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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察机关论文范文资料 与检察机关适用审判为中心改革的策略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检察机关范文 科目:毕业论文 2024-02-12

《检察机关适用审判为中心改革的策略》:本论文为您写检察机关毕业论文范文和职称论文提供相关论文参考文献,可免费下载。

摘 要: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实质是审判的实质化,其核心在于“以庭审为中心”,审判环节应在司法中处于中心地位,要求刑事证明标准统一到定罪量刑的要求上来.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必然给检察工作带来执法理念、审前调节、公诉能力、侦诉关系等一系列的新变化与新挑战.

关键词:审判;诉讼制度;检察

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提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任务以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改革规划中均做出了相应安排,这些改革的规划,很快就会转变为具体的工作规则.公诉工作需要适应新常态,迎接新挑战,采取得力措施及早应对,尽快适应改革新要求,更好的履行职责.

一、严格把握证据标准,强化证据的全面审查工作

庭审的实质化要求据以定案的每一份证据必须经过举证、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的严格检验,对证据的质量和数量要求将是空前的.为此要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证明标准,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做到有罪则诉、疑罪则无,真正发挥庭前程序的过滤把关、筛选分流作用,把严防冤假错案作为坚决守住、不能突破的底线,防止案件“带病”起诉.

具体来说需要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一是严格把握证据标准,从证据来源、证据形式、取证程序等方面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全方位复核.二是重视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鉴定意见等技术性证据的作用,努力实现审查工作重心从以口供等言辞证据为中心转变到以客观性证据为核心上来.三是逐步弱化被告人口供在庭审中的作用,正确对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翻供.在现有诉讼规则下,被告人口供不可忽视,但对主要依靠言词证据定罪的案件,引导侦查部门尽可能多地去挖掘、补强客观证据、间接证据,同时细化、固定好言词证据,强化证据锁链.四是改善证据审查方式,逐步克服过分依赖卷宗的书面审查方式,更加注重办案的亲历性.尤其是在*故意杀人等命案过程中,公诉人员均要实地亲临案发现场,增强对侦查过程的感受,克服封闭式办案、书面审查的弊端.五是加大非法证据的审查和排除力度.及时补正瑕疵证据,发现和排除非法证据,确保提交法庭的每一个证据都经得起检验.对于在审查中发现存在非法证据、瑕疵证据无法补正,或者有合理理由翻供翻证而导致证据不足的案件,由公诉人提出非法证据调查、排除,对公诉人来讲,会带来较大阻力和压力,可以灵活使用“隐性排除”的方法,退回补充侦查、存疑不诉或者建议侦查机关撤回移送起诉做撤案处理.

二、强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作用

刑事诉讼程序始于立案侦查,侦查工作是公诉和审判工作的基础和关键.如果侦查环节发现、收集、固定证据出了重大问题,公诉、审判工作往往无力回天.近年来,检察、侦查机关为应对刑事诉讼法修改,不断完善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机制,力图实现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打牢案件证据体系,对此很多地方做了不少有益的尝试.但是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也存在不少问题.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可以要求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须的证据材料,证据不足的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认为可能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

三、完善繁简分流机制.提高速裁及简易程序案件的效率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改革,实现庭审的实质化,贯彻直接言词证据规则,无疑加大了公诉部门的工作量,公诉工作的压力增大.审判工作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完善繁简分流办案机制,提高速裁案件、简易程序案件的办案效率,成为公诉部门的有效选择.近年来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配合,建立了“相对集中移送、相对集中起诉、相对集中开庭”、专人出庭、代为出庭等简易程序案件*机制,适用简易审案件占提起公诉案件的60%以上,促进了轻微刑事案件的*.但是,简易程序案件的*也存在不少制约瓶颈,影响了办案效率.

在实践操作中,侦查主体多,发案随机,侦查机关无法集中移送,检察机关也就无法集中受理.在审判环节虽然也能够做到集中开庭,但很少能够当庭做出判决,且庭审后的宣判也常常超出审限.法院内部的办案规则采用行政管理审批模式,合议庭和独任制审判员没有一定的裁判权,一份判决先后需要合议庭合议、刑事审判庭审议、主管院长审核,部分还需提交审委会研究,层层审批把关,降低了简易审案件的效率.因此,建立繁简分流的案件管理机制,需要、检察、审判三家改革内部业务管理模式,协同推进.

四、推进建立新型控、辩、审工作机制

建立新型控辩审关系,需要厘清对控辩审三方关系存在的不合理认识.控诉、辩护和审判是现代刑事诉讼三造结构的基石.控辩双方实际上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对立的关系表现为双方的立场主张大多数情形下存在差异甚至截然相反.统一的关系表现在双方均有共同发现事实真相、准确适用法律、公正处理案件、维护法律威信的价值追求.认清控辩双方关系,在设计控辩对抗程序和实际办案时,就会做到不偏不倚,实现控辩双方程序权利的实质对等.因此,要尊重和保障辩护人的执业权利,着力构建新型律检关系.在审查案件中注意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充分保障辩护律师的权利,为保障辩护人的阅卷权、会见权等创造必要的工作环境或条件.

要充分发挥庭前会议的作用.庭前会议是修订后刑诉法增加的庭前程序,对于把握控辩争议焦点、避免控辩双方在庭审时搞证据“突袭”、保障庭审效率和质量等具有重要意义.新形势下,办案人员注意会前做好“功课”,有备而来,对需要提请会议解决的问题准备好意见,对辩方可能提出的问题,准备好应对之策;会中充分阐明检方对相关问题的意见,争取得到合议庭采纳;会后注意查漏补缺,充分利用会议中获取的各种信息,做好证据完善、程序安排、庭审预案等工作.

五、坚持“指控有据、辩论有力”标准.强化公诉人员出庭履职的各项能力和水平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出庭检察人员的能力素质要求是全方位的,但当务之急,是要调整工作重心,纠正重庭前审查、轻出庭履职的倾向,全面强化检察人员在法庭上的举证责任、证明责任和说服责任.

强化公诉人员当庭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举证、质证和辩论等各项工作能力,确保庭审指控效果.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架构下,对公诉人出庭履职的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公诉人员在出庭公诉过程中逐步把握主动,从容应对,当庭指控犯罪全面、准确、有力.在讯问环节,注意策略方法,对认罪态度较好的被告人进行开放式讯问,描绘犯罪整体框架,对认罪态度不好的被告人则采取封闭式发问,引导其作出肯定性回答;在举证环节,既全面展示证据,展示犯罪脉络;又注意详略得当、紧凑简洁,同时充分运用多媒体示证系统直观展示证据;在质证、辩论阶段,公诉人秉持“有理、有据、有力、有节”理念,针对被告人经常作出的企图混淆视听的无理辩解,则予以有力反驳;针对无端攻击及可能刺激被告人、辩护人的问题,冷静处置,有理有节;在对庭审活动的宏观把握上,公诉人不是平均用力,而是抓大放小,把讯问和举证质证、辩论等工作精力放在重点(被告)人和重点罪名上;对一些重大有影响的案件,则需要建立重大复杂敏感案件出庭工作后台参谋系统,组建后台支撑团队,利用信息化手段,实行庭上庭下、前台后台紧密衔接、协作配合,为公诉人出庭指控犯罪提供强有力的智囊支撑.

检察机关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检察机关适用审判为中心改革的策略为关于检察机关方面的论文题目、论文提纲、检察机关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参考文献的相关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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