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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方财政论文范文资料 与地方财政绩效运行模式之辩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地方财政范文 科目:学术论文 2024-02-19

《地方财政绩效运行模式之辩》:该文是关于地方财政论文范文,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相关论文资料参考。

编者注:本文资料均来源于各地财政厅、局提供.考虑到东西部地方经济及财政理念发展差异,本文只单纯列举方法,并不针对具体某地区.所谓“分歧”,也并非指哪种方式较好,因各地方财政情况千差万别,政策的适用程度也各有不同.

当前地方财政绩效运行模式,从理念上分,主要分为两大类:由上而下模式,和由下而上模式;从和业务部门之间配合上分,主要分为自评式、部分他评式和全部它评式(未实行);从操作技术上分,主要分为和当前法学理论分歧类似的“框架式”以及“案例式”.

理念分歧:路径之分

纵观我国财政历史中的各项政策,以“由上而下”方式运行者占绝大多数.财政绩效工作亦然.“由上而下”方式,基本可以描述为由省级财政部门制订自身绩效工作流程,并在运行一段时间后,将此流程“基层化”,复制到市县级基层财政.然后再根据每个基层财政的不同情况,在大框架不变的前提下进行微调.

而“由下而上”的运行方式多出自东南沿海财政,也并非只在财政绩效工作中出现.这种方式为省级财政先提出主要政策理念,由省级和地方共同进行全方位试点,在试点一段时间后,根据不同行政层级、不同管理区域、不同地区设定不同的财政绩效工作方案.

可以说两种政策出台方式各有千秋,“由上而下”方式明显便于集中管理,这一点在本期河北财政绩效专题中就有极强的体现.而从客观上来说,“由下而上”的管理方式在基层财政和部门的接受度方面更为容易,但也容易出现“千人千面”,无法集中管理的弊端.

部门间配合:公允为上

对于财政绩效目标评价工作究竟应该采用自评价,还是“他评价”模式,各地财政一直有不同的看法,但一个相对统一的认识是,如果在预算前的绩效目标设定环节设定了完备的、可信的、可量化追踪的绩效目标,那么后期的评价工作是自评价和否并不重要.

但为什么直到现在评价模式依然是一个各执一词的问题?根本原因就在于绩效目标设定环节当前发展并不完备.在这种情况下,部门自评价有“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嫌疑,一些地区设定的由财政、审计部门、甚至人大这些政府部门来做评价者,又会被质疑其中有利益交换,而相对公平公正公开的第三方绩效目标评价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专家库资源不足产生的“伪黑箱评价”,以及现在广泛存在的“专家不专”问题,再比如直到现在依然没有一个完善可行的第三方评价回报标准的问题,对于地方财政来说,都是引入第三方绩效评价必然遇到的障碍.而即使绩效目标设定环节做到了完备,对于目标执行结果的评价,依然会是在较长时间内各地方财政磨合探讨的重要议题.

操作方式:各有千秋

和法学业界讨论多年的“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之间的争执相似,在财政绩效的操作方式上,一直也有类似的分歧:即是以“框架法”为主要操作方式,还是以“案例法”为主要操作方式.

财政绩效的“框架法”是尝试以完备的规范来限定部门的职责、活动、项目等等,在此框架之下,绩效工作得以有效运行.

而“案例法”则采用以既有案例判决为基础,逐步积累案例,以最终达到“凡案例皆有参照”的判例模式.这两种做法其实都无可厚非,主要问题在于:“框架法”是否可以制作出“完美框架”,而这在法律理念层面上是不存在的.那么这一框架能够完善到什么程度,就成为“框架法”有多完备的掣肘;而“案例法”有两项问题,其一在于积累完善的案例需要极长的预备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地方财政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相对于框架法的“一次性投入”要大得多,但在成型之后可能会有更强的地方适用性;其二在于由于我国地大物博,一个地区的案例可能在另一个地区并不适用,甚至同一地区的不同层级都不适用,那么需要收集的完备案例就会更多.

综上所述,财政绩效,是当前财税改革中的重头戏,同时也存在着相当多的可探讨点以及不确定性.而上升到立法和顶层设计层面,就可能需要更长远的打算和积累.

地方财政论文参考资料:

财政和金融论文

财政杂志社

结论:地方财政绩效运行模式之辩为适合不知如何写地方财政方面的相关专业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关于地方财政压力大的原因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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