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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性恋婚姻论文范文资料 与同性恋与同性恋婚姻的婚姻家庭法律认可探究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同性恋婚姻范文 科目:专科论文 2024-04-10

《同性恋与同性恋婚姻的婚姻家庭法律认可探究》:该文是关于同性恋婚姻论文范文,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相关论文资料参考。

摘 要 同性恋现象尽管由来已久,但受传统文化影响,社会对此多持不认可态度.现有的婚姻家庭法也未对同性恋及同性恋婚姻的法律地位作出规定,这个庞大的群体及其衍生的系列问题在法律上属于盲区.如何在法律层面认可该现象,法律该怎么规范同性婚姻,是我们当前面临的问题.

关键词 同性恋 婚姻 法律认可

作者简介:蔡慧琼,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2015级本科生.

中图分类号:D923.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4.229

同性恋作为亚文化现象,存在已久.但在我国这样一个重视家庭*的国度长期不为大众所认可.随着民众科学知识与社会知识的累积,社会学家的不断推进,该现象有好转趋势,人们慢慢尝试接受.然而同性恋者的社会地位并未因此改变,他们依旧承受着巨大的社会压力,不少同性恋者因此隐瞒自己同性恋者的真实身份,甚至迫于家庭压力,选择异性婚姻,由此造成大量不幸婚姻.2014年,根据科学研究院的平均统计,中国的同性恋人数可达7000万,其中*性恋者的人数在3000万以上,女同性恋者的人数在3500万左右.这一数据尚不够准确,真实同性恋者数量将在已公布数量之上.面对如此庞大的群体,我国现有的婚姻家庭法律体系仍未就此作出明确规定,同性恋婚姻的法律地位尚不明晰.为规范由此产生的有关问题,更好的保护同性恋者的婚姻家庭权利,引导社会形成正确认识,我们有必要在立法层面对同性恋婚姻作出规定.

一、 同性恋及同性恋婚姻

现在所指的“同性恋”(Homosexuality),词源可追述到19世纪的德国,一名医生于1869年正式提出,它是指一个人无论在*、心理、情感还是社交上的兴趣的主要对象均为同性别的人的性取向之一,其内涵实际属于性心理障碍范畴.同性恋现象自古有之,并非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人类早期社会对于同性恋现象采取的态度出乎现今大多数人的意料,他们采取包容认可态度,丝毫不带歧视色彩.例如古希腊社会作为一个崇尚性自由的社会,也存在同性恋现象,并且还有相关记载.如Kenneth James Dover在其著作《Greek Homosexuality》中便通过查阅大量文献详细描述了古希腊的同性恋现象.西方社会对同性恋现象态度的转变与宗教的发展密切相关.据有关资料表明,在基督教登上西方宗教舞台之后,受基督教教义影响,人们对同性恋态度大变,尤其在中世纪,同性恋者受到严重的迫害.根据基督教教义的内涵,同性恋行为是道德败坏的表现,其罪行严重程度与巫谋杀此类重罪相当,应被判处死刑.作为基督教经典的《圣经》中也不乏对同性恋现象的描写,“令人厌恶”、“邪恶”此类词汇都被用在同性恋者身上,不难理解,极度重视繁衍后代的基督教怎么能允许此种阻碍生育的现象存在.这样的态度持续了数个世纪,19世纪30年代,英国颁布施行有关同性恋者的法律,英国立法者以罪规制同性恋者之间的行为,将其与人和动物的性关系性质等同,由此可见法律的严厉程度.

历史上几例与名人有关的同性恋案件更是在社会上引起不小的波澜.19世纪,英国文豪王尔德因有同性恋倾向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并且社会全面禁止其作品的公开传播.相比之下面这位,王尔德还算是幸运的,只是两年牢狱之灾.在20世纪,还是在英国,著名数学家、逻辑学家图灵,这位被称为“计算机科学之父”、“人工智能之父”的杰出人士,在其同性恋者身份暴露以后,生活便蒙上了黑影.在牢狱和药物治疗之间,他选择了后者,之后被迫强制接受荷尔蒙治疗,不仅丧失了性功能还因此产生女性第二性征,给他的精神造成极大压力,1954年,他食用注射有氰化物的苹果自杀,享年41岁,英年早逝,不禁让人為之叹息,但他所经历的,我们怕是难以体会的.在同时期欧美的其他国家,大多采取与英国类似态度,对同性恋者苛以严刑.

在古代中国,社会不仅认可同性恋现象,在一定时期还属于上流社会的风尚.“龙阳”、“断袖”这类词形容的就是古代中国的同性恋现象,无论是历史典籍还是文学作品,都可窥见同性恋的踪迹.《左传·哀功十一年》中鲁昭公之子公叔务与其娈童汪锜;明代文人李渔创作的戏剧《怜香伴》中的曹语花和崔笺云;清初诗词大家陈维崧与优伶徐紫云的“深厚情谊”等《*梅》、《红楼梦》等文学著作也不乏对同性恋现象的描写.由此可见,社会对同性恋者的态度并非我们所想的从始至终的排斥、不接受,反之是以开放的姿态认可的,尽管未有律例明文记载.

同性恋婚姻,顾名思义就是同性别者之间成立的婚姻.这正是同性恋现象中需要婚姻家庭法调整的核心内容.一国法律是否认可同性婚姻的成立,其效力如何,同性恋婚姻隶属于哪个法律部门,受什么法律调整,其产生的法律后果如何都是等待我们回答的问题.在1997年刑法废除流氓罪之后,我国法律对同性恋问题的规定进入空白阶段,成为我们目前法律体系的盲点.若说同性恋问题在刑法上曾经存在过,那么在婚姻家庭法领域就是完全的新生事物.一览西方国家同性恋婚姻的发展,与其他部门法一样,他们对同性恋婚姻的立法也走在前沿.早在1989年,丹麦率先突破传统思想的桎梏,颁布《家庭伴侣法》,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允许同性伴侣进行登记的国家.该法相比于传统婚姻关系有其特殊性,即它以“家庭伴侣关系”取代“婚姻”这一传统说法.荷兰作为知名的在性自由问题走在世界前列的国家,自然有所行动.随着2001年《荷兰民法典》的生效,荷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法律认可同性婚姻的国家,这比丹麦的做法又有所进步,并且荷兰将同性婚姻与传统异性婚姻在待遇上等同,不做区分.2002年,挪威、瑞典、冰岛、德国、法国和瑞士认可同性结合登记注册.2003年,比利时成为继荷兰之后的世界上第二个承认同性婚姻合法的国家.此后,不断有国家和地区在法律上对同性婚姻作出规定,认可同性婚姻,从而确立和保护了同性恋者的各项婚姻家庭权益.截止目前,世界上共有28个主权国家承认同性婚姻合法化.

同性恋婚姻论文参考资料:

婚姻家庭法论文

结论:同性恋与同性恋婚姻的婚姻家庭法律认可探究为关于同性恋婚姻方面的的相关大学硕士和相关本科毕业论文以及相关同性恋婚姻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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