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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事论文范文资料 与企業投資經營系列談投資·財稅·人事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人事范文 科目:专科论文 2024-01-22

《企業投資經營系列談投資·財稅·人事》:本文关于人事论文范文,可以做为相关论文参考文献,与写作提纲思路参考。

[熱點評析]

商務部修改外商投資相關法規

2015年10月28日,商務部公佈2015第2號令《關於修改部分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決定》,並自公佈之日施行.

實際上,說商務部本次2號令的出台並非創新而只是消除積鬱並不為過. 《公司法》近幾年接二連三地修訂,大刀闊斧地取消了諸如最低註冊資金、出資期限、出資比例等限制性規定;但作為外商投資企業的主管部門,商務部在針對外商投資企業是否也應跟隨公司法的步伐上,反應相對遲緩很多.2014年6月商務部雖曾發佈《關於改進外資審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商資函[2014]314號),取消了對外商投資介業首次出資比例、貨幣出資比例和出資期限的限制以及對於最低註冊資本的要求,但由於該通知沒有列出存在該等限制或要求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具體條款,一些地方上的商務主管部門對政策的理解和把握不盡準確,在實踐中依然繼續執行已被取消的限制或要求,這樣既不符合法治精神,也給外商投資造成障礙.

正因如此,本次商務部關於外商投資相關法規的修改並未引起多大漣漪,只不過是對過去已經執行的事務進行了重申,但無論如何,還是有幾個亮點需重申如下:

1.外商投資性公司的最低註冊資本取消了3000萬(美元,下同)的要求.

也就是說,外商設立投資性公司,只要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即可:

(1)外國投資者資信良好,擁有舉辦投資性公司所必需的經濟實力,申請前一年該投資者的資產總額不低於4億元,且該投資者在中國大陸境內已設立了外商投資企業,其實際繳付的註冊資本的出資額超過1000萬元;

(2)外國投資者資信良好,擁有舉辦投資性公司所必需的經濟實力,該投資者在中國大陸境內已設立了10個以上外商投資企業,其實際繳付的註冊資本的出資額超過3000萬元.

2.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或合併分立時,不再以註冊資金全部繳清為前提.

3.部分行業出資取消了最低註冊資本要求,如外商投資融資租賃業、外商投資國際貨運*業、外商投資物流公司及商業保理公司等.

[新規解讀]

研發費稅前扣除新規:7種情形不適用

2015年11月2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聯合發佈《關於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對研發活動及研發費用歸集範圍、會計核算與管理、特別事項的處理、會計核算與管理、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行業、管理事項及征管要求等方面進行了明確.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1.研發活動及研發費用歸集範圍

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本年度實際發生額的50%,從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在稅前攤銷.研發費用的具體範圍包括:人員人工費用、直接投入費用、折舊費用、無形資產攤銷包括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新藥研製的臨床試驗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以及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費用.

2.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7種情形

企業產品(服務)的常規性升級;對某項科研成果的直接應用,如直接採用公開的新工藝、材料、裝置、產品、服務或知識等;企業在商品化後為顧客提供的技術支持活動;對現存產品、服務、技術、材料或工藝流程進行的重複或簡單改變;市場調查研究、效率調查或管理研究;作為工業(服務)流程環節或常規的品質控制、測試分析、維修維護;社會科學、藝術或人文學方面的研究.

3.特別事項的處理

企業委託外部機構或個人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託方研發費用並計算加計扣除,受託方不得再進行加計扣除.委託外部研究開發費用實際發生額應按照獨立交易原則確定.企業共同合作開發的專案,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實際承擔的研發費用分別計算加計扣除.企業集團根據生產經營和科技開發的實際情況,對技術要求高、投資數額大,需要集中研發的專案,其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可以按照權利和義務相一致、費用支出和收益分享相配比的原則,合理確定研發費用的分攤方法,在受益成員企業間進行分攤,由相關成員企業分別計算加計扣除.企業為獲得創新性、創意性、突破性的產品進行創意設計活動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可按照本通知規定進行稅前加計扣除.

4.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行業

煙草製造業、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娛樂業、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行業.

[勞動人事]

用人單位解除員工所依據的規章制度必須經過公示

[案例介紹]

李先生於2014年3月入職某電子公司,雙方簽訂了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合同中特別約定:如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公司有權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並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2015年1月,李先生接到公司的解雇通知,被告知因其上班時間經常上網聊天,根據公司規章制度,三次以上在上班時間上網聊天的視為嚴重違紀,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李先生宣稱其一直不知道公司有該規定,且公司亦從未公示過.公司則稱規章制度已向其公示但卻無法舉證.

[律師分析]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第四條之規定,通過程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並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第四款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本案中公司不能舉證證明規章制度已公示的,其依據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將不能得到支持.

[律師建議]

根據實踐經驗,公司的規章制度一般可採取如下方式進行公示:

1.公司網站公佈:

在公司網站或者內部局域網發佈;

2.電子郵件通知:

向員工發送電子郵件,通知員工閱讀規章制度並回復確認;

3.公告欄張貼:

在公司內部設置的公告張、白板上張貼供員工閱讀;

4.員工手冊發放:

將規章制度編印成冊,每個員工均發放一本並簽字確認;

5.規章制度培訓:

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可組織公司全體員工進行規章制度的培訓,並簽字確認;

6.規章制度考試:

分數不重要,重要的是考試的前提必須是閱讀並知曉了公司的規章制度,這才是要點.

7.新進員工簽署勞動合同的同時簽署其已閱讀公司規章制度的聲明.

人事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企業投資經營系列談投資·財稅·人事为关于对不知道怎么写人事论文范文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人事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的作为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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