置中的不足发挥了显而易见的重要作用.然而,互联网金融本身完全依赖现代信息技术的特质、当前主要以传统金融体系为规范对象的法制环境、国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因素,使高风险始终伴随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甚至一度呈高发态势.如2011年9月,拥有10万会员的“哈哈贷”因资金问题关闭;2012年12月,“优易网”卷走60多位债权人2000万资金;2013年4月,P2P网贷企业“众贷网”和“城乡贷”两家网络平台相继倒闭.因此,在关注互联网金融积极效应的同时,还应分析制约国内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各种因素.

(一)法律体系滞后.从欧美经验看,其对互联网金融公司的治理没有设立专门机构进行监管,但相应的法律规则制度对此却有明确约束.例如Zopa,其注册必须获得英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反欺诈协会、信息委员会等机构的准入.同时各个互联网金融公司组建联合会制定P2P信贷的行业准则来完善整个行业的自律.在美国,证券交易协会要求该类公司按照证券业务进行注册,并由《消费者信用保护法》明确将互联网借贷纳入其民间借贷的范畴.而我国尚不存在专门针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管制度及法律规范,《巴塞尔协议III》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杠杆率等规定以及其他相关监管规则对互联网金融业的适用性较弱,一旦出现法律纠纷,交易双方的权利都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制约因素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互联网金融现状、制约因素建议为关于制约因素方面的论文题目、论文提纲、pmp制约因素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参考文献的相关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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