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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破产法论文范文资料 与破产法设置劣后债权问题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破产法范文 科目:文献综述 2024-02-20

《破产法设置劣后债权问题》:这篇破产法论文范文为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可用于相关写作参考。

摘 要:众所周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急剧提升,法律规定对日常行为规范的执行标准也越来越完整,严格维护着社会的正常秩序.由于我国国情的需要,破产法的诞生为人们的事物关系提供了极大便利,是维持社会安定,平稳和谐发展的重要法宝,但在实际应用中,破产法中的劣后债权仍有许多不够明确的地方,影响着法律法规的正常执行.故而,本文讲针对破产法中劣后债权的确定以及作用,展开详细的分析研究,为今后破产法的有效应用保驾护航.

关键词:破产法;劣后债权;问题设置

社会经济的平稳发展,需要法律法规的相互制约,破产法的出台能够更好的弥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快的不足,其中劣后债权的法律环境,更加制约了人们在合同履行中的不合法行为.通过破产法中劣后债权的研究,能够为经济市场的完善提供刺激作用,加强合法秩序的维护,保证合法者在合同进行中的权益保护,保障有效财产不受伤害,为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1 破产法中劣后债权条款的确定

破产法应用和不同的事件中,由于参和的合同双方对象不同,劣后债权的确立也大相庭径.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讲,破产法中劣后债权的设立,更有助于保护受害者一方的经济效益,通过劣后债权的确立,来缓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从而做出准确的处理.通俗来讲劣后债权指的是多于两者且有债务关系的对象,新合同的存在而产生制约,需要对某项法律义务负责或承担部分责任.劣后债权体现最明显的情况是,由于某些在无责任的增加,而使每个劣后债权人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增加,并且劣后债权人没有抵抗债务的能力,只能选择无条件服从,通过破产法要求的相关责任份额来承担责任.

1.劣后债权的明确分类

劣后债权的分类,可根据债务纠纷所产生的实际情况大约可分为两大类:一种是法律规定的劣后债权制度;另一种是债务合同对象之间相互约定的责任连带合同.两种责任连带主要的区别是,债务合同对象之间对债务处理的主观因素.法定劣后债权可以根据明确的法律要求来履行劣后债权义务,而约定劣后债权则是,在某一方向违反合同规定而做出越界行为时,就可以要求劣后债权人主动承担劣后债权义务,为自身的不合法行为接受相应处罚,以此来维护债权人正常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法律破产法的执行标准.这两项破产法的出现,都有效的制约了除合同规定之外的不法行为,明确的要求了破产法中劣后债权的相关规定.通过明确的劣后债权分类,以法律依据为基准,来提高合作双方的工作效率.

2.劣后债权的有效确立

劣后债权的有效确立,是破产法通过有效的法律强行执行途径,来起到对破产法约定双方的保护作用,在破产法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就可以明确的按照法律要求,来对劣后债权人进行相应的劣后债权处理.《破产法》中明确指出:“如若合同双方人员在确定合同关系后,并相继履行合同的相关规定,组织及法人代表,甚至相关劣后债权人,都具备按照合同关系使用权力和履行义务的责任.”不仅仅是《破产法》一项法律条款规定了劣后债权的相关义务,在其他法律条款中也有相关劣后债权陈述的确立,例如《合伙企业法》《公司权益法》等.多种法律法规都明确有效的规定了劣后债权,也明确了合伙人之间劣后债权性质的法律关系,即合伙人之间可按照破产法拥有共同经营的权益、享受利益分配的权利,但在此同时也有共同承担义务和风险的责任,确定了合作双方的平等地位.

2 劣后债权形成的条件及功能作用

1.劣后债权的形成条件

劣后债权的形成主要来源于破产法的约束,破产法是通过约束合同人双方到行为规范,以保证合同目的的正常进行来制定的,也就是说劣后债权主要是针对合同双方,是否能按照合同规定来承担义务所设定的.形成劣后债权的主要条件有俩个:(1)我国法律条款的硬性规定;(2)合作多方对自认和合作对象的有效约束.劣后债权是通过合同双方,所签定的相关法律条款而诞生的,依然受到有效法律的保护,也是在发生纠纷时,法律任务作出处理的主要依据之一,在正常情况下很难受到合作双方的注意.无论从狭义规范,还是广义规定来讲,劣后债权的形成条件,都必须经过当事人的深思孰虑,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条件作为基础,在此基础上权衡合同双方利益得失,根据相关的实际合作环境进行有效操作,在不能再违背法律条文的规定上,进行合作关系签订.

2、劣后债权的具体功能作用

劣后债权的主要作用是针对保护合作关系纠纷中的弱势群体,保证合作方弱势群体的权益不受侵害,从而来维持合作关系和社会经济市场的稳定,形成长期的合作法的行为规范,让人们都遵守劣后债权制度.劣后债权在破产法中具有非常高的法律地位,对社会经济地位的和谐发展,其中要性不言而喻.劣后债权所表现出的功能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障合法人的权益不受侵害

劣后债权制定的主要任务,就是在保证合同关系履行的过程中,合同多方的权益行使平等公正,在某一方作出违反合同关系的非法侵害时,能够给予及时的制止,以便赔偿受害一方的财产经济损失.在发生合同纠纷时,要理智处理相应劣后债权关系,此过程的进行,不是主观思想上的针对劣后债权人,而是根据破产法中的具体事项来履行权利,使用法律规范的针对性,保障债权人提出的相关合法事宜.债权人提出的相关赔偿要求,可以通过劣后债权中,所制定的多方合作者进行协商处理,促使旧合同债务关系的终结,和新债权合同的开始,确定新的债权人并进行利益保护,减少合作双方矛盾和冲突所带来的危害.

(2)规范合同双方的行为执行标准

通过破产法的生效,劣后债权制度能够合理的规范合同双方的行为执行标准.劣后债权制度的行使能够在相关管理中有所依照,督促工作人员更加积极的按照法律程序要求进行工作,分析合作者具体的任务分配关系,把每项合作劳动的关系,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员上,并进行详细的分析对比,按照你规定的法律条文,进行明确定合理任务分配.在出现问题时可做出及时的协商处理,避免纠纷的发生.通过合同履行准则的约束,可是合同双方的行为更加规范,在工作中所涉及到的劣后债权人,也会相应的提高法律意识,对自身职责的应用更加负责到位.破产法中劣后债权的应用,更能够确保相关活动的顺利开展,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工作发展效率.

(3)交易或诉讼的有效提升

破产法中劣后债权的实施,提高了合同双方维权的意识,能够合理的应用法律权益来保证自己的行使权利,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在传统合同制定过程中,交易或诉讼时效有待提高,且由于法律约束条件的不完善,很容易被违法人利用法律漏洞来和债权人进行交涉,导致债权人无法正常实现自我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而通过劣后债权的开展,是的合同双方的责任辨识度提高,在纠纷的解决过程中交易难度系数减弱,合同双方都能够明确自身的任务需求,以及相印的责任履行,从而减少了交易双方的合作冲突,包括在出现合作分歧时,能做出有效調整.使得交易合作双方的矛盾得以缓解,从而缩短了对合法权益维护的诉讼时间,实现以最快速度使合作多方经济正常运作的高效性,更有助于社会经济市场的稳定.

3 结束语

破产法中劣后债权关系的确立,更有利于维护社会经济市场的和谐发展.针对我国现有的经济发展速率,破产法中劣后债权关系的确定是非常有必要的,劣后债权在其中体现的功能非常巨大,对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秩序的控制有着非凡的意义,保证了人们合作过程中平等互利的交流地位,也能充分说明我国的法律体制完善.希望通过本文对破产法中连带关系的确立及作用开展的详细论述,为今后的劣后债权研究提供有力帮助.

参考文献

[1]王志玲.破产法中劣后债权的理论基础及实施策略[J].法律和管理,2015(33):132—133.

[2]陈坚.破产法中劣后债权确立的模式研究[J].法律法规研究,2016(06):39—41.

破产法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破产法设置劣后债权问题为关于本文可作为相关专业破产法论文写作研究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最新破产法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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