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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破产法论文范文资料 与破产法中职工权益保护问题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破产法范文 科目:发表论文 2024-04-07

《破产法中职工权益保护问题》:本论文为免费优秀的关于破产法论文范文资料,可用于相关论文写作参考。

摘 要:保护破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以及如何优先保护职工权益是破产法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立法的重要价值取向.但在目前的破产司法实务中,由于破产法对职工权益保护的规定比较原则,再加上职工在企业破产程序中参和度低、信息接收滞后、在保护自身权益中处于弱势地位,因此造成了大量因企业破产而职工面临生存困境的案例,矛盾激化的甚至演化为集体 、聚众游行、冲击政府等恶性 件,给社会造成了一定不稳定因素.本文从现有破产法制度探讨相关职工权益保护,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希望能够使破产法在解决企业经济纠纷的同时,也最大限度的保护职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关键词:破产法;职工权益;权益保护

一、问题的提出

2010年底,陕西省某市一大型国企破产,因职工不满低价安置,特别是该企业的双职工家庭,多次和厂方协商无果最终导致千名职工 ,甚至发展成大规模暴力冲突,引起社会一片哗然.2013年9月,丹阳某厂因为破产后没有妥善处理好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问题,导致职工在厂门外聚众达数百人之多,最终导致暴力冲突,人员受伤.2015年2月,广州某外商独资企业贴出公告,宣布公司提前解散,终止数千名职工的劳动合同,引发职工强烈不满,导致数千名职工将厂房围堵,最后出动当地警力等这样的暴力群体事件在企业破产过程中时有发生,由此可见,职工权益保护在破产程序中的重要性毋庸置疑.

二、现有破产法中职工权益保护的内容

2007年,《企业破产法》正式颁布实施.破产法对职工权益给予了诸多特别关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立法和司法的公平和正义.

(一)破产法职工权益保护原则

破产法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破产案件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保护企业职工权益是贯穿于法院在审理破产案件程序的一项基本原则.

(二)破产申请时职工权益保护

债务人(破产企业)自行提出破产申请的,除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还需要提供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破产法第11条还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提交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如果债务人拒不提交或者提交不真实的,第127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

可见,不管是债务人自行申请破产、还是其他申请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破产法在立案受理前已经赋予人民法院对债务人职工安置等职工权益的监督保护.

(三)破产案件诉讼中职工权益保护

1.职工无需申报劳动债权

破产法第48条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从这条可以看出,立法把职工作为劳动债权人和其他债权人区分开来,不需和其他债权人一样需要按时、依法申报债权,也不需像其他债权人一样因未按期申报债权而丧失破产财产分配的权利.这是因为立法已经考虑到破产企业职工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对于破产程序相关信息接收滞后,如果也要求职工对劳动债权履行申报义务,很可能导致大部分职工因不懂申报、丧失依破产程序受偿的权利.而债务人对自身的经营管理、包括职工劳动债权情况当然一清二楚;破产管理人在接管债务人企业后,对企业所有经营管理情况负有尽职调查义务.所以把职工劳动债权的申报、核查义务由债务人、管理人来履行是合情合理并符合保护职工权益主要原则的.

2.职工依法参加债权人会议

破产法第59条规定,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同时第67条规定,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

债权人会议是由全体债权人组成、参加,代表债权人共同意见;债权人会议通过共同商讨、决定破产程序中的重大事项,以及对破产程序的监督,来维护所有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债权人会议决议必然会影响职工权益,如对企业破产财产的处分影响到职工债权的实现等.破产法明文规定职工可选举代表参加债权人会议以及债权人委员会,解决了职工接收破产信息、发表职工意愿的方式和途径问题,是对职工权益的一项重要保护举措.

(四)破产清算时职工权益保护

破产法第113条明确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优先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可见将劳动保险、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及经济补偿金都列入了劳动债权的范围,体现了对职工权益的全方位保护.

(五)重整程序中职工权益保护

破产法第82条,债权人会议讨论、表决重整计划草案时,将职工专门作为一个债权小组进行讨论、表决,使职工能充分的发表自己的意见,以实现对自己权益的保护.

三、司法实务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护的问题

(一)部门法之间冲突问题

由于职工权益也属于劳动纠纷,适用的法律不仅是《企业破产法》,还包括《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关系法律體系,且各部门法之间既存在交叉,也存在冲突,导致破产案件在处理职工权益过程中难度增大.由于《企业破产法》和《劳动合同法》对职工权益保护问题均有规定,但分属不同部门法,调整的法律关系和侧重点均不同,因而,导致职工权益保护相关法律适用混乱.主要体现为:

1.劳动关系解除的具体时间节点不明

破产法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破产法中职工权益保护问题为关于破产法方面的论文题目、论文提纲、最新破产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参考文献的相关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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