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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问题论文范文资料 与企业职工培训法律问题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法律问题范文 科目:专科论文 2024-01-26

《企业职工培训法律问题》:该文是关于法律问题论文范文,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相关论文资料参考。

摘 要:目前我国在劳动合同签订方面,尤其是与普通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出现了劳动合同格式化、定型化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企业为了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劳动者自身就业竞争力不强、依附性强.为解决此类现象,提高劳动者就业竞争力成为必要.为提高劳动者就业竞争力,企业职工培训必不可少.但我国目前关于职业培训的法律规定大多为鼓励性表述,缺少惩戒性的法律约束,致使职工培训形同虚设.本文拟从造成劳动合同格式化、定型化的原因入手,分析导致这种现象产生的缘由,并就相关法律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劳动者;企业职工培训;税收

一、概述

目前我国许多企业针对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特别是普通职工之间订立的合同,普遍存在着合同格式化、定型化的特点.之所以会出现这些特点,有这几方面的原因.第一,企业方面的原因.在与众多普通职工订立劳动合同的过程中,企业发现这种情况订立的合同,重复率非常高,交易频率也非常高,几乎成为了企业日常工作中的例行工作事项,因此,企业在合同内容确定方面主要采用制定统一固定条款.这样一来,劳动者极少甚至根本没有选择权,而且企业可以掌握非常大的控制权.同时,还能够帮助企业节约交易费用,减少缔约成本,增进效率.所以企业采取简化缔约程序的手段与劳动者订立合同.

第二,劳动者自身原因.作为劳动者,特别是普通劳动者,他们因为自身技术知识能力非常有限,能够从事的工作、工种也非常有限,这造成普通劳动者处于劣势地位,对于企业的依附性增强,自身就业竞争力低下.

第三,法律对于保障企业职工培训立法不足.我国法律对于企业职工主要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职工培训规定》等一些法律当中,但大多数都是鼓励性表述,缺少惩罚性规定,使得企业即便设立了用于职工培训的基金,最终也适用于企业自身发展,对企业职工培训贡献较少.

二、我国关于企业职工培训现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有专章规定职业培训制度,共四条,分别从发展目标、政府支持、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资格方面进行了规定.规定非常模糊而且笼统,没有具体明确的权利义务等的规定.

1996年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企业职工培训规定》,此外,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办公厅、国务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级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文件都对企业职工培训进行了规定.在《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意见》中,详细说明了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方式,明确规定了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并且对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都提出了较为细致的规定.但大多数都是鼓励性表述,缺少惩戒性的法律约束.同时,其中有的规定表明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由企业支配,国家并不干涉经费的使用.这使得这些规定的规范作用明显减弱.有些地方法律法规在将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细化后,出现了对于同一条款不同理解的情况,致使不同地方性法规针对同一条款细化后的规定不同

三、我国企业职工培训之不足

首先,我国企业职工培训管理分散,政府未能有效起到监督作用.我国目前企业职工培训管理模式主要是教育局、劳动局、工商局和众多社会团体分头管理,这导致我国政府在企业职工培训方面出现重复和割裂现象.管理体制不够完善是根本.

其次,因为监管不足和企业自觉性不高,导致培训投资不足.中国各类企业在员工培训方面的投资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处于很低的水平.除职能错位举办子弟学校和政治任务性质投资助学外,真正用于员工培训的投资微乎其微.据对282家国有企业的调查,员工培训投资经费只有工资总额的2.2%(职工人均教育经费仅49.5元),远低于发达国家10%-15%的水平.

最后,因为缺少必要的法律监督,培训流于形式.

四、我国企业职工培训法律保障完善

针对以上所出现的立法问题,为了进一步确保企业职工培训能够更好地进行,确保普通职工在培训方面能够得到更多帮助,我国有必要在相关立法方面更加细化,并且完善,是相关立法更具有强制性和惩戒性,同时,国家也应当适当的对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进行一定的干涉,这样完全有企业支配的局面就会得到有效扭转,企业职工培训也能够得到有效保证.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方面,主要有以下两点建议.

首先,对企业适当增加税收,用于加大企业职工培训力度.就目前我国法律法规规定来看,并未在这一方面有具体规定.企业作为社会中的一部分,其利益来自社会,就企业社会责任方面而言,企业也应当对企业职工培训方面的税收做出一定的贡献.就目前情况来看,必须在国家层面和市级层面进行强制性征收,即将企业职工培训经费作为企业税收的一部分,进行征收.

但需要注意的是,因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不强,且就企业职工培训方面经验不足,目前我国法律法规规定难以对企业职工培训起到有力的约束和指导作用,因此国家相关部门必须进行有效监督,确保强制征收税收能够得到有效实施.

在强制征收税收具体法律法规规定方面,必须明确企业应当按照相关税收法律的规定按时上交培训税收,通过在相关行政部门登记备案,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同时,国家应当在税收上对企业职工培训进行优惠,特别是对那些积极开展企业职工培训效果良好并接受有效监督的企业给予财政性补贴.

其次,将必须奖励行业培训基金写入法律.此种做法可以学习法国.法国的法律明确规定雇员人数在20名或者以上的公司必须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6%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雇员人数在10至19名之间的按照1.05%提取,雇员人数在10人已下单按照0.55%提取.超过20名雇员的企业还规定必须提取工资总额的0.22%专门用于员工的非在职培训.

在我国成立行业培训基金会必须首先建设好我国工会制度.工会作为行业组织,在确保企业职工培训方面的监督保障作用不可忽视.针对我国出现的监管不力等问题,应当就企业职工培训设置与投入上规定一定的民事责任,同时建立职工*制度,一旦企业在职工培训上不积极实施,致使企业职工得不到应有的培训和提高,则职工可以向行业工会和相关监管部门*,在职工*的基础上,针对具体情况,企业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法律问题论文参考资料:

法律和生活论文

法律类期刊

法律本科论文

法律和道德论文

法律毕业论文8000字

职工法律天地杂志社

结论:企业职工培训法律问题为关于本文可作为法律问题方面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法律问题100条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论文写作参考文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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