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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治中国论文范文资料 与政策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特殊作用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法治中国范文 科目:专科论文 2024-03-10

《政策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特殊作用》:本文关于法治中国论文范文,可以做为相关论文参考文献,与写作提纲思路参考。

摘 要 随着二零一七年十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生效,司法实践中无法律依政策的做法将成为历史.历史上,我国法治建设还不完善的时期,曾一度依政策办事,在我国法治建设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本文认为探究政策的作用,厘清政策与法律的关系,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政策 法律 法治

作者简介:陈礼贤,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2017级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60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6.060

一、政策基本概念

政策是“国家、政党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任务和目标而规定的行动准则和行动方向.” 换言之,政策制定主体一般是政府机构或政党.从词面上可以分为政府机关政策和政党政策.政府机关政策是由政府机关为实现特定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目标而制定的若干计划、措施.对政府机关政策的权力主要来自《宪法》第八十九和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以及中国的基本规律,确立了领导和中国*的领导,与中国*是唯一合法的执政党的权力.由此政党的政策基本可以理解为党的政策.中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和政府机关的政策必须接受中国*的领导(以下简称执政党和党).所以我国政府机关政策和执政党的政策本质上是一致的.因为“国家政策不应该包括地方政策,而且地方政策往往从固守本地的利益、维护本地的稳定和发展出发考虑问题,因而从更宏观的层面上看,不免带有浓厚的地域性甚至某种程度的狭隘的地方保护.所以如果執行地方政策,势必破坏法制的权威性、统一性,导致司法割据.” 本文所称的政策都是*层面的.

(一)政策与法律的联系

现实中,人们往往把党的政策和法律放在一起相比较,事实上党的政策是具有独立的价值的,党的政策不同于概念和法律的概念.它具有以下突出特点:首先,党的政策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党的意志.但,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由国家制定并认可的.其次,党的政策有一个吸引人的宏观标准,它以宣言、方案、决议、决定、通知、声明、口号、摘 要、意见、建议、批准、计划、计划、计划、工作报告、社论、党报和党的文件的形式出现.十九大报告指出,思想文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党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加强领导,突出马克思主义在思想领域的指导地位.虽说党的政策以是带有号召性的口号、宣言等形式出现,但并不等同于观念意识,党的政策可以以这种形式去调整人民的观念意识.法律根据不同的制定主体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具体行为准则.明确了什么行为能为或不能为.再次,党的政策具有即时性和灵活性,更能跟上社会变化的步伐.而法律则因为制定修改严格的程序,保持有较强的稳定性.

本质上来说,政策和法律都是社会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共同服务于经济基础,所以政策与法律的目的是一致的.政策和法律是可以相互交融的,法律的制定以政策为依据,政策可以转化为法.转化的过程是经法定程序,把经过实践检验的政策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为法律,这就使得政策的合法化、法律化.同时,国家立法与政策的实施有着密切的联系,政策成为了法律的重要渊源.

(二)政策与法律冲突

法律具有稳定性,从另一面来说法律可能属于年代比较久远,与客观形势不一致;而政策的灵活性,能够适应客观形势变化.这时候就会出现到底是依政策办事还是依法律办事的矛盾.另外,政策的制定程序相比法律的制定程序具有较大的灵活,有可能是领导的拍板决定,未通过大量的调研论证,所以也会出现政策不够科学、不合理的现象,此时可能会与法律相左.避免此类冲突的出现:

1.政策的制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赋予职权的范围内.我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执政党和政府都必须遵守法治和依法行政,不允许特权超越法律.从根源上遏制不科学的政策出现.

2.依据立法精神处理现实问题.现实生活的繁杂多样,在法律滞后还未及时修改的情况下,不能简单的依据以政策代替法律,应该依据法律政策精神恰当地处理具体问题.

二、政策的作用

在我国编纂民法总则期间,有关政策在当代是否仍然可作为法院判案依据问题,引发过多位专家学者讨论,曾有学者认为政策应该成为判案依据,提出“三位阶的民事规范渊源结构”即“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国家政策没有规定的可依当地习惯”. 但依据现行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十条规定显然并不认可政策作为法律渊源.

第一,政策作用的历史沿革:

1.建国初期(大致分为两个时期:一九四九年至一九五六年法制初创期,一九五七年至一九六六年法制停滞期.)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起步,新时期法律在社会事务中的逐渐被制定并执行,执政党政策占据主要地位的情况也在变化.早在*八大会议上,建立健全国家法制就已经作为国家任务提上日程,那时候属于我国社会主义的过渡和探索时期,国民党时期的旧法被废除,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处于百废待兴的时候,政策由于其即时性、灵活性等特点,在很长的时间里起着主要作用.那时期我国法制建设已经起步,比如土改中制定了《土地改革法》等,确立了“有法律从法律、没有法律从政策”的大的原则,但在反*斗争运动中断了法制建设的步伐,当时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既依靠政策也依靠法律.

2.一九六六年至一九七六年间,*动荡时期,人民的财产权、生命权等可以依据"批斗大会"等形式随意被践踏.政策的地位是高于法律的,甚至二者相冲突时,依政策办事,政策而不是法律.

3.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地提出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法治目标,确立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开启了崭新征程.此时,历经了十年动荡后,国家意识到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于一九八七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确立了民事活动的合法原则是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能依据国家政策.然而,由于我国的法治尚不健全,政策填补了我国法律的空白,政策仍然仅次于法律的社会规范.

法治中国论文参考资料:

中国近代史论文3000字

中国校外教育杂志社

中国社会科学期刊

中国现代医学杂志

中国畜牧杂志

中国和世界的关系论文

结论:政策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特殊作用为关于对不知道怎么写法治中国论文范文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对法治中国的理解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的作为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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