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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居正论文范文资料 与明张居正与其对当今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张居正范文 科目:职称论文 2024-03-14

《明张居正与其对当今》:本论文可用于张居正论文范文参考下载,张居正相关论文写作参考研究。

摘 要明朝中后期陷入了巨大的政治危机中,外有鞑靼危胁政权,内有大批*污吏在其位不谋其职,在这样一个内忧外患的时代背景下,首辅大臣张居正毅然举起的“大旗”,严惩*,肃清政治,给岌岌可危的明朝带来了一丝希望和光明.总书记曾说过:“要全面认识祖国传统文化,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之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在张居正败的斗争中,我们可以寻得其对当今工作的重要借鉴意义.

关键词张居正 评析

一、张居正的时代背景

明朝中后期,江山逐渐衰败.皇帝大多昏庸无能,朝政一片颓势.许多朝廷官员不思进取,只想着为自己谋得利益,腐败现象极为严重.从皇帝到大臣,整个明朝政权的政治生态环境江河日下.面对岌岌可危的国家和政权,朝中也不乏志向远大的爱国者.张居正在当上内阁首辅之后,励精图治,制订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挽救了颓败的政权.下文将从腐败现象分析和机制失效的表现两个方面对张居正的背景进行介绍.

(一)从中央到地方的贪污腐败

1.皇帝带头贪污腐败.明朝中后期,皇帝昏庸无能,竟带头贪污国库银两.隆庆三年,隆庆帝诏令提取太仓银资三十万两,刘体乾、李春芳等多位朝中大臣以体恤百姓财政欠丰为由纷纷劝谏,隆庆帝不得不做出退让,但他还是下令提取十万两银两.刘体乾因未能按额解进隆庆帝所需银两而被剥夺半年薪俸.万历皇帝明神宗更是爱财如命,视金钱珠宝为命脉.万历经常要宫里的太监上交钱财.不仅如此,还命令太监出任矿监和盐监,在社会上到处搜刮钱财.

2.首辅大臣贪得无厌.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内阁首辅严嵩.《明史》将严嵩列为六大奸臣之一,他利用首辅的权力大肆贪污,通过卖官鬻爵、枉法、侵吞军饷等多种手段,获得了大量的钱财.严嵩父子权倾二十年,天下皆生怨恨.更有史料记载,严嵩的儿子严世藩极为狂妄,曾在家中大笑说:“朝廷无我富!”严嵩倒台后,被罚没家产,得金三十多万两,银二百多万两,其他珍宝玉器无数,甚至超过了皇室的珍藏.严嵩集团成为全国贪污腐败集团的核心.

3.京官、地方官大肆受贿、行贿.明朝制度规定,地方官每隔三年进京向汇报工作,并接受的考察.此时成为京官敛财的大好时机.地方官纷纷向京官行贿来保住自己的“乌纱帽”,因此有人将地方官进京朝觐称为“京官收租之时”.在当时,新官上任也要向京官行贿,可见便成了受贿的中心.不仅如此,地方官员也通过收受州县官吏贿赂、贪污钱粮等方式大肆敛财.可以说,在整个明朝官僚体系中贪污腐败成为常态.

(二)明朝中后期的反贪机制逐渐遭到破坏

朱元璋是明朝的开国皇帝.为了稳定政权,他建立了一系列的防贪、反贪机制,并且明初的后继者对他的这些机制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但自明中叶后,贪污受贿现象越来越严重,这些机制逐渐遭到破坏并最终失去了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制度的松弛.朱元璋为了防止腐败及惩治腐败,制定了严酷的法律,使当时的政治为之一清.明中叶以后,朱元璋的《大诰》因其用刑太重而退出了历史舞台.明朝中后期还兴起了纳银赎刑的制度.一个人犯了罪,只要向官吏缴足赎金就可以免于刑罚.相比于朱元璋的《大诰》来说,这种变相的花钱消灾制度的处罚力度过于薄弱,以至于贪腐之风愈演愈烈.

2.监察、考核机制的衰败.明初统治者为了防止腐败,建立了一套从中央到地方的监察机制.朱元璋在设置了御史台来监察百官的工作,并在洪武十五年设置了都察院.都察院承担了御史台的职权,直接对皇帝负责.明中叶后,皇帝昏庸无能,官吏贪腐成风,导致监察机制逐渐失去作用,最后处于瘫痪状态.

二、张居正的措施及成效

(一)奖惩并举、选贤任能

张居正主政后,决定严惩*.他提出:“其贪污显著者,严限追赃,押发各边,自行输纳,完日发遣发落,不但惩贪,亦可为实边之一助.”张居正还规定:对于贪污腐败者,省部级降、知府降六级、知县革职.此举一出,官员为了保住自己的职位,纷纷收敛自己的不良作风.再加上张居正强硬的执行态度以及得到了皇帝的支持,不论高官老臣,只要违反—律追究责任,给*污吏形成了震慑.张居正还大力提倡奖廉制度.在他的努力下,恢复了明初皇帝接见并奖励勤廉官员、惩罚与奖励并举的制度,这样既能对*形成震慑,又能激发廉政官员的进取心.张居正推行奖惩并举的制度,使各大官员形成“不敢腐”的意识.

明中叶以后,选拔官员只看出身和资历,这是造成官吏腐败的根源.他说:“良吏不专在甲科,甲科未必皆良吏.”因此他大力改革官吏制度和人才选拔制度.在这项政策实施后,大批贤能官吏得到重用.对待人才,张居正的态度是不拘一格,看重实绩.他还大胆提拔吏员出身的官吏,如杨果、赵蛟、黄清等.大批为官清廉且注重实效的官员得到重用,为朝廷的官员队伍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二)肃纪纲、行法度

張居正认为贪污腐败的根源在于“纪纲不肃,法度不行”,因此他在严厉打击贪污腐败的时候建立了一套有利于防贪惩贪的制度措施,并对财政制度进行了改革.笔者将其归结为张居正的“不能腐”的思想.

1.实行考成法.明中叶后,考课制度成为一个“空壳”制度.朝廷赏罚不明、流于形式,甚至考核的期限都被官员所遗忘.在这样的情况下,必然导致官吏玩忽职守,极易滋生腐败.张居正清醒地意识到不仅要提高效率,还要防止腐败.为此他创立了“立限考事,以事责人”的考成法.考成法的实行,使责任制度得以建立,它的出发点是考察具体事务实施的情况和效果,以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这种“月有考,岁有稽”的制度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并对防止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起了很大的作用.

2.整顿驿递制度.驿递是供处理公务的人中途换马、休息的地方.从中央到各县道上都设有驿站.明朝政府规定,官员到驿站休息的所有费用由当地百姓承担,许多*便抓住这个“机会”从中谋利.有的官员在驿站处铺张浪费,过着挥金如土的日子;有的官员带着大量家属、仆人到驿站消费等驿站成为官吏肆意勒索的地方,此类做法让当地百姓苦不堪言.张居正认识到这种局面的严重性,决心整顿驿递制度.他规定:官员非俸官差,不得使用驿站;州县不得借驿递来科敛百姓,若遇到官员勒索,可以向有关方面反映等通过这次整顿,大大减少了国家的开支、百姓的负担,更有效防止官吏的贪污勒索.

张居正论文参考资料:

居业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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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明张居正与其对当今为大学硕士与本科张居正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优秀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关于免费教你怎么写张居正方面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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