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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察机关论文范文资料 与检察机关量刑建议采纳问题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检察机关范文 科目:发表论文 2024-04-22

《检察机关量刑建议采纳问题》:本论文为免费优秀的关于检察机关论文范文资料,可用于相关论文写作参考。

摘 要 实践中,量刑建议制度的使用存在量刑采纳率普遍不高、个案量刑建议采纳率参差不齐等诸多问题,致使量刑建议制度尚未真正发挥控诉职能.本文以某基层检察院半年的量刑建议采纳率为切入点,对量刑建议采纳情况进行详细分析,深入探究量刑建议未被采纳的原因,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期提高量刑建议采纳率,优化量刑建议制度,不断完善法律监督职能.

关键词 检察机关 量刑建议 采纳率

作者简介:魏萌,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管理部检察官助理.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10.162

量刑建议制度在司法实践中适用已久,是检察机关为了强化控诉职能,维护量刑公正,针对案件被告人所判刑罚的建议请求权,有助于保证程序公正、公开,促使控辩双方平等对抗.但实践中,量刑建议制度的使用存在量刑采纳率普遍不高、个案量刑建议采纳率参差不齐、量刑依据缺乏明确的依据和不采纳说理等问题,准确分析量刑建议采纳情况的特点,找出未被采纳的原因,构建科学合理的量刑建议制度.

一、量刑建议采纳情况特点分析

(一)量刑建议采纳总体特点

1.发案率较高案件量刑建议采纳率较高

以某基层检察院2018年上半年的量刑建议采纳情况为例,危险驾驶罪量刑建议采纳率最高,为87.50%,非法狩猎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儿童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罪、生产、销售假药罪、受贿罪量刑建议采纳率最低,为0%.反映出对于常发、多发性案件量刑建议采纳率较高,对于发案率较低案件,量刑建议采纳率较低.

案件人数位于前五位的罪名,其相应的量刑建议采纳率,分别是:(见表1)

上述表格可见,除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之外,其他较为多发、常发的案件的量刑采纳率均超过了公诉部门平均量刑采纳率,反映出检察官对此类案件的量刑建议质量较高,对从轻、减轻或者从重情节的掌握较为精准,量刑建议采纳率较高.

2.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权利案件量刑建议采纳率低于平均水平

此类案件涉及的6个罪名,量刑建议采纳率为71.08%,低于平均水平.其中,罪生效判决人数7人,量刑建议采纳6人,采纳率为85.71%;故意伤害罪生效判决人数65人,量刑建议采纳47人,采纳率为72.31%;故意杀人罪生效判决人数3人,量刑建议采纳2人,采纳率为66.67%;强制、侮辱罪生效判决人数2人,量刑建议采纳1人,采纳率为50%;儿童罪生效判决人数2人,量刑建议采纳为0,采纳率为0%;非法拘禁罪生效判决人数为4人,量刑建议采纳3人,采纳率为75%.此类案件除罪的量刑建议采纳率高于平均水平,其他罪名案件均低于平均水平.

3. 检察官*案件量刑建议采纳率呈两极分化

该基层检察院公诉部门共有6名检察官承办案件,6名检察官中有1名检察官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100%(生效判决总人数66人,量刑建议采纳66人),有2名检察官量刑建议采纳率低于平均水平,量刑建议采纳率总体上呈两级分化.

(二) 量刑建议未被采纳案件特点

1.在同一刑种范围内缩短刑期

主要体现在法院判决刑罚在刑种上与量刑建议一致,但是在刑期上轻于量刑建议幅度.此类情况共涉及 24人,占比22.02%,主要分布于有期徒刑、拘役两个刑种的刑期变化. 如被告人“黄某某盗窃案”,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一年以上二年以下,并处罚金;法院判决为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

2.跨越刑种轻刑化

主要体现在法院判决从刑种上改变量刑建议,一种是主刑范围内改变刑种,如“孟某某故意伤害案”,量刑建议为六个月以上一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法院判决为拘役五个月;另一种情况是由主刑改变为附加刑独立适用,如“赵某某非法狩猎案”,量刑建议为拘役四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法院判决为单处罚金.这两种情况共涉及21人,占比19.27%.

3.判处主刑,适用缓刑

刑诉法规定,对于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可使用缓刑.经统计,此种情况在量刑建议未采纳情况中居于多数,集中分布于建议有期徒刑,判决适用有期徒刑缓刑;建议拘役,判决适用拘役缓刑.如被告人“郭某某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案”,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一年以上二年以下,并处罚金;法院判决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二、 量刑建议未被采纳原因分析

(一)案件认识不同导致裁判不同

一是对案件定性存在认识不同.对案件是否应当认定为有罪,或者是否认定有罪但是免于刑事处罚,或者认定为此罪而非彼罪,或者构成犯罪未遂而非既遂,均对量刑产生影响,而检察官与法官对同一案件的定性可能存在不同的认识.二是对案件刑期认识不同,主要体现为对于司法解释应当“从重”或“从轻”处罚,例如,对于相关量刑指导意见尚未明确的量刑情节,法检两家存在认识上的不同.三是对案件证据认识不同,对于证据对案件的证明力大小、是否构成证据链条,以及瑕疵证据对案件的影响,存在认识和理解不同.

(二)证据变化引起量刑变化

主要表现为量刑情节当庭发生变化.如被告人当庭认罪,如实供述其所犯罪行,按照法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再如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权利类案件量刑采纳率普遍较低.此类案件的法定量刑幅度跨度较大,量刑区间基本都在三年以上,加之案件案件性质较为复杂、证据在庭审前后易变化或者出现新事实、新证据,导致量刑建议变化的空间较大,是法院采纳率較低的原因之一.

(三)法院调解影响量刑建议采纳

检察机关论文参考资料:

结论:检察机关量刑建议采纳问题为关于本文可作为相关专业检察机关论文写作研究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检察机关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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