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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票论文范文资料 与机票限价令变相剥夺选择权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机票范文 科目:论文模板 2024-03-25

《机票限价令变相剥夺选择权》:本文关于机票论文范文,可以做为相关论文参考文献,与写作提纲思路参考。

机票 行业的一次大洗牌已然开启.2015年下半年,国航等相继宣布将机票 手续费率降低为零.这意味着机票 行业“零佣金时代”的到来.

机票 佣金逐步被蚕食始于2014年,自当年7月,国航等航空公司开始逐步调低 佣金,从3%降到2%、再到1%.而这一次则直接归零.

更为严峻的是, 销售的机票价格进一步被严格限制.2015年9月11日,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航)公布了一份《关于规范网络平台国际机票销售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在线旅游机票分销平台,例如携程、去哪儿、淘宝等,销售的客票价格必须按照国航相应舱位发布的价格展示;此外,对于网络平台上发布的价格低于国航官方*票价2%的 人,国航将按照其运价和国航官方*票价98%的差价的5倍收取违约金.简而言之,网上机票 商销售的国航机票价,最低不能低于国航官方*公布的价格九八折.除了业界对国航使用类似行政手段来强制规范票价的批评以外,由于国航的主导地位,《通知》有更加严重地削弱竞争的影响.

限价令是一种倒退

《通知》从合同法的角度并无不妥,因为航空公司和 商有合同关系,条款的设立和更改是双方利益博弈的结果,条款对哪一方有利,则是国航和 商相对议价能力的体现.显然国航有更大的话语权,那么 商的利润受损似乎只是商业上的损失.但是,深究其背后的经济后果则非这么简单.

在《通知》发布之前,国航等央企自2014年起就提出“提直降代”计划,要求提升直销比例,降低代销比例.国航计划2017年直销比例达到50%.航空公司向分销商支付的机票 费不菲,2014年仅国航就付出销售 以及系统使用费40亿元,代销转直销能大大节省航企营业成本.同时,航空公司通过提升直销比例,能掌握客户出行习惯、消费习惯等重要的大数据资源,培养旅客在官方*直销渠道订票的习惯,为以后发展后续增值服务提供了可能.

令人惊讶的是,国航——一家在伦敦、香港和上海证交所挂牌多年的上市企业,为了提高自己的直销比例,还依然采取计划经济时代的强制限制低价机票的策略.在国家大力深化改革及完善市场经济和法制的今天,限价令无异于是一种历史的倒退.国航作为国资委下属的央企,是否有权力发布类似行政命令的通知还有待商榷.航空公司官方*以外的在线旅游网站之所以能够生存壮大,正是因为顺应了市场经济规律,旅客可以自行比较价格、服务,大大提高了订票便捷度和出行体验.用行政手段管理价格,不仅难以起到实际的管控效果,也会阻碍市场竞争,使旅客难以享受到充分竞争下价廉物美的市场服务.《通知》所影响的范围远远超越国航和 商双方,而是会影响机票 行业和广大的消费者.

诚然,全球化带来外国航空公司的竞争,由于燃油所占成本比例大(航空燃油成本在亚洲航空公司的运营成本中占50%,高于全球30%左右的平均水平),中国空域的紧张导致飞机运营效率低下,中国航企的运营面临多种挑战.但是,用限制低价票来降低运营成本,治标不治本.国航真正应该做的是提高自己的软件服务水平,寻求更多创新性盈利手段.抓住国家“一带一路”的方针,在客运和货运的需求都大幅增长的机会下提升运力和改善服务.

涉嫌纵向、横向垄断

国航的《通知》要求 商的低票价必须大于或者等于国航直销票价的98%,意图削弱在线 商的吸引力,迫使消费者在官方*购票,打击了竞争环境,是《反垄断法》严令禁止的纵向限价行为.

纵向垄断协议是指在同一产业中处于不同经济阶段而有买卖关系的多家企业,如制造商和销售商、批发商和零售商,共谋达成的协议而实施的限制竞争的行为.纵向协议的典型体现有独家销售协议和独家购买协议,即在生产商所处的市场上存在多个竞争者的情形下,销售商也只能销售生产商一家的商品或者服务,或者说销售商只能从供应商一家购买用于转售的一类商品.

中国2008年实施的《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禁止经营者和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在2013年锐邦和强生公司的纵向限制转售价格案中,上海高院认为,相关市场(relevant market)的竞争不充分是认定涉案限制最低转售价格协议构成垄断协议的首要条件.国航在民航尤其是国内航段中的市场份额高是毋庸置疑的事实.

上海高院指出,构成纵向垄断协议不需要证明一个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而仅仅需要证明该经营者具有很强的市场地位.国航最大的优势在于其在中国市场含金量最高的地区北京占据了重要的市场份额,北京是公、商务旅客最为集中的地区,航线收益水平多年来为全国最高.2014年北京首都机场旅客吞吐量达到了8613万人次.根据国航年报信息显示,国航在首都机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了45%.2014年国航在首都机场运送的旅客就达3876万人次,占国航当年旅客运输总人数8300万人次的近一半.

国航作为一个具有很强市场地位的企业,无论是出于限制网上机票销售这个市场竞争,或者降低自身成本的动机而限制最低转售价格,由于其在财力、技术、信息等各方面占优,对下游控制能力较强,其限制最低转售价格的《通知》产生限制竞争效果的可能性将大大提高.

《通知》不仅仅是上游对下游的限制,涉嫌纵向垄断,而且还涉嫌横向垄断.中国《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禁止横向垄断协议的条文是这样表述的:“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第十四条:“禁止经营者在向其他经营者提供商品时,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或者设定其他排除、限制竞争的交易条件.”

由于国航有自己的直销渠道(官方*、电话、手机软件等),在售票环节和 商形成竞争关系,所以 商网站既是航空公司的销售 方,又是航空公司的竞争对手.既然是竞争关系,那么价格的设置就必须尊重市场规则,而不是强制命令.设置最低转售价格抹去了一站式机票旅游网站和国航官方*的差异化,剥夺了消费者自由选择的权利,也限制了 网站使用低价机票搭配创新产品的空间.

机票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机票限价令变相剥夺选择权为大学硕士与本科机票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优秀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关于免费教你怎么写飞机票网上订票官网方面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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