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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性文件论文范文资料 与构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体系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规范性文件范文 科目:专科论文 2024-02-13

《构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体系》:本文关于规范性文件论文范文,可以做为相关论文参考文献,与写作提纲思路参考。

摘 要:行政规范性文件作为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有其自身的内涵和特点,在我国依法行政中占有重要地位.近年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事前审查在全国得到广泛运用,初步实现了对规范性文件的规范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在我国是一项新生事物,其产生兼具国际和国内背景,目前大部分省市和部门尚未开展后评估工作.构建科学规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体系,是提高文件公信力、使文件获得正当性评价的重要途径,是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效、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的重要手段,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依法治国;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605(2016)05-0022-04

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后,国务院于1999年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强调要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2004年,国务院又印发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了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1].这两个文件的出台实施,直接推动我国依法行政走上了快车道.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并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近年来,随着政府职能转变的推进,各级行政机关越来越重视依法行政,行政规范性文件在依法行政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成为政府法制工作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内涵及特点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目的在于从行政管理需要出发,对某一行为、某一行业或领域作出约束和规范,是目前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制发的各类文件中最主要的一类.在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及规章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尚无全面、统一的规定,研究文献和各地对其概念也表述不一.从研究文献来看,一般认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广义的规范性文件和狭义的规范性文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属于广义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行政管理事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公开发布并反复适用的文件,属于狭义的规范性文件.从各省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对规范性文件的定义来看,一般认为规范性文件是一种行政公文,制定主体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内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在效力上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且在一定的期限内反复适用.

行政规范性文件具有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不属于法的范畴.《立法法》对法的形式作出了规定,法的形式包括六个方面,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因此从地位上看,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法的范畴.二是严格限制文件内容.各地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都普遍规定了规范性文件不得违法限制和剥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不得创设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三是具有普遍约束力.行政规范性文件具有强制性,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在规定的效力范围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了规范性文件,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08年以前,各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侧重于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即事后审查.2008年后,部分省市相继出台了新的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如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的《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09年7月9日起施行的《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了要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事前审查.《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更是在全国率先确立了规范性文件要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制度.近年来,规范性文件的事前审查在全国得到广泛运用,初步实现了对规范性文件的规范管理,提高了行政机关的行政效率.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产生背景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产生的国际背景

政策评估理论最早产生在美国,“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政府的干预导致了公共机构开始正式的政策评估过程.20世纪70年代,政策评估的分析水平得到了更明显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的是,国会关于项目评估的立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2]在过去的近半个世纪中,美国将规制影响评估(Regulatory Impact Assessment, RIA)由理念变为实践并传播到全球,截止2008年,RIA制度在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中都得以建立.RIA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前评估.经过预先的论证和评估,对政策和文件出台后可能产生的各种影响进行科学分析,权衡利弊后再决定是否出台.二是后评估.在对出台的政策和文件实施一段时期的跟踪研究后,运用科学手段对其产生的各种影响、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作出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决定其是否继续予以实施.RIA的后评估和我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在目的上大体是一致的.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产生的国内背景

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首次在国家层面确认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规定机关、实施机关应当定期对规章、规范性文件施行后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强调了后评估制度的重要性,强调要积极探索开展政府立法实施情况后评估工作.可以说,探索建立、完善立法成本效益分析和立法后评估制度,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法制工作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基于对这两份文件规定的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日益受到关注和重视,一些地方和部门陆续对后评估工作进行了探索和实践.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实施现状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印发后,一些地方和部门陆续出台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规定.主要有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山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办法》,2010年9月1日起施行的《国土资源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2011年8月10日起施行的《淮安市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2012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湖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办法》和《张家港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2013年3月1日起施行的《常州市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后评估办法》.目前,大部分省市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主要侧重于文件的起草和审查、决定和公布、监督和管理等几个方面,尚未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

规范性文件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构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体系为适合规范性文件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相关本科毕业论文,相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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