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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宋神宗论文范文资料 与论北宋神宗、哲宗时期内藏库短暂外朝化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北宋神宗范文 科目:职称论文 2024-03-13

《论北宋神宗、哲宗时期内藏库短暂外朝化》:本文关于北宋神宗论文范文,可以做为相关论文参考文献,与写作提纲思路参考。

[摘 要]内藏库原系直属于皇帝的财库,在北宋前期丝毫不受外朝宰相府、三司等的监管和干预.王安石变法时期的熙宁年间,内藏库吏人开始受“仓法”约束;元丰改制时太府寺的执掌较北宋前期明显增加,成为 重要的财务出纳机构,并主管京城各仓场库务的钱物出入、监察、审核,内藏库初步开始被纳入外廷太府寺的管辖;至哲宗元祜时,元丰改制关于内藏库成为太府寺下属财库的设想得以完全实现.元祜時期太府寺对内藏库的监管是全方位的,涉及内藏库的收入、支出、库存,在此基础上对内藏库的账目明细进行了监察、审计.至哲宗亲政,太府寺不再实质履行对内藏库的监察、审计,内藏库仅成为太府寺名义上的下属机构,再次成为外朝不得干预的直属于皇帝的财库.虽然神宗、哲宗时期内藏库的外朝化短暂而有限,但值得重视.以前笼统认为内藏库始终具有直属皇帝的独立性、特殊性的观点是不精确的.

[关键词】内藏库,元丰改制,太府寺,宋哲宗,外朝化

[中图分类号]K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57-6241(2017)02-0017-06

一、绪论

内藏库在两宋系直属于皇帝的财库,有“皇帝的小金库”之称,两宋大多数时间具有直属(皇帝)性、独立性、神秘性的特征.北宋前期,内藏库只许皇帝支配、监管,外廷不得过问.但神宗、哲宗朝,内藏库出现短暂外朝化问题.外朝化的集中表现即是自神宗熙宁年间的“内藏库法”对内藏库吏人的管理至哲宗元等于时期太府寺对内藏库的全面监管.

以前的研究者均注意到了内藏库的皇帝私人财库性质,但对内藏库的短暂外朝化则没有给予充分重视,对此认识不足、不清、甚至有误.李伟国在《论宋代内库的地位和作用》中对神宗、哲宗朝内藏库的被监管问题有所提及,且注意到了“元丰改制”的大背景:“元丰改制,以金部右曹主行内藏受纳宝货、支借、拘催之事,而奉宸、内藏库受纳又隶太府寺”,但并未展开论述.汪圣铎在《两宋财政史》第三编《宋朝财政的管理体系和设施》第四章《户部理财体制》第二节《户部财赋和朝廷财赋、内藏财赋的分立》中较多的注意到了神宗、哲宗朝太府寺监管内藏库问题,他指出:“清点内藏财赋,这是有宋以来第一次等乃是一时权宜之法.至绍圣初,内藏财赋受金部、太府寺管辖或检察的规定更被废除,故大臣有‘论内藏库不隶户部太府寺’的奏疏.”但也未详细论述.董春林、雷炳炎在《内外兼济和财权迁移——宋代内藏库考论》中认为:“宋神宗时,内藏管理逐渐外朝化,这是因为英宗以降内藏库亏空,神宗不得已才采取这样的弥补政策”,但并未深入分析,尤其对哲宗朝内藏库的外朝化未加重视.

上述三种论著都简单提及内藏库的外朝化,但对于外朝化究竟何时开始,何时结束,外朝如何介入、监管等具体事实和过程,都缺乏详细论述.董春林、雷炳炎在上文中论及内藏库的外朝化,但是以内藏库钱物向外朝和地方的支出来凸显内藏库的外朝化,反而模糊了内藏库的特殊性及其和其他库藏的区别.要探讨内藏库的外朝化,必须关注外廷机构,但该文恰恰对此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尤其是太府寺.这一在元丰改制时起主要监管内藏库的机构.

其他论著对内藏库的外朝化问题未加关注.程民生在《宋代内库的金融职能》中认为:“宋代内库,是指以内藏库为主,包括宜圣、奉宸库等宫内府库.内库不归宋代 财政机关计司(元丰以前称三司,以后称户部)管辖,而是直属皇帝掌握.”包伟民在《宋代的朝廷钱物及其贮存的诸库务》中认为:“内藏库作为人君私帑,其最高负责人自然就是皇帝,外廷任何人都无权过问.”朱鸿在《宋代内库的财政管理述论》中认为:“作为宋朝天子私藏和天子别藏,内库财政的支配权掌握在宋代历朝皇帝手中,皇帝亲自深入到内库财政管理的诸环节进行管理.” 在《宋内藏库考》中认为:“内藏库既为天子私藏,自然有一套不同于国库的专门管理制度.内藏库直属皇帝,管理权高度集中.内藏库的保密工作要求很严,一旦违反规定,惩处非常严厉.”高飚等等均是如此.黄纯艳《宋代财政史》认为:“元丰改制在恢复户部和太府寺职能的同时,规定内藏库归属户部和太府寺管辖,但太府寺对内藏库并无实际的管理权,实际管理者仍是代表皇帝的中官.”显然也未细究.

可知学术界以前对宋代内藏库的论述,大都看到了它显著的特殊性、直属性,甚至认为“外廷任何人都无权过问”,完全没有重视其外朝化问题;也有专家学者看到了神宗、哲宗时出现的外朝化,但有的只是简单提到、未考论具体过程和详情,有的则是对外朝化的标准限定过宽反而忽视了关键问题.这样一来,对内藏库制度的整体认识和论述就难免不太全面、精确.本文拟分时段试做精细考察.

二、熙宁时期“仓法”对内藏库吏人的管束

内藏库的短暂外朝化始于熙宁年间,据记载:

(熙宁)二年正月十九日,上宣谕曰:“近见内藏库帐文具而已,其财物出入,全无关防.先支龙脑珠子付榷货务出卖,经数年不纳价钱,亦无拘收.尝闻太宗朝,内藏财货每千计,用一牙钱记之.每物所用钱异其色,他人莫晓也.贮于匣中,置之御阁,以参验文帐中数.晚年,尝出其钱以示真宗曰:‘善保此足矣.’今守藏内臣皆不晓帐籍关防之法,当择人领之.”即命勾当御药院李舜举代其不职者.

可知宋神宗即位初即对宦官管理的内藏库账目混乱的情况非常不满,虽然御药院也系内廷宦官掌管的机构,但内藏库管理宦官的调整已说明神宗欲对内藏库的管理体系进行改革.再看熙宁五年(1072年)的一则记载:

今为天下立法,固有不便之者.陛下初欲更法度,先措置宗室条贯,非但宗室所不便,前后两省内臣以至大宗正司管勾所公人并官媒之类皆失职.既而修“仓法”,即自来说纲行赇之人又皆失职.等既而修左藏、内藏库法,即说纲行赇之人又皆失职,在掖门外僦舍几为之空,以自来说纲行赇人力不能复据要便处僦舍故也.

材料中值得注意的是“既而修‘左藏、内藏库法”’,研究王安石吏法的学者最先重视这则材料,但对材料中涉及内藏库的记载则限于论述主题并未留意.检索史料中“内藏库法”的记载仅此一例,“左藏、内藏”并列一起的记载则是始自于熙宁五年的这则记载.“内藏库法”、“左藏、内藏”的记载清楚说明熙宁年间内藏库即已有被加强监管的趋势,尤其将“内藏库法”同熙宁“仓法”并列,说明当时的改革是把左藏库一外、内藏库一内并列一起、内外兼顾的.再看熙宁七年三月的一则记载:

北宋神宗论文参考资料:

神漫杂志

结论:论北宋神宗、哲宗时期内藏库短暂外朝化为适合不知如何写北宋神宗方面的相关专业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关于宋徽宗和宋钦宗画像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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