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筛选
分类筛选:

关于地热资源论文范文资料 与地热资源采矿权和土地权关系处理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地热资源范文 科目:毕业论文 2024-01-14

《地热资源采矿权和土地权关系处理》:关于免费地热资源论文范文在这里免费下载与阅读,为您的地热资源相关论文写作提供资料。

【摘 要】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科学技术进步和人们对地热资源认识的提高.出现了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的热潮.重庆、福州、天津、济南和厦门五市被国土资源部和中国矿业联合会授予“中国温泉之都”,中国温泉旅游产业进入了区域产业板块竞合发展时代.我国近年来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同时还存在—些问题:我国地热开发利用总量很少.还不到可利用量的千分之一:绝大多数地热开发利用水平很低,仍然处在自发、分散和粗放经营的阶段.甚至个别地方还存在着盲目开采的现象:资源利用单一,浪费严重;重开发轻保护.导致地面下沉和环境严重污染;采矿权和土地使用权脱节导致矛盾丛生,上述因素不利于地热資源开发利用的健康发展.阻碍了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进程.

【关键词】资源采矿权;土地使用权

地热资源是赋存于地下的自然资源,因此采矿活动不可避免地就要和土地发生密切的联系,根据《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矿产资源开采权和土地使用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分别由矿产资源法律规范和土地管理法律规范进行调整.《土地管理法》第四条中规定,工矿用地属于建设用地范畴.而采矿权人在实施开采矿产资源的作业时必须要使用土地资源,但因采矿权并不包括地表的使用权,故欲合法地使用土地就得取得以地表为客体的土地使用权,因此就出现了拥有土地使用权和拥有采矿权的权利主体不同的法律冲突.

一、地热资源采矿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冲突

地热资源采矿权人所需的土地使用权可被称作矿地使用权.它用勘探、开采矿产资源作业,其客体为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的地表.由于矿产资源的有限性及其产地的不可选择性,决定了矿业用地确实和一般工业用地有所不同.传统上,在各国的矿业立法中,矿地使用权优于其他形式的土地使用权.表现在

(一)通过矿业立法,赋予采矿权人在许可证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建筑必要设施和在周边土地通行、通路权.若采矿权人和原土地使用权者不能就补偿问题达成协议,采矿权人可以向法庭申请裁决,一量按法庭决定的数额将补偿费交给法庭后,无论原土地使用权人同意和否,即可开展工作.

(二)采矿权人不补偿由于矿业经营或因知道有矿存在而使土地增值的部分.对补偿数额有的有具体的规定或无具体的数额规定,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由法庭或政府部门决定.目前,我国《矿产资源法》对矿业用地尚未作为重要问题加以规定,《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原则作出使用土地按有关法律法规*.矿产资源的自然属性决定了矿业用地非同一般的工业用地,采矿权的取得也不以取得土地使用权为前提.取得采矿权后,使用土地和原土地使用者协商不成时,如何解决这一冲突?有学者认为,矿地使用有优先权.这是由于矿产资源的自然属性及稀缺有限性所决定.矿业生产经营所必须占用的土地位置,具有先定性,其位置是以矿藏所在的位置为转移,和任何个人的意志无关.并且绝大部分矿产资源是非再生性资源,数量有限,而且矿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具有特殊的重要地位,其作为人类生产和生活的重要物质源泉,经济发展不可能离开矿业活动.因此,只采矿权人不违背国土综合开发利用的原则,不违背法律规定,接通常的标准交付土地补偿费,原土地使用权人均不得拒绝采矿权人作为矿区用地的正当要求.也有人认为,采矿权和土地使用权是物权之间的一般关系,不存在谁的效力优先问题.如采矿权先成立并在有效期间,土地使用权不得在矿区或勘查区上产生,损害采矿权和矿地使用权,在此,贯彻不相容物权之间先成立者效力优先的规则.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先成立,采矿权后产生,矿区或工作区须占用存在国有土地优胜权的地表时,应如何协调它们之间的效力冲突?在一般情况下,由当事人双方解决.经协商同意终止国有土地使用权,改设矿区土地使用权,采矿权人赔偿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的损失.在港口、机场、国防工程设施圈定的区域,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附近一定距离以内的区域,铁路、重要公路两侧一定距离以内的区域,重要河流、堤坎两侧一定距离以内的区域等(矿产资源法第20条),采矿权和矿区土地使用权不得取代国有土地使用权,除非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同意.除上述区域以外,如果国计民生、国家战略决定,采矿权必须产生,矿区或工作区必须占用存在国家土地使用权的地表,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终止,矿区土地使用权取而代之,效力优先.

(三)处理好矿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关系是个十分重要的现实问题,而问题的产生在于计划经济时期,采矿权主体单一,大都可冠以“国家利益、公共利益”,通过无偿划拨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随着矿业制度的改革,采矿权主体呈现多样化,行使采矿权的目的可能是为了某单位或个人利益,故取得矿地使用权的方式必然呈复杂化.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取消了以往分级限额审批制度,改为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将土地片用总体规划、占用农用地、征地的审批权赋予了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实行两级管理.采矿权的审批管理部门为国务院、省市(地)、县人民政府的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实行四级管理.由于主体不一致而且取得采矿权并不以取得土地使用权为前提这一事实,就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取得了采矿权,不一定必然就能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复杂情况.

所以采矿需要使用土地的要按照建设用地的要求*审批手续.在取得采矿权后,必须还要依法通过公开招牌挂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建设用地的审批登记手续,取得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才能进行矿产资源开采.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据此规定,土地使用权人应该在有偿的条件下为采矿权人的活动提供便利.但在实践中,往往会由于利益的冲突造成很大的困难.例如作为厦门岛内唯一的温泉资源,钟宅温泉地热采矿权早于1989年由厦门辉宏达发展有限公司取得,但由于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其温泉项目迟迟未开发;直至2011年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凯悦温泉才真正得以开发运营.类似案例在各地大量存在,或造成地热资源的闲置浪费,或造成土地被侵占,地热资源采矿权和土地使用权的矛盾急需得到解决.

地热资源论文参考资料:

人力资源论文选题

人力资源管理毕业论文

中国人口资源和环境期刊

人力资源专业论文题目

人力资源会计论文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论文题目

结论:地热资源采矿权和土地权关系处理为关于对写作地热资源论文范文与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地热勘查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有帮助。

和你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